上海电力学院建校于1951年,座落于上海市区东外滩,与浦东隔江相望,具有良好的育人环境和条件,是一所功能齐备、设施齐全、环境幽雅的现代化大学。
上海电力学院的历史是新中国电力工业发展史的缩影。
五十多年来,学校为国家培养了数万名各类人才、尤其是电力行业的专业技术人才,大量毕业生成为我国电力工业和其他主干行业、大型集团公司、国家重点企业的技术骨干或领导干部。学校为我国电力工业的振兴与发展,提供了人才和科学技术的支撑,被誉为电力工程师和光明使者的摇篮。
经过五十多年的建设,学校已发展成为一所以工为主,工、理、文、管、经等各学科有机结合,主干学科电力特色明显,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应用型、开放式的高等学校。学校设有能源与环境工程学院、电力与自动化工程学院、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管理与人文学院、国际交流学院、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成人教育学院7个二级学院,数理系、外语系、体育部3个直属系部,下设 34个教研室、35个基础和专业实验室、9大实验中心、7个研究所、12个研究室,1个大学生创新实践基地。学校有专任教师、科研人员600余名,其中正副教授190余名。现代电力系统与电站自动化、电力清洁生产与节能工程、电力企业信息化与决策支持、电厂应用化学与环境保护等学科是上海市重点学科,电力经济与管理是上海市本科教育高地。热力设备腐蚀与防护实验室、电站自动化实验室分别是部级和上海市重点实验室。
在长期的办学过程中,学校已初步形成了研究特色日趋明显、学术水平不断提高、科研成果与时俱增的良好发展态势。学校紧密结合上海及全国电力行业发展需求,在发电新技术、清洁能源及节能环保技术、电网安全及自动测控、信息管理及现代服务等领域形成学科特色。近年来,学校科研综合实力明显增强,科研总经费有较大幅度增长。学校承担和参与了国家高新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重大课题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上海市重点基础研究课题、上海市重点科技攻关项目、上海市启明星计划、曙光计划等一大批高水平纵向课题,以及国际合作项目和许多由企业委托的为解决生产技术难题和技术革新而进行科学研究的横向课题。学校在科研成果产业化方面也得到了蓬勃发展,许多成果在生产中取得了较为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有多项科研成果荣获省部级科技进步奖和产学研优秀工程项目,并拥有许多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被国际三大权威检索机构SCI、EI和ISTP收录的科技论文数量连年攀升。
学校积极发展对外交流,已与美国迈阿密大学、英国赫特福德大学、阿拉巴马大学、日本东京大学、法国国立高等工程技术学院、俄罗斯国立克麦罗沃大学等建立了交流协作关系,进行合作办学,并与英国斯特拉斯克莱德大学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目前,学校已聘请了多名国外学者、专家为名誉教授,并接受来自俄罗斯等国的多名访问学者来校实验室工作。
学校以“依托电力、立足上海、服务华东,面向全国”作为办学方针,积极推进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的改革,努力探索产学研合作的教育模式。学校与上海电力股份公司、外高桥电厂等60多个单位签订了学生教学实习基地的协议。此外,学校还与国家电网公司、上海电力公司、许继集团、广东亚仿、上海电气集团公司等大型企业建立了产学研战略联盟。这些企业对学校的人才培养、实验室建设、学科发展等给予了大力支持。学校的产学研合作教育得到了中国产学研教育协会以及原国家电力公司、上海市教育主管部门的肯定,并被确定为全国产学研合作教育试点单位。
在新的形势下,上海电力学院将紧紧抓住高等教育、电力行业和上海市快速发展的机遇,始终坚持为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的宗旨,以学校的办学定位为指导,努力把学校建成特色明显、在国内外电力行业有影响的高水平大学。
上海电力学院
2008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人数
我校2008年拟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80名左右,包括计划内研究生、委托培养研究生和自筹经费研究生。招生人数在教育部正式下达招生计划后,根据实际情况再作适当调整。
二、报考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者,可以报名参加教育部组织的全国统一考试: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或历届大学本科毕业生。
(2)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我校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生毕业后工作两年或两年以上(从大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9月1日),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已通过相应专业本科阶段主干课程考试8门以上(须由教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或出具自学考试成绩通知单)。同等学力考生不能跨专业报考,且复试时需加试所报考专业的两门本科主干课程。
(3) 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以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报考。
(4) 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生,但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硕士生。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
(二)推荐免试
我校接收各校推荐应届本科优秀毕业生免试直升硕士研究生,热忱欢迎全国各高校中获得推荐免试资格(取得毕业学校发放、经省(市)招办盖章的推荐免试表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来我校攻读硕士学位。
三、报考办法及受理日期: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日期:2007年10月(以教育主管部门正式公布时间为准)。
2.考生自行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浏览报考须知(http:// yz.chsi.com.cn/),按教育部、考生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
3.同等学力的报考人员,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4.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务必按要求在相应的栏目内正确填写所报考的专业、选考科目及其对应的代码等信息,否则由我校指定。考生提供的本人及所属单位的通信地址、邮政编码及电话必须准确无误。
(二)所有考生均须到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网报信息
1.报考点现场确认时间:2007年11月(以教育主管部门正式公布时间为准)。
2.现场确认: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现役军人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本科毕业证书(应届毕业生持学生证)等有效身份证件和网上报名编号,到本人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办公室公告指定的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缴费和采集数码照片等手续。
四、资格审查:
我校审查考生网上报考信息后,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发放准考证。并在复试时对考生学历证书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再次审查,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
五、考试:
1.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2.初试日期:2008年年初(具体日期由国家教育部定,以准考证上所定日程为准)。
3.初试和复试科目: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4.复试时间、地点及考试方式另行通知。
六、录取:
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按一定比例折合成综合成绩,再结合考生政审和体检情况,择优录取。
七、几点说明:
1.统考科目中政治、外语、数学均由国家统一命题。
2.报考委托培养研究生的考生,在正式录取前,我校与委托培养单位、考生须签订相关委托培养合同。
3.有关专业问题,请与我校研招办或具体专业联系人联系。
4.有关招生信息、成绩发布、复试通知等请留意我校研究生处主页:http://yjsc.web.shiep.edu.cn/main/。招生信息如有变动,以报名期间招生主页公布的招生简章、专业目录、参考书目及相关信息为准。
八、咨询方式:
单位代码 :10256
电话/传真 : 021-65709312 021-65430410-591
邮政编码 :200090
E-mail :yzb@shiep.edu.cn
通讯地址:上海市平凉路2103号电力学院研究生处11号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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