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部署要求,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2025年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5〕6号)等文件要求,同济大学2025年继续实施高校专项“筑梦计划”,制定本招生简章。
一、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主要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具体实施区域由有关省(区、市)确定。
报考学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基本条件:
(1)符合2025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二、招生计划及招生专业
同济大学2025年“筑梦计划”招生计划数不低于教育部规定的高校专项计划招生规模。招生专业仅限理工类考生报考,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的选考科目要求为“物理+化学”。分省分专业计划将根据报名审核通过考生情况、往年生源情况制定,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三、报名方式及选拔程序
1.网上报名
凡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即日起至4月20日期间登录“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网址为https://gaokao.chsi.com.cn/gxzxbm)(以下简称报名平台),根据报名平台的要求和流程,准确、完整地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相关报名材料完成报名。
上传报名材料包括:
(1)《同济大学2025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申请表》(在报名平台完成报名后自动生成,须下载打印,并经考生本人及监护人签字、中学负责人及中学校长签字、加盖中学校章后,再扫描上传报名平台);
(2)考生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3)考生本人户口簿户主首页及本人所在页;考生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口簿户主首页及其个人所在页(原件扫描件)。
“筑梦计划”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无需邮寄报名材料,考生必须上传所有完整报名材料至报名平台,所上传的报名材料应使用扫描生成的电子文件,以确保电子文件清晰可读。上传的《同济大学2025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申请表》的申请表编号必须与报名平台中保持一致。如因上传报名材料不完整、不清晰而影响材料审核,责任自负。逾期未完成报名或未按要求上传相关材料者视为无效报名。
报名平台中的志愿状态为“待审核”时表示考生完成报名流程。
2.确定报名审核通过名单
对于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网上报名申请并提交内容和形式符合要求的考生,在通过各省(区、市)负责的考生基本条件审核后,我校将组织材料审核,确定报名审核通过的考生名单。
高校专项报名审核通过名单5月26日起在我校本科招生网和信息公开网公示,并按规定上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
四、填报志愿及录取办法
1.志愿填报
报名审核通过并经公示无异议的考生,按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的高校专项计划相应批次填报同济大学志愿,未按要求填报视作放弃“筑梦计划”录取资格。
2.投档录取
高考投档按照考生生源地省级招办规定进行。我校根据考生高考投档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到低,结合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按分省计划进行录取。考生2025年高考投档成绩要求如下:
(1)浙江省考生高考成绩需达到特殊类型招生控制分数线上40分(含);海南省考生高考成绩需达到特殊类型招生控制分数线上140分(含);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江苏省、安徽省、福建省、山东省、江西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考生高考成绩需达到特殊类型招生控制分数线上90分(含)。
(2)其他省份的考生高考成绩需达到我校在生源所在省份本科一批(不含中外合作办学等特殊类型)理科最终模拟投档线下30分(含)之内,且高于生源所在省份普通本科一批理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普通本科批次的省份,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该省份确定的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如生源不足,本计划不进行征集志愿或降分录取。
五、资助政策
同济大学建立了“保障型资助、发展型资助、成长型资助”多维资助育人体系,通过“奖、助、贷、补、勤、偿”等保障型资助筑牢生活保障,通过“擎济工程”、“励志之星”评选等发展型资助实现素质培养,通过学业发展指导、海外交流交换等成长型资助强化能力提升,让学生“入学有保障、生活有质量、发展有空间”。新生在拿到录取通知书后,即纳入我校的资助育人体系。在校期间被认定为助学成才服务对象的学生,可通过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助学金、参与勤工助学和发展型、成长型资助育人项目等方式,满足就读期间的基本经济需求和发展需求。
六、监督机制及申诉渠道
同济大学“筑梦计划”招生工作接受学校招生工作监督小组、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学校纪检监察机构监督邮箱:jcc@tongji.edu.cn。
报名审核通过考生名单、录取考生名单等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在同济大学本科招生网和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公开平台公示。
七、其他
往年被专项计划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或退学的考生,不再具有专项计划报考资格。
考生须承诺提交的所有材料客观、真实。如有虚假内容,将取消本年度高校专项计划报名和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同时由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1-3年的处理。
本简章由同济大学本科生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八、联系方式
地址:上海市四平路1239号瑞安楼101A室
邮编:200092
电话:(021)65982643
传真:(021)65981513
邮箱:tjzsb@tongji.edu.cn
同济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bkzs.tongji.edu.cn
同济大学主页:http://www.tongji.edu.cn
同济大学本科生院招生办公室
2025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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