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2月28日电(记者吴晶)截至2013年1月,中国经批准设立和举办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已达1780个,其中实施本科以上高等学历教育的项目和机构共有775个。
这是记者从教育部28日举办的新春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的消息。教育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司司长张秀琴指出,当前,中外合作办学还存在一些问题,引进教育的质量与办学质量、中外合作办学举办者的行为规范和办学目的都需要政府进一步加强监管和引导。
目前,中国已有5个具有法人资格的、实施本科以上高等学历教育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上海纽约大学、宁波诺丁汉大学、西交利物浦大学、长江商学院、北京师范大学—香港浸会大学联合国际学院。
张秀琴说,这些学校的专业设置和教学手段受到中国学生普遍欢迎,毕业生就业状况和深造前景都很好,较好地解决了一部分家长和学生对教育多元化、国际化的需求。
据悉,2012年教育部已批准筹备设立昆山杜克大学等三所高起点中外合作大学,批准设立中山大学中法核工程与技术学院等一批高起点中外合作二级学院。
据教育部统计,近6年来,中国应届高中毕业生不参加高考的比例始终保持在10%左右。对国内高中举办国际部、在读学生不参加高考的现象,张秀琴表示,按照相关政策,中国允许在高中阶段开展中外合作办学,但对“出国留学预备班”的形式不赞成也不提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