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2011年成人高校招生工作会于2011年8月8日在昆召开。这标志着我省今年成人高校招生考试工作正式拉开序幕。省委高校纪工委书记、省教育厅纪检组长杨共和,省教育厅党组成员、省招生考试院院长朱华山出席会议并讲话。省委高校工委委员、省招生考试院书记杨嘉华主持会议。省教育厅、省招生考试院有关处室,各州(市)招考机构,各成人高校(成教院)等负责人共200多人参加了会议。
杨共和书记从监督管理的角度对今年成人高校招生工作提出了五点意见:一是提高认识,增强工作的责任感;二是加强管理,确保试卷安全保密和考风考纪良好;三是加强监督,规范学校招生办学行为;四是深化改革,健全完善招生计划管理;五是严肃查处,严明招生工作纪律。
杨共和书记指出,结合云南省往年招生录取中存在的问题,今年教育厅认真研究制定了 “云南省高校办学及招生工作八不准”:一不准高校与个人、非法人单位和不具备资质的机构合作办学;二不准高校二级学院对外设点办学或与其他单位联合办学;三不准高校委托中介机构或个人代理招生,以任何形式有偿提供或接收生源;四不准高校及其合作单位在8月底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结束之前,招揽生源招收成人高考辅导、自考助学学生;五不准高校以所属二级机构(院系、部门)的名义发布招生章程和广告;六不准高校委托其他社会组织或个人印制和发放录取通知书、入学通知书;七不准高校将商业性的服务项目与录取通知书、入学通知书捆绑发放;八不准高校违规招收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免试生”、“超前生”、“进修生”、“套读生”等所谓“先上车后买票”的学生。
朱华山院长在讲话中,首先阐述了认真落实教育规划纲要、稳步推进成人高校招生改革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他指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和成人高校要按照统筹规划、试点先行、有序推进的原则,积极研究区域内成人高等教育及招生的发展和改革总体思路。加强地方政府对成人与继续教育改革发展的统筹,积极引导在职从业人员在工作所在地根据职业需要选择性地接受成人高等教育,促进高等学校为地方经济发展培养实用型人才,努力维护入学公平和促进成人高等教育健康可持续发展。
朱院长强调到,加强领导规范管理、切实做好今年我省成人招生工作。实施“一把手”工程,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发挥招委会作用,强化招考环境综合治理;规范考点管理,确保考风考纪秩序良好;提高服务质量,体现以人为本的工作宗旨;重视信息安全工作,确保网络及数据绝对安全。
朱院长还就几项具体工作提出了要求,一是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二是做好诚信教育工作,三是做好机构监管工作,四是做好违规查处工作,五是做好咨询接待工作,六是做好计划管理工作,七是做好纪检监察工作,八是做好新生复查工作。
云南等10个省份在2010年河北、内蒙古、河南和重庆4个省(区、市)进行报名和分省计划编制办法改革试点取得成功的基础上,今年将开展报名和分省计划编制办法改革试点工作。所谓报名和分省计划编制改革就是让符合招生条件的成人高校按规定先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目录,省级招生考试院组织考生根据招生学校专业目录进行报名;教育部参照各省的报名情况确定各省和有关中央部门所属成人高校年度招生规模,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有关中央部门根据教育部确定的招生规模,参照各校生源情况,组织所属成人高校编制分省专业招生计划。这是成人招生考试根据近年来招生录取情况变化进行的一次计划编制上的重要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