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规定高校自考社会助学招生须有许可证
高考资讯网更新时间:2007-07-19文章来源:信息日报作者:黄小路
本报南昌讯 18日,记者从江西省教育厅获悉,为规范全省公办高等学校自学考试社会助学行为,我省日前出台规定:今后,凡未申请或没有取得许可证的学校,不得进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社会助学招生;普通本科院校和办学条件不符合要求而被教育部确定为“黄、红”牌的高校,不得举办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社会助学脱产班;从今年起,各类高校均不能在校外办班(包括面向社会招生)。
免责声明
本网站的信息及数据主要来源于网络及各院校网站,本站提供此信息之目的在于为高考生提供更多信息作为参考,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敬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