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国家教育部、人事部和解放军四总部联合颁发的《国防生教育管理规定》,进一步做好国防生培养工作,不断提高国防生培养质量,近日,聊城大学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国防生培养工作的意见》(聊大发[2008]2号),加强国防生培养工作保障,进一步完善具有聊城大学特色的国防生教育管理模式。
《意见》规定,从2008年始,四年级国防生参加学生军训工作,在学生军训团中担任班长,配合部队教官组织学生进行军事训练,在此过程中锻炼和提高自身的组织指挥能力;同时制定军政综合素质强化训练计划,对四年级国防生军政综合组织强化训练,提高其适应毕业任职需要的军政综合素质。
为加强国防生培养工作的保障,《意见》规定,后备军官学院的教学和训练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学校基础设施建设总体规划。2008年上半年,完成国防生综合训练场建设;并随着国防生培养规模的扩大,尽快论证国防教育大楼建设方案。
此外,《意见》还对进一步明确国防生培养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培养目标,国防生党建、综合素质提高、居住管理、管理队伍建设以及军事教研室建设等做了规定,力争在高等教育进入大众化教育的大环境下,以精英教育模式做好国防生的培养工作,确保为军队输送高素质新型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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