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从省高招办了解到,我省08年军队院校和普通高校国防生面试体格检查工作安排在6月24日至28日,采取划片集中的办法进行,全省设南昌、赣州两个面试体检点。南昌、九江、上饶、抚州、宜春、萍乡、景德镇、鹰潭、新余市考生在南昌点参加面试体检;赣州、吉安市考生在赣州点参加面试体检,届时将进行相应的心理素质测试。
为保证军队院校和普通高校国防生面试体格检查工作的公平公正,面试体检工作由省军招办统一部署,面试体检点所在地军分区(警备区)具体组织实施并对面试体检负全责,各设区市招考办配合。面试体检点军分区(警备区)将抽调组织管理能力强,有一定工作经验的人员负责面试体检的组织工作。面试体检点实行“封闭式”管理,除面试体检工作人员和考生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得入内,工作人员不得将手机等通信设备带入面试、体检现场。同时科学设置面试场地和体检科室,建立正规的面试、体检秩序,工作人员一律实行挂牌上岗,考生凭身份证或学生证、准考证进点面试体检,面试体检表须贴扫描照片、条型码并加盖骑缝章。
面试工作人员由省军招办统一编组,每组3人,并指定负责人,面试组人员共同面试考生,面试结论由各组负责人签字。面试主要通过目测、口令调整和语言交流等方法,按照《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国防生面试表》中规定的内容和标准,从报考动机、形象气质、逻辑思维、语言表达、行为反应能力等方面对考生进行面试。面试结论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种。考生面试完毕,面试人员将立即填写《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国防生面试表》,并由面试组负责人填写结论、签字。面试合格的考生,面试组负责人在《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国防生政治考核、面试结论及体格检查表》面试结论栏填写结论、签字。面试结果当场告知考生本人,合格者持《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国防生政治考核、面试结论及体格检查表》进行体格检查;不合格者,面试人员将向考生说明原因。面试现场设立复议组,由省军招办、地方招生部门和院校各1名干部组成,对有争议的面试结果进行复议,作出最终结论。
体格检查标准按照《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后发[2006]6号)执行。面试合格考生方可参加体格检查。面试体检点将抽调思想好、作风正、业务精的医务人员从事体格检查工作,组织对参加体检工作的医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使他们熟悉标准,准确认症,严格把关。同时实行责任制,谁签字谁负责,主检医生负全责,因体检把关不严造成退学的,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省高招办提醒广大考生:考生须按时间安排、空腹到指定地点报到;各设区市招考办将选派一名干部带队,集中将本市考生按时带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复检;考生须带准考证、身份证(或学生证)、条型码、扫描照片、2张一寸免冠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