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首所中外合作办学高校,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兰卡斯特大学已确定落户南沙。南沙区将划拨1000亩教育用地用于合作办学,广外与南沙区政府将于8月22日就上述教育用地情况签署协议。
广外-兰卡斯特大学目前仍未取得教育部正式批文。
“目前是刚确定了用地问题,下一步就是上教育部申报审批。”8月20日,广外校长助理陈林汉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说,南沙新区跟广外签署的是战略合作协议,无论国务院对南沙新区规划的批复如何,南沙新区都承诺给广外1000亩地。
“在教育部批复前,学校可以自主招生。但是教育部批复以后,学校才会开始考虑通过高考在全国范围内正常招生。”陈林汉解释,学校定址南沙后,后因需要写进南沙新区总体发展规划,原今年的自主招生等计划也因此暂时延后。近日,南沙新区总体发展规划已经上报国务院。
此前,南沙区常务副区长、南沙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孙雷曾公开表示,南沙新区建设国际教育合作实验区已经得到教育部的认可和支持,在这个60平方公里的实验区将计划引入五所国际大学,“欢迎香港,而不限于香港”。
本报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目前因尚未取得教育部正式批文,如果广外-兰卡斯特大学开始招生办学,可以采取自主招生,但属于“国内高考体制外”,毕业时授予英国兰卡斯特大学学位;将来经国家教育部批准后,该校能在“国内高考体制内”全国范围内按第一批本科批次录取,授予独立的广外-兰卡斯特大学学位。
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熊丙奇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评价:“纳入国内高考体制内招生,对于合作办学的高校在招生和学校知名度提高方面肯定会有帮助,但是也必然会采取国内大学的一些办学模式,如此对于教育改革的促进作用就会减弱。”
据了解,目前在国内,拥有独立法人的中外合作高校还有五所,分别是苏州西交利物浦大学、浙江宁波诺丁汉大学、上海纽约大学、杜克大学昆山校区、温州肯恩大学等。
2011年10月,广外与进入世界排名150强的英国名校兰卡斯特大学签订合作协议以来,因为在制度层面上的诸多创新和突破,筹备中的广外-兰卡斯特大学备受外界关注。
按照当初双方协议,广外-兰卡斯特大学将是独立法人,不隶属于广外或者兰卡斯特大学。学校采取理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理事会是学校的最高权力机构,其中有中方代表4名,英方代表3名,理事长由中方担任。
“针对学校经费社会筹资问题,由于目前学校刚确定校址,工作还处于筹备阶段,还没有考虑。另外,学校常务副校长是由英国兰卡斯特指派的,对于他的职务就不可能存在行政级别,因此学校整体上是没有行政级别的。”陈林汉如此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