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经贸职业学院2025年单独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进一步深化高等职业教育招生考试制度改革,推进素质教育,探索高等职业教育多元化招生考试成绩机制及录取模式,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印发的《关于做好2025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和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学〔2025〕4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河南经贸职业学院2025年单独招生考试录取工作。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二条 学校全称:河南经贸职业学院
第三条 学校性质: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职院校。
第四条 办学层次:普通专科。
第五条 学习形式:全日制。动漫制作技术专业学制2年,其余学制均为3年。
第六条 学校简介:河南经贸职业学院位于中原腹地-商都郑州,是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直属于河南省教育厅的一所公办高等职业院校,注册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龙子湖高校园区龙子湖北路58号,邮政编码:450046。
第三章 单独招生工作领导与监督机制
第七条 学校成立由校长任组长、分管校领导任副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单独招生工作总体事务。凡属考试、录取中重大问题,一律由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单独招生工作具体事务,办公室设在就业招生处。
1.选派政策水平高、工作认真负责、公平公正的教师和管理人员参加单独招生考试工作,提高单独招生考试录取工作的执行力和公信度。凡有直系亲属当年报考者不得参与单独招生考试工作。
2.办公室负责考试方案和录取方案制定、招生宣传及信息采集、录取等相关工作协调;考务组组长由教务处处长担任,负责课程大纲和样卷制定、试卷命制、试卷评阅、分数登录、分数核查等相关考试考务工作;安全保卫组组长由安全保卫与应急管理处处长担任,负责考试当天的安全、保卫和校园秩序等工作。
第八条 监督措施:河南经贸职业学院纪委办公室对单独招生工作实施监督,确保单独招生工作“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择优录取”。举报电话0371-86661215,举报邮箱:hnjmjijian@126.com。
第四章 招生对象
第九条 招生对象:
1.已通过河南省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的考生;
2.已通过河南省2025年普通高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考试报名的考生。
第十条 招生类别划分:
1.普通高中类考生(含艺术考生)(以下简称“普通高中生”):已通过河南省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且有高中学业水平成绩的考生。
2.社会考生:已参加河南省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但没有高中学业水平成绩的考生。
3.普通中职类考生(以下简称“普通中职生”):已参加河南省2025年普通高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考试报名的考生。
4.退役士兵:申请享受免文化素质考试的退役士兵考生,须按照《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豫考普〔2024〕29号)要求进行“资格条件申报”。
第五章 招生专业与计划
第十一条 招生专业与计划:2025年28个专业进行单独招生,招生计划2200人(其中免试生计划200人),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见附表:
注:产品艺术设计(刺绣方向)、社会体育(水上运动中心)、产品艺术设计、跨境电子商务(运营推广方向)、应用电子技术(智能电子产品设计与制造)、现代物流管理(电商物流)、网络营销与直播电商(短视频方向)、食品贮运与营销(营销方向)、食品贮运与营销(电商方向)均为产业学院专业。
第六章报名与志愿填报
第十二条报名与志愿填报:凡符合单招报名条件的考生,请于2025年4月15日9时至4月16日18时登录“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服务平台”(https://pzwb.haeea.cn/),按照河南省教育考试院的规定,进行网上志愿填报。免试招生计划为200人,不受专业计划限制,学校最后根据实际免试人数调整免试专业计划;如申请免试人数大于200人,学校将根据申报专业相应核减相关非免试招生专业计划,免试生入校后可根据自己意愿进行专业调整。
第七章考试
第十三条考试须知
1.准考证领取:凡是报名成功的考生,请于2025年4月20日(8:00-18:00),登录我校官网(http://www.henetc.edu.cn)在线打印准考证。
2.考试时间:2025年4月21日(具体时间及要求见准考证)3.考试科目及安排
4.考试地点:河南经贸职业学院(郑东新区龙子湖高校园区龙子湖北路58号)。
5.文化素质考试:
(1)普通高中生(有学业成绩)文化素质成绩采用考生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级进行折算。将考生的语文、数学、外语等级成绩折算为分数后相加即为文化素质成绩,折合后满分300分。折算办法如下:
①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为ABCDE五类:
考试时间考生类别考试课程4月21日上午9:00-11:00普通高中生(无学业成绩)、社会考生(不含退役士兵)、普通中职生文化素质考试4月21日下午13:00-15:00普通高中生、社会考生(含退役士兵)职业适应能力测试普通中职生专业技能测试4月21日下午15:20-17:20室内艺术设计、产品艺术设计、社会体育加试专业技能面试
A等级折算为100分,B等级折算为80分,C等级折算为60分,D等级40分,E等级0分。
②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为ABCD四类:
A等级折算为100分,B等级折算为80分,C等级折算为60分,D等级0分。
(2)普通高中生(无学业成绩)、社会考生(不含退役士兵)、普通中职生
文化素质考试(总分300分):在我校指定考场进行考试,主要考查考生文化课基础知识,其中语文140分,数学80分,英语80分。
(3)退役士兵
免文化素质考试。
6.职业适应能力和专业技能测试:
(1)普通高中生、社会考生(含退役士兵)
职业适应能力测试(总分450分):在我校指定考场进行考试,主要考查考生的职业基本素质、思想道德素质、科学素质、人文素质、健康素质等内容。
报考室内艺术设计、产品艺术设计、社会体育(水上运动中心)专业考生加试专业技能面试。
退役士兵免文化素质考试,参加我校组织的职业适应能力考试。退役士兵考生的资格审查由各地市招办具体负责,考生无需向我校提交退伍材料,省教育考试院会依据“资格条件申报”的退役士兵考生,结合此类考生所报院校,下发给所填报院校,我校以河南省教育考试院下发名单为准。
(2)普通中职生
专业技能测试(总分450分):在我校指定考场进行考试,主要考查考生的专业基础知识、专业操作基本技能、专业职业综合素养等内容。
报考室内艺术设计、产品艺术设计、社会体育(水上运动中心)专业考生加试专业技能面试。
第八章录取规则及办法
第十四条录取规则: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印发的《关于做好2025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和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由学校单独招生领导小组组织录取。
(一)身体条件:
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
(二)录取:1.免试对象和条件:
根据《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职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学〔2013〕3号)文件精神,对于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可免试录取,考生申请免试专业需与获奖项目或取得的职业格相关、相同或相近专业免试录取。
(1)技能大赛优秀获奖选手。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和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争夺赛铜奖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职毕业生。
(2)优秀高技能人才。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同时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以上称号的在职在岗中职毕业生。
符合以上任一条件的考生,请于3月24日—31日(每天9:00至17:00)将相关表格材料和证书(缴证书原件、复印件3份,身份证复印件3份)送至学校招生咨询处(学校南大门西侧),经省教育厅审核备案后,在学校招生信息网站进行公示。
2.证书或奖项赋分标准:
具有以下证书或奖项者,增加总分的80%投档:
▲退役士兵;
▲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二等奖的毕业生;
▲获得省级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体育大赛二等奖的毕业生;
▲具有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证者。具有以下证书或奖项者,增加总分的60%投档:
▲获得市级及以上三好学生荣誉称号者;
▲获得市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者;
▲获得省级部门主办或联办的职业技能大赛三等奖的毕业生;
▲获得省级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体育大赛三等奖的毕业生;
▲获得省级部门主办或联办的体育赛事前八名的毕业生。
符合以上任一条件的考生,请于3月24日—31日(每天9:00至17:00)将相关表格材料和证书(缴证书原件、复印件3份、身份证复印件3份)送至学校南大门西侧招生咨询处,经学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公示。
3.普通高中生(有学业成绩)录取办法:
总分=文化素质成绩+职业适应能力成绩。
按照高中生有学业成绩类别公布的总计划(扣除产业学院专业有学业成绩类别总计划)的1:1.3划线(产业学院专业按有学业成绩类别总计划的1:1.3划线),过线的考生按照专业志愿优先原则进行录取(成绩总分相同的情况下,按照学生学业水平成绩的语文、数学、外语顺序折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当文化素质成绩或职业适应能力成绩有一科为零者不予录取。
加试专业技能面试不合格者所报面试的专业不予录取,符合其他专业录取条件的可以调剂到后续专业志愿。
4.社会考生(无学业成绩)录取办法:
总分=文化素质成绩+职业适应能力成绩
按照无学业成绩类别公布的总计划(扣除产业学院专业无学业成绩类别总计划)的1:1.3划线(产业学院专业按无学业成绩类别总计划的1:1.3划线),过线的考生按照专业志愿优先原则进行录取(成绩总分相同的情况下,按照学生文化素质成绩的语文、数学、外语顺序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当文化素质成绩或职业适应能力成绩有一科为零者不予录取。
加试专业技能面试不合格者所报专业不予录取,符合其他专业录取条件的可以调剂到后续专业志愿。
5.普通中职考生录取办法:
总分=文化素质成绩+专业技能成绩
按照中职(职高)类别公布的专业招生计划,按照总分从高到低原则进行录取(成绩总分相同的情况下,按照学生文化素质成绩的语文、数学、外语顺序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当文化素质成绩或专业技能成绩有一科为零者不予录取。
加试专业技能面试不合格者所报专业不予录取,符合其他专业录取条件的可以调剂到后续专业志愿。
6.退役士兵录取办法:
按照公布的退役士兵类别招生总计划1:1.3划线,过线考生按照专业优先原则进行录取(成绩总分相同的情况下,需通知学生再次面试,按面试成绩排序)。
加试专业技能面试不合格者所报专业不予录取,符合其他专业录取条件的可以调剂到后续专业志愿。
7.学校根据各类生源报考情况,可调整专业招生计划。
8.个别专业报考生源不足时,学校可根据具体情况降低分数线录取或征集志愿。
第九章成绩发布方式与复议
第十五条考试成绩在学校招生信息网进行公示。考生如有异议,可自成绩公示起3日内,填写考试成绩复议申请发送至指定邮箱申请复议。对符合要求的申请,由学校教务处组织复议,并向考生反馈复议结果。
第十章奖(助)学金、学费
第十六条学校根据各类奖助学金评定办法,依据评定标准和结果,发放相应奖助学金。
(一)奖学金:对各方面表现特别优秀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10000元;家庭经济困难且品学兼优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学校奖学金:(1)学业奖学金根据学习成绩评定,分为一、二、三个等级,奖励标准分别为每生每年2000元、1000元和500元;(2)技能素质奖学金根据技能竞赛类型、级别、获奖等级评定,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500元-20000元。
(二)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三个等级,平均每生每年3700元;退役士兵均可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3700元。校内助学金:精准资助主要资助家庭特别困难学生,包括家庭突发意外或者易返贫致贫家庭学生。资助标准分一、二、三个等级,金额分别是每生每学期2000元、1500元和1000元。
(三)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入学后可向高校申请高校国家助学贷款,也可在入学前到生源所在地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每生每年最高可申请助学贷款20000元。
(四)服兵役学费资助:自主择业的退役士兵,按政策规定,可申请学费减免,减免标准按所学专业的收费标准执行,每人每年最高20000元;学生在校或毕业后应征入伍,可申请学费补偿或助学贷款代偿,每人每年最高20000元;在校生入伍的,退役复学后可申请学费减免,减免标准按所学专业的收费标准执行,每人每年最高20000元。
(五)勤工助学:学校设有勤工助学岗位,优先安排家庭特别困难的学生上岗,学生通过劳动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勤工助学资助标准依据岗位情况确定。学校对参加校内后勤勤工助学的学生根据勤工助学补助发放办法发放勤工助学补助,补助标准根据当年经费、勤工助学人数、工作量等核定补助标准。
(六)其他资助:学校还设立了绿色通道、志愿者服务补助、返乡补贴等校内资助项目。
第十七条学费:收费标准:学费标准见专业信息表。住宿费标准暂定:6人间宿舍为800元/年/生,8人间宿舍为600元/年/生,如遇政策调整,按政府最新政策执行。代收教材费700元/年/生,在学年结束时,按实际发生的费用据实结算,多退少补。
第十一章毕业文凭
第十八条新生入学注册后,学校依据培养计划对学生进行培养,合格后颁发河南经贸职业学院专科毕业证书。
第十二章学校地址、咨询热线
第十九条就读地址:
普通类专业:郑东新区龙子湖高校园区龙子湖北路58号(龙子湖北路与博学路交叉口)。
产业学院专业:详细就读地址根据教学安排另行通知。
第二十条咨询电话:
0371-86601950/86601951/86601952/86601003/86601008。
第二十一条学校网址:http://www.henetc.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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