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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温州市2008年自考各项调整政策说明

高考资讯网更新时间:2008-03-24文章来源:温州市教育考试院作者:未知

  公布新旧计划对照表和免考政策后,很多考生来电话或来人咨询,现将咨询的共性问题答复在下面,供大家参考:

  1、免考和顶替的概念:免考是指各级各类高等教育的毕业生参加自学考试,可以按照规定免考确已学过的一些公共课程或名称和要求相同的课程;顶替是指自学考试通过的课程,在新老计划之间的使用。

  2、理论和实践:计划调整后,新老计划的顶替关系原则是:一门课程老的理论和老的实践全部通过的,才可以去顶替新的课程的理论和实践,而不能用老的理论和新的实践,或新的理论和老的实践的组合去顶替课程。

  3、已经批出的免考课程在考生要毕业的计划中仍然有相同设置的,是继续有效的。

  4、今年的6月30日前考生仍然可以按照老计划申请毕业,从下半年开始所有考生按照公布的计划申请毕业。

  5、在今年9月30日前取得的老计划课程的合格成绩可以按照顶替表的关系顶替新计划课程的合格成绩,之后考出的老计划课程的合格成绩不可以按照顶替表的关系顶替新计划的课程。

  6、关于区间学分:课程有变化的,合格课程成绩可以顶替,不合格课程学分是不可以顶替过来的,而且合格课程只是按照顶替后课程的基本学分进行计算。

  7、思想政治课程顶替:严格按照考试院[2008]12号文件,对照表上有的课程可以顶替,没有的课程不可以顶替。

  8、所有旧计划的课程仅局限于该专业从开考到目前计划中开设过的课程,原高顶低的课程是不可以顶替过来的,即A顶B,B可顶C,但A不能顶C.

  9、自学考试的毕业证书只有专科和本科二类,3字头和4字头专业颁发专科毕业证书,1字头和2字头专业颁发本科毕业证书,该证书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认可。

 

标签:自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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