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地区)
一、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2008年北京大学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在北京地区继续面向社会招收业余专科起点本科学生。报考专升本的考生必须是已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高等专科毕业证书或以上证书的人员。
报名时请仔细阅读北京教育考试院公布的《2008年北京市成人高等学校招生专业目录》,选择自己所需专业填写报名志愿。
二、报名时间及报名办法报名时间:8月15日至8月28日。
报名确认时间:9月1日至7日。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区县确认。
报名网址: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 www.bjeea.cn或www.bjeea.edu.cn
报名期间各区县成人高考招生办公室设报名确认点。报名确认手续必须由考生本人办理,未办理报名确认手续者报名无效。
具体步骤:
1.考生登录报名网站填写报名基本信息、志愿信息和其它报名辅助信息,选择确认时间和地点,提交后生成网报号。
2.交报名考务费,交费方式为网上交费。网上缴费不成功的考生可在报名确认时补交费。
3.在规定的报名确认期间到所选报名确认点办理报名资格审查、摄像、报名复核、签订《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等报名确认手续。
考生应选择在本人户口所在地或居住地的区县报名确认点办理确认手续。在北京工作,没有北京市户口的考生,到暂住证所在地的区县报名确认点办理确认手续。报名确认时考生须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无北京户口的考生还需携带暂住证。
4.报考广告学、英语专业的考生须在9月1日至8日持本人身份证、报名复核单、一张一寸照片,到北京大学资源东楼1239室(北京大学南门外,太平洋大厦西侧)办理专业课加试手续。
乘车路线:运通105、运通205、320、498、731、814、826、982、110路中关村北站下车。
特别提醒:由于专业课加试报名地点是临时借用,请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持本人有效证件前往办理专业课加试报名手续。
三、招生专业及考试科目
招生专业目录
专业名称 | 科类 | 层次 | 公共课 | 专业基础课 | 专业加试 科 目 | 计划 | 2007年录取分数线 |
英语 | 文史类 | 专升本 | 政治、英语 | 大学语文 | 口语 | 180 | 246 |
新闻学 | 文史类 | 专升本 | 政治、英语 | 大学语文 | 无 | 120 | 272 |
汉语言文学 | 文史类 | 专升本 | 政治、英语 | 大学语文 | 无 | 160 | 205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理工类 | 专升本 | 政治、英语 | 高数(一) | 无 | 160 | 228 |
心理学 | 经管类 | 专升本 | 政治、英语 | 高数(二) | 无 | 180 | 191 |
财务管理 | 经管类 | 专升本 | 政治、英语 | 高数(二) | 无 | 160 | 271 |
行政管理 | 经管类 | 专升本 | 政治、英语 | 高数(二) | 无 | 120 | 191 |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 经管类 | 专升本 | 政治、英语 | 高数(二) | 无 | 200 | 191 |
人力资源管理 | 经管类 | 专升本 | 政治、英语 | 高数(二) | 无 | 120 | 245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经管类 | 专升本 | 政治、英语 | 高数(二) | 无 | 160 | 155 |
金融学 | 经管类 | 专升本 | 政治、英语 | 高数(二) | 无 | 160 | 155 |
市场营销 | 经管类 | 专升本 | 政治、英语 | 高数(二) | 无 | 80 | 155 |
政治学与行政学 | 法学类 | 专升本 | 政治、英语 | 民法 | 无 | 200 | 153 |
国际政治 | 法学类 | 专升本 | 政治、英语 | 民法 | 无 | 200 | 143 |
法学 | 法学类 | 专升本 | 政治、英语 | 民法 | 无 | 160 | 142 |
社会工作 | 法学类 | 专升本 | 政治、英语 | 民法 | 无 | 160 | 172 |
广告学 | 艺术类 | 专升本 | 政治、英语 | 艺术概论 | 广告学基础 | 120 | 191 |
1.每科试题满分均为150分;每门考试时间为150分钟。
2.公共课与专业基础课由教育部统一命题。
3.专业课加试由北京大学自主命题,除广告学、英语专业加试外,其它专业不加试。
四、考试时间及地点
统考课考试时间:2008年10月11日、12日。
统考课考试地点:报名后由北京市成人招生办公室指定。
专业课考试时间:2008年9月20日(具体时间在报名时通知)。
专业课考试地点:北京大学第一教学楼。
五、录取
北京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招生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依照招生地区的省级成人高校招生办公室所确定的最低录取控制线,依据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按招生计划、根据考生所报第一志愿、分专业决定考生录取与否。
新生入学后,我校要对已报到的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对其中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录取标准以及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者,无论何时发现,均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北京教育考试院备案。
六、学习方式和收费标准
2008年招收的各专业学生,学习形式全部为业余学习,由北京大学各院系负责教学管理,学习地点在北京大学校内或北京大学圆明园校区。授课时间主要为周六、日,个别专业安排在平时的晚上,收费标准见专业介绍。
七、毕业
学生学习期满,考试成绩全部合格者,由北京大学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成人高等教育毕业证书。本科毕业生中,符合北京大学授予学士学位标准的,由北京大学按有关规定颁发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证书。
八、咨询指南
1.招生、录取的问题及相关政策
北京大学成人教育招生办公室
电话:010-62751455
地址:北京大学备斋(红四楼)4213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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