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继续教育 > 自学考试

关于开展2026年上半年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省际转考工作的公告

高考资讯网更新时间:2026-02-12文章来源:河北省教育考试院作者:未知

  我省2026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省际转考(转出手续和转入手续)工作即将开展。为提升服务效能,方便考生,我院依托河北政务服务网,将省际转考手续的办理形式由“现场办理”调整为“在线办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转出手续

  (一)办理时间

  考生登记转出信息:2月26日—3月5日。

  考生查询转出信息:3月7日—8日。

  (二)登记和查询办理流程

  1.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注册并登录“河北省政务服务网”(http://www.hbzwfw.gov.cn);

  2.在“个人办事”→“按部门分类”→“教育厅”栏目下,查找“自学考试转入、转出手续”事项,点击“在线办理”,选择“转出手续”;

  3.仔细阅读“办理须知”后,可办理转出登记和转出信息查询。

  4.考生办理转出登记,须在2月26日—3月5日进入“转出登记”功能。请准确填写河北省准考证号、转入省准考证号、手机号码,并选择转入省份及专业,确认无误后点击“转出登记”即可完成登记。

  登记成功后,系统将显示登记信息列表。如放弃转出,可在登记时间截止前点击列表中“取消”按钮予以撤销;如信息有误,可先撤销登记,再重新进行登记。

  在转出登记期间,考生多次进行登记或取消操作的,系统将以最后一次操作确认为准。

  5.考生查询转出信息,须在3月7日—8日进入“转出信息查询”功能,输入姓名、身份证号、河北省准考证号、转入省准考证号查询本次转出信息。

  6.转出登记截止后,如考生放弃本次转出,须在3月9日17时前(转出工作截止时间),向河北省政务服务大厅提出书面申请,经工作人员审核后协助完成后续处理,逾期将无法办理。咨询电话0311-66635330(工作时间)。

  (三)转出要求

  1.我省在籍考生如需到外省继续参加自学考试,须先在外省取得考籍,再按规定时间到我省办理转出手续,逾期将不予办理。

  2.考生须本人完成转出手续,未按规定办理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3.考生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办理转出:

  (1)在我省已办理转入手续,但未满一年的;

  (2)考籍档案基本信息不完整、不准确的;

  (3)因违反有关考试管理规定被停考或者在延迟毕业期间的;

  (4)在我省已经取得某专业全部课程合格成绩的(只能在我省办理毕业手续);

  (5)已用于办理毕业的课程成绩;

  (6)免考取得的课程合格成绩;

  (7)未通过理论课程考核的,其对应的实践性环节考核成绩;

  (8)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毕业考核等成绩;

  (9)转考平台限制办理转出的其他情况(同一准考证号转往多个省份、多个准考证号同时办理转出等)。

  4.当次省际转考工作结束后,未在外省成功办理转入手续的考生(转考平台办理结果是“退回类”),其在我省的考籍将继续保留,仍属于我省在籍考生;在外省已成功办理转入手续的考生(转考平台办理结果是“接收类”),其在我省的考籍将被注销。

  5.考生办理转出手续时,如在同一考次参加了我省理论课、实践环节考核、免考等自学考试相关业务,所取得的成绩视为无效。考籍已在我省注销的考生,若继续参加我省的自学考试,须按新生身份重新报考。

  二、转入手续

  (一)办理时间

  考生查询转入信息:3月17日—24日。

  (二)办理流程

  1.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注册并登录“河北省政务服务网”(http://www.hbzwfw.gov.cn);

  2.在“个人办事”→“按部门分类”→“教育厅”栏目下,查找“自学考试转入、转出手续”事项,点击“在线办理”,选择“转入手续”进入办理功能;

  3.请仔细阅读“办理须知”,然后进入“转入信息查询”功能。输入姓名、身份证号、河北省准考证号、转出省准考证号,查询本次转入信息(在我省无完整、准确自考考籍的考生不在本次信息发布范围内)。

  4.本次转入信息发布后,如考生放弃本次转入,须在3月25日17时前(转入工作截止时间),向河北省政务服务大厅提交书面申请,经工作人员审核后协助考生完成相关处理,逾期将无法办理。咨询电话0311-66635330(工作时间)。

  (三)转入要求

  1.外省在籍考生转入到我省继续参加自学考试,须先在我省取得考籍。转入手续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逾期不予受理。转入的电子档案必须符合我省要求。

  2.3月17日—24日,符合我省转入条件的考生可查询转入信息。不符合我省转入条件的,工作人员将以电话方式告知原因。

  3.查询转入信息或提出放弃转入书面申请,均须考生本人办理。因未按规定办理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4.转入考生应当按我省公布的现行专业考试计划参加考试。转入的课程按照我省有关文件要求使用。

  5.转入考生须在我省取得专科不少于5门、本科不少于4门课程合格成绩,方可在我省申办毕业手续。

  6.未在我省建立考籍档案或我省考籍档案基本信息不完整、不准确的考生,不得办理转入手续。

  7.免考取得的课程合格成绩不得转入;未通过理论课程考核的,其对应的实践性环节考核成绩不得转入;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毕业考核等成绩不得转入。

  8.当次省际转考工作结束后,未在我省成功办理转入手续的考生,其电子档案将通过“转考平台”退回。

  9.已在我省成功办理转入的考生,其电子档案按规定并入我省考籍档案。转入课程若与我省考籍档案中课程重复,将保留高分成绩课程相关信息,分数相同则保留我省成绩课程相关信息。考生可在规定时间查询转入的课程成绩。

  三、特别提醒

  1.在线办理时须使用微软Edge浏览器、谷歌Chrome浏览器、360安全浏览器(极速模式),其他类型浏览器、手机、平板电脑等移动终端暂不予支持。

  2.办理本次省际转考业务期间,请考生务必保持所留联系方式畅通。

  3.考生如办理过程中遇到问题,可拨打电话0311-66635330(工作时间)咨询,或前往河北省政务服务大厅(地址:石家庄市新华区石清路9号)现场办理,工作人员将指导和协助完成线上操作、材料审核等手续。

免责声明

本网站的信息及数据主要来源于网络及各院校网站,本站提供此信息之目的在于为高考生提供更多信息作为参考,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敬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 洞察高考趋势,把握未来脉搏
  • 点亮智慧之光,照亮高考之路

教育新闻EDU NEWS

最新高考政策解读

高考资讯NCEE INFO

历年高考录取分数线汇总

高校招生CELEB INTV

历年高考试题及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