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日报讯 昨日,辽宁省招考委就我省2014年军队院校及普通高校国防生班招收普通中学应届高中毕业生工作的相关政策要求,作出具体规定。
招生对象基本条件: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普通中学应届高中毕业生。未婚,年龄不低于17周岁、不超过20周岁(1994年9月1日至1997年8月31日之间出生,第二、第三、第四军医大学及国防生院校招生不设最低年龄限制)。参加由军队组织的政治考核、面试和体检,结论为合格。第一志愿报考有关院校志愿且高考成绩(含政策性照顾分值)达到本科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或者第一志愿报考执行本科第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院校志愿,并且高考成绩(含政策性照顾分值)从高到底排序,排名进入所报院校招生计划数6倍以内的考生。
考生于7月2日15:00在“辽宁招生考试之窗”网站查询是否具有参加军检资格,具有资格的考生须于7月3日9:00至10:00到所在报名点或各地招考办指定地点领取军检表等材料。政治考核要求:考生须于7月3日14:00前主动到户口所在地人武部报名登记参加政治考核。面试工作由省军区招生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面试结论由面试人员当场填写意见,并由各面试组组长签字负责。合格者进行体检。我市考生体检时间为7月4日、5日。
记者于洪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