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平潭综合实验区教育考试院,各主考院校:
根据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改革实际和考生报考情况,经与主考院校协商,决定从2023年起,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新闻学等4个专业停止接纳新生报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23年起停止接受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新闻学(本科,050301)、体育经济与管理(本科,120212T)、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专科,560702)、物流管理(专科,630903)4个专业的新生报名。
二、2023年至2024年安排上述专业的“扫尾”考试,2025年起停考,2026年起不再颁发上述专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
三、上述专业停考后,未尽事宜按照《关于调整自学考试停考专业善后处理办法的通知》(闽考院自〔2012〕41号)要求执行。
四、请各单位及时通知并指导上述专业所有在籍考生,有计划地安排相应课程考试进度,尽早完成课程计划的学习。
福建省教育考试院
2022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