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招委〔2011〕号
贵州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11年成人
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地)、县(市、区、特区)招生委员会、教育局、招生考试机构,各成人高等学校: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1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1〕8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贵州省2011年成人高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并提出如下贯彻意见,现一并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一、2011年是“十二五”的开局之年,是全面贯彻实施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的关键之年。我省成人高校招生考试工作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教育规划纲要为指南,进一步深化改革,开拓进取;进一步加强管理,完善制度建设,从严治考,全面提高工作质量和管理水平;始终坚持以考生为本,继续深入实施“阳光招生”,全面加强考试环境综合治理,维护招生考试公平、公正,确保考试安全实施,促进我省成人招生考试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大力实施阳光招生,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和重要事项告知制度。进一步深化阳光招生制度建设,把阳光招生作为招生考试工作的根本制度和基本要求。要采取有力有效措施,认真落实阳光招生,细化阳光招生工作环节,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建立完善重要事项告知制度。对于考生应予知晓的招生政策、报名资格、考试办法、录取规则以及成人高校办学资格、办学类型、录取结果和学费标准等信息,应全面、准确、及时向考生及社会公布。对于可能影响考生考试和录取的重要事项,如:考试违纪作弊处理规定,考生诚信档案的记入和使用,被录取的专升本考生入学报到时必须出具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或以上证书,否则不予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并将被取消入学资格等,应在报名阶段向考生书面告知,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三、加强管理,严密组织,确保考试安全实施。全省各级招生考试机构要加强统一领导、统一部署、统一实施、协调配合,要继续完善以监察、宣传、公安、保密、通信等部门组成的招生考试安全保障机制,加大信息安全建设力度,深化安全保密工作制度,确保招生考试安全工作万无一失;进一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切实加强和规范试卷保密室和保密室制度建设,细化试卷领取、运输、保管等各环节的保密措施和操作程序;高度重视信息安全工作,确保考生报名信息、评卷信息、录取信息等重要信息的安全;严格执行省、地、县三级招生考试机构逐级管理、分级负责和责任追究制的管理办法,切实做到责任到人,落实到岗;认真制定招生考试应急处置预案,进一步提高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
四、不断深化成人高校招生考试改革。要不断更新教育理念,适应时代发展,积极探索有利于人才选拔,有利于维护考生权益,有利于维护教育公平、社会公正的招生录取办法和工作机制。进一步深化成人高校招生考试改革,加强成人高校招生考试考务管理,加快招生考试信息化建设,继续完善成人高校招生网上报名和网上录取的程序和办法,积极开展成人高校招生考试网上评卷工作。
五、加强考试环境综合治理,促进考风考纪根本好转。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考试机构要采取有效措施,有效防范有组织的大规模异地报考行为,严厉打击有组织的利用现代通讯工具作弊、集体舞弊,特别是有教师或考试工作人员参与的集体舞弊和替考行为,确保国家教育考试的公平、公正。要根据成人考生的特点,在考前通过各种形式和渠道加强对考生的诚信教育和考风考纪教育,使每位考生了解考场规则、考生守则和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要在报名阶段加强对考生身份证的审验,现场采集考生电子照片,统一打印带有考生电子照片和身份证号码的准考证,杜绝持假身份证报考的现象。考试阶段要统一使用报名时采集的考生电子照片认真对照核查考生的身份证和准考证。各成人高校要使用网上录取考生电子档案信息核查报到新生身份证和录取通知书。报名时应要求考生认真阅读并签订《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考后要为考生建立诚信档案。
六、优化招生结构,提高成人高校招生生源质量,更好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成人高校要充分认识提高成人高等教育质量对建设学习型社会和构建终身教育体系的重要作用,进一步树立为地方经济发展服务、为在职从业人员服务的观念,坚持以业余学习为主的成人高等教育办学方向,根据社会需求和生源状况合理调整专业设置、学习形式、教学内容和招生结构,专业设置和教学内容要更加注重实用性、技能性和职业性,充分发挥成人高校的办学特色。
七、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增强为考生服务的意识。要牢固树立以考生为本、努力为考生服务的理念,把维护广大考生的利益作为招生考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加强信访和咨询服务工作,不断优化服务质量,提高服务水平,构建科学、公平、和谐的招生考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