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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规范成人教育市场 严禁转移下放办学权

高考资讯网更新时间:2007-12-14文章来源:每日新报作者:编辑员

    人民网·天津视窗12月14日电:为规范成人高等教育市场,天津市教委近日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成人高等教育管理的通知》,要求各高校的成教学院不得随便与个人或非法人单位合作办学,不得“下放”招生权;学生的学习形式、学习年限也不能随便更改。 

    本市各普通高校的成教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网络学院,成人高校,独立设置高职学院以及经审核备案的外地普通高校在津函授站、网络教学中心都要慎重选择成人高等教育和继续教育合作办学机构,严禁与个人、非法人单位和不具备条件的机构合作办学。各成人高校不能以合作办学等名义转移和下放教学权和办学权,不能以任何形式转移招生录取的职责和权力,严禁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代理招生。 

    成人高等教育的招生章程必须明确招生范围、学习形式、学制和年限、办学地点、录取原则、收费标准、证书性质等,不得发布模糊和虚假信息误导学生。招生学校要对招生章程的内容承担责任。普通高校成教学院不能举办或变相举办校外脱产班,进行业余形式教育的不得异地招生、办学。严格禁止成人高校招收所谓“预科生”、“跟读生”。本市从今年起全面实行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制度,严格发放、审核证书。

    市教育招生考试院高招办有关人士表示,教育招生考试部门没有委托任何中介组织或个人进行成人高考的录取工作。市高招办已于本月13日上午8时通过招考资讯网(www.zhaokao.net)公布录取结果。考生只要输入自己的考生号即可查询录取结果。

标签:成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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