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省教育厅近日决定进一步加强成人高等教育管理,把工作重心转移到加强教学管理和提高育人质量上来。
规定要求,自2007年招生始,各高等学校不得以任何名义将全脱产学生放到校外函授(教学)站(点)学习,更不得将任何学习形式的学生放到未经学校审批、教育行政部门备案的校外函授(教学)站(点)。此外,浙江省还将建立成人高等教育办学水平和教学质量评估机制,开展成人高等教育评估工作。实行对高等学校基本办学条件统计监测制度,成人高等教育全日制学生(不含短期)按普通高等教育学生1∶1折算办学条件,并将学校基本办学条件相关数据作为确定高等学校招生规模和限制、停止招生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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