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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单独考试招生实施方案

高考资讯网更新时间:2025-03-05文章来源:内蒙古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作者:未知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高等职业院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内教学函〔2025〕4号)精神,为科学、合理、有效地选拔综合素质高,具有较强创新能力、实践能力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和对口中职毕业生,完善“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考试模式。特制定内蒙古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单独考试招生实施方案。

  一、招生原则

  (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招生政策,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的原则,严格按程序实施“阳光招生”。

  (二)能力为本原则。坚持高等学校选拔人才的“能力倾向”,在考核考生文化知识的基础上,突出实际操作能力。

  二、招生对象

  具有内蒙古自治区高考报名资格且已经完成2025年普通高考正式报名的考生。

  三、填报志愿时间、方式及注意事项

  (一)填报志愿时间:2025年3月3日-7日。

  (二)填报志愿方式:登录“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s://www.nm.zsks.cn/)填报志愿。

  (三)注意事项:我校是否参加第二次网上征集志愿,视计划完成情况而定。届时将在我校官网发布公告,请考生随时关注。

  四、网上缴费及打印准考证

  (一)根据内发改价费〔2020〕184号文件,参加高职单招的考生需缴纳考务费200元/人。

  (二)3月13日-15日登录内蒙古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官网(http://www.imeic.cn)点击“2025年单独招生”飘窗,缴纳考务费及打印准考证(缴费成功后方可打印准考证)。

  五、考试安排

  (一)考试时间和形式

  1.时间:2025年3月16日

  2.形式:机试

  (二)考试科目和内容

  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评价方式,考试科目和内容如下。

  1.文化素质:分值200分。

  (1)普通应届毕业生且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合格考生(认定标准:普通类首选物理科目考生,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各科成绩均应合格;普通类首选历史科目考生,语文、数学、外语、历史各科成绩均应合格),按照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的50%认定,认定科目为:

  ①历史类:语文、数学、外语、历史。

  ②物理类:语文、数学、外语、物理。

  (2)往届生、参加我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但成绩不合格的高中应届毕业生、在区外参加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的考生及没有我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的考生,参加学校组织的“文化素质”考试,考试内容为:

  ①历史类:语文、数学、英语、历史。

  ②物理类:语文、数学、英语、物理。

  (3)对口招生类考试内容为政治、语文、数学、英语。

  2.职业技能:分值300分。

  (1)普通类考试内容为职业适应性测试,包含信息技术、职业规划、创新创业、心理健康。

  (2)对口招生类考试内容职业技能测试,包括专业能力和专业素养,专业能力按计算机类、机电类、汽驾类、财会类、幼师类和美工设计类等6类分类命题考核,专业素养包含职业规划、创新创业、心理健康。

  (三)考试地点

  1.呼和浩特市、包头市、乌海市、锡林郭勒盟、乌兰察布市、鄂尔多斯市、巴彦淖尔市、阿拉善盟-内蒙古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2.赤峰市、通辽市-通辽市蒙东智慧考试产业园(科尔沁艺术职业学院)

  3.呼伦贝尔市、兴安盟-呼伦贝尔学院

  (注:考试地点根据考生毕业学校所在地就近分配,考生根据准考证上考试地点前往考点考试。)

  六、技能人才免试

  报考我校的考生,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审核合格后,相关专业可免试录取。

  (一)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中,获得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

  (二)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中,获得自治区教育厅主办的全区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

  符合免试录取的考生,须于2025年3月10日前提交相关证书扫描件发送至ndzzsjyc@imeic.edu.cn(备注考生姓名及考生号)邮箱,由学校审核通过后可免试录取至相关专业。考生入学后须提供证书原件供学校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联系人:王老师,电话:0471-4909810

  七、录取

  (一)根据招生计划与考试成绩,划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二)严格按照“分数清”录取规则录取。

  (三)拟录取名单将在我校官网公示,公示期结束后上传内蒙古自治区教育考试院。

  (四)普通类招生计划按照使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和不使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分列招生计划,分别录取。

  (五)成绩相同时,普通类考生依次根据文化素质(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历史)成绩、职业技能成绩择优安排专业;对口招生类的考生依次根据职业技能、文化素质成绩择优安排专业。

  八、其他

  (一)单独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除不允许转学外,其他与统一高考录取的考生享受相同待遇。

  (二)考生在单独考试招生中的违规行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规定处理。

  (三)考生体检及其它相关信息统一采用内蒙古自治区教育考试院信息。

  (四)已被我校单独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五)学校招生监督办公室对招生工作全过程实施监督。

  (六)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及个人开展考试招生相关工作,考生勿信社会机构的录取承诺,以免上当受骗。本方案及相关补充说明内容由我校负责解释。

  九、新生注册和复查

  (一)学校单独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须在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到校报名,逾期未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二)新生入学后,我校将根据相关规定对招生录取新生入学资格复查。经查实属替考、违规录取、冒名顶替入学等违规情况的,一律取消该生录取资格,不予学籍电子注册,并通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倒查追责。

  十、招生咨询电话

  0471-4909810 13081522173 13081529557

  十一、监督举报电话

  0471-4909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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