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大学—香港大学中外合作办学研究中心主任林金辉教授谈合作办学
中外合作办学最基本的规律有两条:一是必须适应和服务于国家改革和发展的大局;二是必须适应和服务于学生的发展和成长。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或项目必须根据国家改革和发展的大局和对自己的合理定位,提出明确的人才培养目标;合理引进、有效利用国外优质教育资源,包括课程体系、教材、教学理念、教学管理制度、考评方法、师资队伍等;通过不断改革课程与教学,构建科学的人才培养模式。
质量是中外合作办学的生命线。收了高额学费,承诺这个那个,可是最后学生得不到发展成长,学生不满意,家长不满意,社会不满意,最后国家不满意。这还能实现可持续发展吗?《教育规划纲要》“20字方针”中,有“育人为本”4个字,落实到中外合作办学中,最重要的是树立“以生为本”的办学理念。
从跨国教育的经验看,质量是否有保证,关系到合作办学机构或项目的生死存亡。目前进行的中外合作办学评估,是对质量的评估,其关键是要很好的把握这条生命线。本着中外合作可持续发展的目标,必须建立和完善评估机制、执法和处罚机制及退出机制。处罚机制是什么?走到底就是退出机制。你办不好,你就退出。最重要的是,要根据人才培养的质量来判断一个机构、项目能不能达到示范性要求;中外合作办学需要改革的有许多,如管理体制、财务制度等等,一切改革,如果不是围绕人才培养质量来进行,改革就很难成功。
引进国外优质教育资源,是中外合作办学的核心,是中外合作办学事业成功的决定因素。在实际工作中,不少人对这个核心认识不足,观念模糊,应当充分认识教育质量的重要性,坚决纠正错误观念;要在实践中不断探索、逐步建立和完善合理引进和有效利用国外优质教育资源的长效机制。
“优质”,不仅指一流大学、一流学科,还可以是国外学校的特色专业与优质课程;引进的目的是“为我所用”,引进什么,必须首先考虑我国急需的,例如,当前急需引进与先进制造业、现代农业和现代服务业(尤其是能源、矿产、环保、金融等)相关的优质教育资源;引进的优质教育资源,还应当与我方合作学校或学科、专业“门当户对”,充分考虑我方合作学校的办学实力、水平和特色,使双方资源可以有效匹配、优势互补;必须把引进国外优质教育资源作为全过程加以对待和监管,并在办学实践中结合中国的国情不断加以本土化,否则,引进的优质资源就可能“水土不服”,变成“非优质”或者“劣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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