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部署要求,中国科学技术大学2025年继续面向农村和脱贫地区实施高校专项——“自强计划”招生工作。
一、招生对象
我校“自强计划”招收边远、脱贫、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德才兼备、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高中农村学生,具体实施区域由有关省(区、市)确定,报考学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条件:
1、符合2025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市)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考生户籍、学籍资格审核由相关省(区、市)完成。
按照教育部规定,往年被专项计划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或退学的学生,不再具有专项计划报考资格。
二、招生计划及专业
我校2025年“自强计划”安排招生计划数不低于教育部核定的高校专项计划招生规模,将综合考虑各省(区、市)报名审核通过人数、历年报考与录取情况、历年生源在校学习情况等因素,编制分省招生计划。
我校2025年“自强计划”招生专业及选考科目要求如下:
专业名称 | 高考综合改革省份选考科目要求 | 尚未开展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科类要求 |
工科试验班 | 须选考物理、化学 | 理工类 |
经济管理试验班 | ||
化学类 | ||
材料类 | ||
生物科学类 | ||
环境科学与工程类 | ||
行星科学 | ||
核工程类 |
注:具体招生计划及专业分布,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为准。
三、选拔程序
1、网上申请
即日起至4月20日,考生可登录高校专项计划报名系统(网址:https://gaokao.chsi.com.cn/gxzxbm),按要求准确、完整地填写各项申请信息,并提交。确认志愿后,下载、打印报名系统自动生成的申请表,经中学审核盖章、签名及考生本人签名后扫描上传至报名系统。上传的申请表内容须与报名系统内填写的内容完全一致,否则视为无效。考生无需邮寄纸质报名申请材料。
考生须在报名系统里确认报考志愿,未确认志愿的视为报名申请不成功,我校不予初审。
2、初审
有关省份完成申请考生基本条件审核。
3、复审
我校将组织专家对考生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根据考生德智体美、平时学习成绩、学科特长、在校表现、发展潜质等多方面情况,结合有关省(区、市)对考生基本条件的审核结果,于5月25日前在报名系统内公布审核通过名单。审核通过的考生可获得我校“自强计划”报考资格。
4、高考
考生必须参加2025年统一高考。
5、志愿填报
审核通过的考生须填报我校高校专项计划相应批次高考志愿,具体志愿填报时间和方式以考生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为准。
6、录取
考生高考成绩不得低于所在省份特殊类型招生控制分数线(对于尚未开展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参照该省份确定的本科一批次理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我校依据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分专业招生计划,按照我校2025年本科招生章程规定进行录取。录取时,我校可根据各省(区、市)考生报考情况及生源质量,对招生计划及专业在省份间进行适当调整。如生源不足,不再征求志愿或降分录取。
四、其他说明
1、考生须本着诚信原则如实提供申报材料,对于提供虚假个人信息或材料的考生,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取消高校专项计划报名和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考生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由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依照相关规定处理;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
2、我校“自强计划”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不组织或委托任何机构、个人开展任何形式的考前培训、辅导等类似活动。
3、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中国科学技术大学2025年本科招生章程》执行。
五、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0551-63600096、63602553
招生主页:https://zsb.ustc.edu.cn
微信公众号:ustczsb
电子邮箱:zsb@ustc.edu.cn
六、监督保障机制
我校高校专项计划——“自强计划”招生工作在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实施集体决策、集体领导,在实施本简章的过程中做到招生方案公开、选拔方法公平、录取结果公示,并全程接受学校纪检监察机构的监督。
我校纪检监察机构监督举报电话0551-63602591。
七、本简章由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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