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中医药大学是一所以中医药学为主干学科的全国重点大学,直属教育部管理,由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和北京市共建,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也是教育部新一届高等学校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单位。在长期的办学实践中,学校彰显特色、强化优势,是国内外享有盛誉的集教学、科研、医疗于一体的著名中医药高等学府。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精神,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5年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工作的通知》要求,我校2025年开展“杏林计划”(高校专项)招生,为更多优秀农村学生提供升学机会。
一、报名条件
主要招收边远、民族及脱贫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身心健康、综合素质优秀的农村学生。具体实施区域由有关省(区、市)确定。
报考学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条件:
1.符合2025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申请考生户籍、学籍资格审核由各省(区、市)负责。
往年被专项计划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或退学的考生,不再具有专项计划报考资格。
二、招生计划及专业
拟定招生计划40人。
招生专业为中医学、中药学、针灸推拿学、公共事业管理和护理学。
非高考改革省份只招理科考生,综合改革省份考生须满足学校专业选考科目要求,2025年“杏林计划”招生分省分专业计划及选考科目要求见附件1(最终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机构公布为准)。
三、报名程序
请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于2025年4月10日至4月20日登录报名系统(网址: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按照系统内要求进行填报,上传全部证明材料,完成报名。证明材料包括:
1.申请表:填报后报名系统生成。申请表须打印后加盖中学公章,并由中学负责人和考生本人亲笔签字。往届生或中学发生变动的考生,成绩页面需同时加盖原中学教务部门公章;
2.考生本人身份证正反面;
3.考生本人亲笔手写的个人陈述(不少于800字);
4.户籍证明:户籍卡或户口簿(首页、户主页、父母页及本人所在页),须能证明考生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且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5.高中阶段社会实践、获奖及其他证明材料(高考综合改革地区考生须提供综合素质评价报告)。
注意事项:
1.无需邮寄纸质材料,不接收纸质报名申请材料。报名系统内凡涉及需上传证明材料电子版的,请尽量使用扫描方式,若使用拍照方式,请务必保证上传的照片内容清晰可读;
2.考生自行决定是否由专家、所在中学推荐。若无推荐,可跳过,如有推荐,请按照报名系统内操作要求完成推荐流程;
3.报名系统内高中阶段成绩和排名信息需全部如实填写,并由所在中学审核确认,如某项无成绩或排名,请填写“无”或者“0”;
4.个人陈述须由考生本人完成,一经发现剽窃或他人代写,我校将直接取消考生申请资格;
5.考生论文和专利不得作为申报材料。
四、选拔程序
我校将根据考生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核,经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确定拟获“杏林计划”招生资格考生名单。有关资格认定名单将于5月25日前在我校招生信息网上公示,同时上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并由考生所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及所在中学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者认定资格生效。
五、录取办法
1.考生必须参加全国统一高考,按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安排和我校要求填报志愿。考生报考专业须按我校认定的专业填报,不能重复填报,不建议填报不服从专业志愿调剂。
2.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入选考生高考投档成绩不得低于所在省份相应科类第一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入选考生高考投档成绩不得低于所在省份划定的高校专项计划录取控制分数线。
3.在生源地招生考试机构投档给学校的入选考生中,根据学校在各省(区、市)的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数,按照高考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同时依据北京中医药大学2025年本科招生章程中的相关规定安排专业。录取时,学校可调专项计划生源不足的省份计划至专项计划生源充足省份。对分数未达录取要求或所报专业志愿已满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均做退档处理。如生源不足,本计划不进行征集志愿或降分录取。
六、组织机构及监督机制
1.在我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由学校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杏林计划”招生工作;
2.学校建立和完善监督机制,接受社会举报投诉(010-53911041);
3.申请人应本着“诚信”原则如实申报有关材料,推荐中学和专家对推荐材料真实性负责,所在中学对出具的证明材料负责,考生须承诺提交的所有材料客观、真实,如有虚假内容,将取消今年“杏林计划”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由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依照相关规定取消今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暂停1-3年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
4.“杏林计划”资格认定考生名单和录取名单均实行三级信息公开;
5.我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杏林计划”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
七、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11号北京中医药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029
咨询电话:010-64286231(兼传真)
招生网址:http://bkzs.bucm.edu.cn
电子邮箱:zs@bucm.edu.cn
微信公众号:北京中医药大学招生办
八、其他说明
简章内容以我校招生信息网、微信公众号和阳光高考平台发布为准。本简章最终解释权归属北京中医药大学。
北京中医药大学招生办公室
2025年3月31日
附件1北京中医药大学2025年高校专项“杏林计划”分省分专业计划表点击查看
本网站的信息及数据主要来源于网络及各院校网站,本站提供此信息之目的在于为高考生提供更多信息作为参考,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敬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