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京考自考[2002]28 号文件规定,为做好北京邮电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生毕业设计(撰写论文)工作,特制定本暂行规定。
第一部分 毕业设计的申请
一、申请条件
(一)凡取得相关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含笔试、实践环节考核及加考课程)及格以上成绩者,凭接考证明、免考证明和成绩通知单,可申请参加毕业设计(撰写论文)。
(二)对于已做过毕业设计(撰写论文),且成绩通过的学员,自取得成绩之日起,半年之内应办理毕业手续。对于半年之内还未办理毕业手续者,其毕业设计(论文)成绩作废。应重新申请毕业设计(撰写论文)。
二、申请办法
(一)本科毕业设计(撰写论文)申请时间为每年的6月份和12月份。
(二)在规定时间内,考生应将身份证、准考证复印件,相关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通知单(含笔试、实践环节考核及加考课程),以及接考和免考证明,到所在地邮电自考办进行资格初审。
(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邮电自考办,应对本地区申请毕业设计考生进行资格初审,并报当地考委审核盖章,由当地考委统一报北京邮电大学自学考试办公室(以下简称北邮自考办)。
(四)北邮自考办在答辩进行前,对考生的准考证、接考证明、免考证明和成绩通知单(含笔试、实践环节考核及加考课程)等资格材料进行复审,最终确定其资格。
(五)逾期未申请毕业设计的考生,随下期办理申请手续。
第二部分 组织机构与职责
一、毕业设计指导小组与职责
(一)组成
成立北京邮电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设计工作指导小组(以下简称毕业设计指导小组),组长、副组长由资深教授和学科负责人担任。成员由相关学科或专业教授、学科带头人、学术学位委员会代表、自考专业委员、北邮自考工作主管领导等人员组成。
指导小组的日常管理工作,由北邮自考办负责。
(二)工作职责
1. 负责制定所主考本科专业毕业设计管理办法的制定;
2. 负责毕业设计组织管理工作及程序和日程安排;
3. 负责审核考生参加毕业设计资格;
4. 负责审核指导教师资格;
5. 组织审批所主考地区本科专业毕业设计任务书;
6. 组织评阅所主考地区本科专业毕业论文;
7. 负责答辩委员会的组织管理和工作指导;
8. 向各地考委报送毕业设计成绩。
二、答辩委员会与职责
(一)组成 成立北京邮电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设计答辩委员会(以下简称答辩委员会),业务上隶属于毕业设计工作指导小组。设主任、副主任各一人,委员若干人。由相关专业教师、工程技术人员(教授、副教授、高级工程师、高级会计师、讲师)担任。
答辩委员会根据专业分布,下设相关专业答辩小组,每组3-5人组成。
(二)工作职责
1.负责毕业答辩的资格复核;
2.组织考生参加答辩;
3.负责答辩成绩评定,写出评审意见,并填写在北京邮电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论文审定表》中。
4.负责毕业设计成绩汇总;
5.做好毕业答辩收尾和总结工作。
第三部分 毕业设计程序与要求
一、聘请指导教师
(一)指导教师应具备较高的理论水平和实践工作经验,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二)指导教师可由考生在当地院校或工作单位聘请,报北邮自考办审批、备案。
(三)指导教师同时指导考生人数不得超过四名。
(四)指导教师一经确定,中途不准更换。
(五)指导教师工作职责
1.指导教师会同考生确定毕业设计方案、内容和题目,提出具体要求、设计步骤和时间安排,并认真填写毕业设计任务书,主要内容包括:课题项目名称、目的、基本内容要求(包括基本理论,设计步骤,要否制作实物、样机或提供软件清单,主要参考书刊、文献等);
2.指导教师在指导考生毕业设计过程中,既要在关键问题上做好把关与导向工作,又要防止包办代替。应在教师指导下由考生独立完成;
3.指导教师应及时掌握毕业设计的进度和质量,注重基本理论的运用、实际工作能力和严谨求实工作作风的培养,及时解答考生毕业设计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4.指导考生对相关文献的查阅、检索、分析和利用,扩大视野,博采众长;
5.负责审阅毕业论文,指出存在的问题和错误观点,提出修改意见。
6.指导教师应对考生毕业设计期间的业务能力等给出综合评价,对毕业论文写出评语,并填写在《评定表》、《审定表》中。
7.指导考生做好答辩准备工作;
8.指导教师为考生拟定的课题不应多次使用,一经发现,其毕业论文按抄袭对待。
二、毕业设计选题
(一)课题项目的选择应从专业培养目标出发,反映本专业教学计划特点和要求,应在所学专业范围内选定。
(二)选题最好结合高新技术、生产实际、指导教师的科研项目等课题,尽量选取生产、科研、技术设备的革新改造等项目,从先进性、实用性、经济价值和社会意义等多方面综合考虑。
(三)选题的份量与难度应适当。既要体现本科水平,又使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经过努力按时完成。
(四)选题原则上一人一题,如果题目工作量过大,可与他人合作完成,但必须明确个人独立完成部分。
(五)选题应注重特色,充分体现独立见解和创新精神。
(六)考生可将过去所完成或参与完成的工程设计和科研成果作为毕业设计选题,但其设计和科研工作必须是在读(自考独立本科段)期间进行的,且符合毕业设计要求,并能证明是本人独立完成部分,且必须聘请指导教师,使其论文在理论上有所应用。
(七)涉及国家机密和其它不宜公开答辩的项目,不宜选作毕业设计课题。
三、任务书填写与审批
(一)毕业设计课题选定后,由指导教师会同考生一起填写毕业设计任务书,要求一式四份(其中2份附在毕业论文前,另2份分别交当地考委及北邮自考办),报当地考委及北邮自考办审核、批准。
(二)由当地考委及北邮自考办审核盖章后,方可作为正式毕业设计任务书下达。
(三)由指导教师填写《毕业设计评定表》一式两份;要求手写(含签名),复印和打印均无效。
(四)由考生依据审定的“任务书”认真填写《北京邮电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论文审定表》一式两份,用以记录毕业设计(论文)评语及答辩成绩并存档,要求考生答辩时交北邮自考办。
(五)毕业设计指导小组负责审核考生参加毕业设计资格、指导教师资格、审核课题方向是否符合一般选题原则,深广度和工作量是否符合教学要求,以及在时间、条件等方面的可行性。
(六)毕业设计指导小组负责组织对考生的任务书审核。并提出明确修改意见或补充建议,其考生的毕业设计(论文)应按审批意见进行。
(七)凡不符合选题要求或项目、手续不完备的任务书,经审核后及时退回,其考生应重新履行申报及审批手续。
(八)经审批后正式下达的任务书,其题目及内容均不得再作修改,如确有特殊原因需要修改的,须重新履行审批手续,且不得晚于毕业设计正式开始后的一个月内,过期不再办理。
(九)修改课题重新审批下达的任务书,必须按原规定毕业设计期限和要求完成。逾期完不成的,按自动放弃对待。
(十)首次毕业设计未完成或成绩未通过者,可补做或重做毕业设计(论文),但必须重新履行申报及审批手续。
四、论文书写格式与要求
毕业论文主要内容包括:对所学专业的理解,注重理论分析或对原理的叙述,应理论联系实际,并与一般工程设计报告和科研工作报告有所区别。对相关技术(工程设计、系统设计、软件设计和技术改造等)应用理论的论证清楚。
(一)毕业论文正文要求
1.通信类专业正文内容包括:
①问题的提出,设计的指导思想;
②方案的选择和比较论证;
③根据任务书的要求写出设计过程、相关元器件参数的计算,有关原理的说明与理论分析等;
④列出有关测试方法、测试步骤、所用仪器和测试结果;
⑤对实验结果的分析,存在的问题,改进意见或其它更好的方案设想及未能实现的原因等;
⑥课题实用价值介绍;
⑦有关软件设计的题目,应将源代码作为附录,与论文同时提交。
2.管理类专业正文内容包括:
①问题的提出、设计的指导思想;
③设计过程;
⑤数学模型及其依据,数据计算方法;
⑥对设计方案的实用性和经济效益等方面作出估价;
⑧毕业论文的基本论点、主要论据,根据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及规定联系实际展开理论分析。
(二)论文书写要求
1.撰写毕业论文时,所选题目及内容必须与审核后的毕业设计任务书相吻合;
2.全文要求在一万字或以上(图表、代码等不计算在内)。要求语言通顺简练,文字工整,插图清晰准确,电路图、装配图等工程图纸应符合国家标准和一般工程制图要求。
3.立论正确,计算、分析和实验严谨准确,结论合理,有自己的独到见解。
4. 准备两份毕业论文交北邮自考办。
(三)论文装订要求
1. 字体:宋体;
2. 字号:小4号字;
3. 打印:用A4纸打印;
4. 装订:应按要求顺序装订成册;
五、毕业论文评阅
(一)指导教师应对毕业论文进行初审,并写出评语,由考生按要求份数交北邮自考办。
(二)指导教师评语主要内容
1.毕业论文是否达到任务书要求;如果没达到,主要原因是什么;
2.毕业设计的指导思想、总体构思是否正确、合理,有无独立见解和创新;在哪些重要问题上采纳了指导教师的意见;哪些问题没采纳指导教师意见;
3.毕业论文综合运用所学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以及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如何;
4.毕业论文内容是否完整;逻辑性、系统性、条理性怎样;文字表达能力如何;书写是否整洁、图表是否符合规范,绘制水平、质量怎样;
5.对毕业设计选题的先进性、实用性、经济价值与学术价值的评价;
6.对经济管理类毕业论文,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贯彻改革开放精神方面的评价。
(三)毕业论文应在规定时间内交当地邮电自考办,由当地邮电自考办统一交北京邮电大学自考办,北邮自考办负责在答辩前一个月内,将收齐的论文交答辩委员会审核。
(四)上交后的毕业论文,不得再增删内容,不再退还。
六、答辩准备工作
(一)北邮自考办在答辩进行前,要对考生的准考证、接考证明、免考证明和成绩通知单(含笔试、实践环节考核及加考课程)等资格材料进行复核,以确定其资格。
(二)当地邮电自考办应接受北邮自考答辩委员会委托,对其毕业设计实物、样机等制作成果进行现场检查和必要的指标测试、程序运行等验收工作。验收报告应附在毕业论文后面。
(三)负责组织审核毕业论文,对未完成任务书(包括实物和论文)要求者,不准参加毕业答辩。
(四)凡在审核过程中发现有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变相抄袭等行为者,其实物与毕业论文一律作废,并取消本次毕业答辩资格。对于情节严重者,取消其学籍,并将情况通报所在地考委。
(五)答辩委员会负责各专业答辩小组的日程和场地安排,并通知参加答辩考生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包括:所需挂图、答辩提纲等)。
七、毕业答辩
凡由北京邮电大学承担主考的高教自考本科专业,其毕业设计、答辩工作应由北邮自考办组织进行。
(一)参加答辩条件
凡毕业论文成绩及格或以上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准时参加答辩,过时不来按自动放弃对待。
(二)答辩地点
1.一般情况下,在北京邮电大学网络教育学院进行答辩。
2.参加答辩考生较多时,答辩委员会视情况而定。必要时可在当地组织答辩。
(三)答辩要求
1.每名考生的答辩时间为40分钟,其中本人的介绍时间不得超过15分钟,其余25分钟由答辩小组成员对其涉及的问题进行提问,考生现场解答。
2.答辩过程中,其叙述应简明扼要,条理清晰,论据充分,有说服力。回答问题应概念清楚、考虑周密、思维敏捷、沉着冷静。
3.答辩过程中不准看书。除论文及答辩所需提纲外,不得将其它参考资料带入答辩现场。
4.不允许指导教师参与由其本人指导的考生答辩工作。
八、成绩评定标准
毕业设计总评成绩即为毕业论文和毕业答辩两部分成绩之和。毕业论文成绩满分为50分,毕业答辩成绩满分为50分。
毕业设计总评成绩按优秀、良好、及格和不及格四级评定。
(一)优秀:90分以上为优秀。
评分标准:按期圆满完成任务书规定的内容;能熟练地综合运用所学理论与专业知识;立论正确,计算、分析、实验正确、严密,结论合理,独立工作能力较强,科学作风好;毕业设计(论文)有自己的见解,水平较高。
毕业论文条理清楚,论述充分,文字通顺,书写工整,图纸完备整洁、正确。
答辩时,思路清晰,论点正确,回答问题有理论根据,基本概念清楚、对主要问题回答深入正确。
(二)良好:70~89分为良好。
评分标准:按期完成任务书规定的任务;能较好地运用所学理论与专业知识;立论正确,计算、分析、实验正确、严密,结论合理,有一定的独立工作能力和科学作风;较好地完成了任务。
毕业论文有一定水平。
答辩时思路清晰,论点基本正确,能较好地回答主要问题。
(三)及格:60~69分为及格。
评分标准:按期完成任务书规定的任务;运用所学理论和专业知识基本正确;没有大的原则错误,只在非主要内容上有欠缺和不足;立论正确,计算、分析、实验基本正确,有独立工作能力。科学作风一般;毕业论文达到了基本要求。
毕业论文条理基本通顺,论述有个别错误(或表达不清楚),书写不够工整,图纸完备、基本正确,但质量一般,或有小的缺陷。
答辩时主要问题能答出或经启发才答出。基本正确,但分析、认识不够深入。
(四)不及格:60分以下为不及格。
评分标准:未按期完成任务书规定的任务,基本概念和基本技能未掌握,在运用理论和专业知识中出现不应有的原则错误,在整个方案立论分析、实验工作中独立工作能力差;毕业论文未达到最低要求。
毕业论文文理不通,书写潦草、质量很差、图纸不全,或有原则性错误。
答辩时阐述不清设计(论文)的主要内容,基本概念糊涂,对主要问题回答有错误,或回答不出。
九、成绩评定遵循的原则
(一)毕业设计的成绩评定不受平时课程成绩的影响。毕业设计成绩评定本着严肃认真、坚持标准、实事求是,力求反映考生的真实水平。
(二)考生答辩结束后,答辩小组成员对其进行评议,根据评分标准给出初评成绩(初评成绩不向学生公布)。
(三)答辩委员会评议确定其成绩后,由答辩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共同签署意见并存档。
(四)对于优秀与不及格成绩的评定,答辩委员会严格掌握。
优秀成绩的毕业设计应有独到见解,具有一定的先进性、合理性和经济价值;论文质量较高(包括理论水平、文图表达能力和参量数据的引用等),实物制作反映出较高的实验技能和水平,自述表达和答辩效果很好。
(五)答辩成绩由答辩委员会统一公布,公布前任何人不得泄露。考生不得随意查阅。
十、成绩发布
毕业答辩成绩由答辩委员会负责统一发布,北邮自考办将考生毕业设计成绩表(既毕业设计总评成绩)寄送各地邮电自考办,由邮电自考办转送至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考委,其成绩由各地邮电自考办负责网上发布。
对于毕业答辩已通过的考生,未及时办理毕业手续的,须写明原因,否则,主考学校不予盖章。
十一、毕业设计资料存查
(一)毕业论文和《北京邮电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论文审定表》由北邮自考办负责存档;
(二)制定完善的保管、借阅制度,便于教师查阅。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有规定同时废止。
本规定由北京邮电大学自学考试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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