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高校:
2009年成人高校招生录取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做好2009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2009]29号)和《2009浙江省成人高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的精神和规定。为做好我省成人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录取组织机构及职责
录取期间,省招委成立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录取工作,领导和协调各部门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机构:
1.监察组
负责监督检查成人高校和招生工作人员执行教育部、省招委制定的招生政策和规定的情况;受理来信、来访、来电和举报;调查和处理违规事件。
2.录检组
负责与各有关高校的联络和沟通;按招生政策规定对退档、预录考生进行审核,对院校降分条件进行审核;确认各高校最终录取新生名单。
3.计划组
负责对招生计划审核和调整,高校和专业的最终执行计划数的确认,录取名册审核、盖章及分发,向省内有关高校发放统一印制的录取通知书。
4.信息技术组
负责计算机网络系统的畅通安全、技术管理和运行维护;负责录取数据的组织、管理和安全保密工作;负责按规定的原则进行投档、数据预测和统计;负责新生录取名册的打印以及对工作人员进行计算机操作培训和技术指导。
5.宣传组
负责录取过程的宣传报导。
6.综合组
负责录取现场办公用房安排、收费和财产管理;负责录取现场和安全保卫工作;负责会议安排、接待、记录、有关材料发放等文书工作;负责录取情况的咨询、来信、来访的接待和处理;负责车辆调度;安排录取工作人员的食宿等。
各有关高校要成立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并健全相应的组织机构,认真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和我省有关规定,对本校招生录取全过程进行领导、协调、监督和检查。院校端录取场所原则上应设在校园内,因特殊原因需要在校外进行网上录取的院校,应在录取开始前报我院备案。
二、录取方式及各批时间安排
统一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分三批进行。
第一批:专升本和高起本
专升本(11月25日至11月29日):
11月25日下午2:00 第一轮投档
11月26日下午4:00 第一轮退档结束
11月27日上午9:00 第二轮投档
11月27日下午4:00 第二轮退档结束
高起本(11月25日至11月29日):
11月25日下午2:00 第一轮投档
11月26日下午4:00 第一轮退档结束
11月27日上午9:00 第二轮投档
11月27日下午4:00 第二轮退档结束
本批根据志愿投档后仍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11月27日晚上9点至11月28日晚上9点网上补报志愿,11月29日上午9:30投档。
11月29日上午11:00政策降分投档;下午4点录取结束。
第二批:普通高校(不含高职院校)及教育学院的专科(11月30日至12月5日)
11月30日下午2:00 第一轮投档
12月1日下午4:00 第一轮退档结束
12月2日下午2:00 第二轮投档
12月3日上午11:00 第二轮退档结束
本批根据志愿投档后仍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12月3日晚上9点至4日晚上9点网上补报志愿,12月5日上午9:30投档。
12月5日上午11:00政策降分投档,下午4点录取结束。
第三批:其他院校的专科(12月7日至12月12日)
12月7日下午2:00 第一轮投档
12月8日下午4:00 第一轮退档结束
12月9日下午2:00 第二轮投档
12月10日上午11:00 第二轮退档结束
本批根据志愿投档后仍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12月10日晚上9点至11日晚上9点网上补报志愿,12日上午9:30点投档,下午4点录取结束。
12月12日上午9:30政策降分投档,上午11:00录取结束。
三、录取工作流程
(一)院校报到
各高校按省教育考试院提供的用户名和初始密码,登陆浙江教育考试网(www.zjzs.net)了解有关情况,并向所属录检组报送高校联系人名单、联系电话及其他联系方式。
(二)计划调整
1.各高校原则上不再追加计划。根据生源和考试情况,在国家核定的招生总规模内,可对分省计划进行科类和专业计划适当微调,但专科与本科计划不得互转,业余和函授计划不得调整为脱产计划。计划调整不得损害考生利益。经过调整仍然不能完成招生任务的高校应予减招。
2.不涉及跨省生源计划调整,只需在浙江教育考试网(办公系统)下载《浙江省成人高校生源计划调整申请表》,填写并传真至我院录取现场,经省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由计划组在我省录取系统进行调整和执行。
涉及跨省生源计划的,在履行前面程序后,还需同时通过教育部分省网上计划管理系统进行调整。
对有考生志愿而上线人数不足,开班确有困难的专业,在征求考生意见后,由所在高校负责先进行校内调剂;本校无法调剂的,经省教育考试院同意后,可主动与开设相近专业的其他院校联系协商落实。调整时须填写《2009年浙江省成人高校招生开班不足专业转校申请单》并加盖院校公章,另附经考生、家长签字同意的书面材料函,传真至我院录取现场。经计划调整和投档,将有关信息一并转入开班的院校。
(三)投档
省教育考试院按照考生志愿、生源及计划(调整)情况,向各有关高校提供所有第一志愿上线考生的生源信息。
第一志愿上线生源充足的高校,也可根据招生计划和上线生源情况确定本校投档分数线,在录取前3天报省教育考试院计划组,由省教育考试院在录取时按投档比例投档。
高起本考生兼报专科、艺术类考生兼报文、理科,在兼报专业投档时,按兼报专业所属科类要求的统考科目计算成绩后投档。信息组根据前述投档办法向有关高校投放考生电子档案。
(四)预录取
高校在省教育考试院规定的时间段中,下载并审阅报考本校的考生电子档案,原则上按照考生总成绩、报考院校、专业、执行计划数录取新生。艺术类和体育类专业考生在总分上线的基础上,按加试专业课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五)退档
高校确定退档考生名单后,必须在系统中输入每一位退档考生的退档原因代码(自动放弃录取的考生还需有高校的传真件)并通过网上录取系统传输到录检组,办理退档手续,由录检组对退档原因进行确认。如退档理由不充分,录检组向高校提出复议意见,高校如坚持退档,应将意见书面传真给录检组,明确由此产生的遗留问题由高校负责解决。
为保证录取工作有序进行,对未按规定时间上载退档考生信息、在阅考生档案数又超过计划数的高校,录检组将按计划数对多余的考生档案从低分到高分办理退档手续;对未按规定时间上载退档考生信息、在阅考生档案数未超过计划数的高校,录检组将不再办理退档手续,由此产生的遗留问题,由高校负责解决。由于网络原因造成的问题,由省教育考试院会同有关高校协商解决。
(六)网上补报志愿
各批次根据志愿投档后仍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我院将通过浙江教育考试网站统一向社会公布,考生重新在网上补报志愿。补报志愿不再进行现场信息确认。
(七)录取结束和录取审核
高校确定的预录取考生名单,要及时上载到录检组,经确认,考生的预录取状态即变为录取状态。
成人高校录取新生名册,由计划组盖章,各有关高校按盖章后的名册寄发录取通知书。省内高校于12月24日、25日到省教育考试院领取录取新生名册。省外高校由计划组寄发录取名册。
根据浙价费(2002)160号文件规定,高校要按实际录取人数向省教育考试院缴纳招生电子档案制作费(40元/人)。各有关高校须在录取结束时通过银行转帐支票或汇票,将费用汇入浙江省财政厅非税收入专户,汇款用途请注明“成人高校招生电子档案制作费;收款单位代码:520137”。省教育考试院帐号和开户银行为:
收款单位:浙江省财政厅非税收入结算分户
银行帐号:1202021729952013733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杭州众安支行
通过汇款结帐的成人高校请随带汇款凭证复印件。
四、其它事项
各有关高校要加强招生录取信息的管理,考生的报考信息仅限于招生录取和学籍管理中使用,不得擅作他用。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社会复制、泄露考生信息。不得下载或复制与本部门招生无关的信息。不得泄露用户密码。
各有关高校要严格按照计划组盖章的录取新生名册寄发录取通知书,并在录取工作结束之前,解决和处理好录取工作中的有关问题,逾期我省不再补办录取手续。
省教育考试院通讯地址:杭州市保俶北路93号(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内),邮编:310012。
录取工作开始前联系电话:0571—88907508,88907519(计划);88907571,88907521(信息);88908553(财务);88908555,88908528(综合)。
录取期间工作联系电话将通过录取网络系统公布。
浙江省教育考试院
2009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