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2023年山西省成人高考的考生须遵守以下考试规则:
(一)考生要自觉遵守考点的各项规定,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考点的秩序,不准着行业制服进入考场。
(二)考生凭《准考证》《居民身份证》(现役军人可凭《准考证》和《士兵证》或《军官证》),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考生应主动配合监考员等工作人员按规定进行的身份验证和对随身物品等的必要检查。
(三)考生只可携带2B铅笔、0.5mm黑色字迹签字笔、直尺、圆规、三角板、无封套橡皮等必需的考试用品(有特殊规定的除外)进入考场,其他任何物品禁止带入考场。严禁考生携带计算器、各种通讯工具(如手机、寻呼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照相、摄像、扫描、电子存储记忆录放等设备以及涂改液、修正带、非指针手表等物品进入考场。
(四)考生进入考场后,对号入座,将《准考证》《居民身份证》放在桌上,以便监考员核验。
(五)考生接到答题卡和试题后,必须核对试题和答题卡是否本场考试科目,张数和页码是否齐全,准考证号是单号的考生要检查是否发的A题、A卡,准考证号是双号的考生要检查是否发的B题、B卡,并检查试题、答题卡有无错发、漏印、重印、脏页、空白页、破损、字迹不清等问题,若有错误,立即举手报告监考员。开考后再行报告、更换的,延误的考试时间不予延长。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员询问。检查核对无误后,在指定位置填写姓名、准考证号等相关信息,在答题卡背面规定位置也要填写姓名和准考证号后两位,认真阅读试题和答题卡上的注意事项和作答要求。凡因答题卡漏填(涂)、错填(涂)或字迹不清影响评卷结果,责任由考生自负。
(六)考生接到条形码后,认真核对条形码上的姓名、准考证号、考场号是否与本人信息一致,如有差错举手报告。条形码须横贴在规定区域内,不准超出规定区域,不准涂改或书写任何字迹。
(七)考生应于每科目开考前15分钟(第一科开考前20分钟)进入考场。开考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点参加当次科目考试。不得早于当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交卷出场。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八)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考生作答时,必须用现行规范的语言文字,将答案全部写在答题卡相应题号的规定区域内,写在试题、草稿纸上或非相应题号答题区域的答案一律无效。不得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答题,不得在答题卡上做任何标记。
(九)考生在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不得吸烟,不得喧哗,不得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得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得传抄答案或交换试题、答题卡、草稿纸,不得传递文具、物品等,不得损毁试题,不得将试题、答题卡、草稿纸带出考场。如身体出现异常情况,立即报告监考员。
(十)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立即停止答题。监考员依序收齐答题卡、试题、草稿纸后,根据监考员指令依次退出考场。
(十一)如不遵守考试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规行为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考试诚信档案》;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