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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5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通知

高考资讯网更新时间:2025-03-01文章来源:浙江省教育考试院作者:未知

  各试点高校,设区市教育考试院(考试中心):

  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是我省高考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2025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要深入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和《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总体部署,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高考综合改革试点和教育部有关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明晰招生定位,优化考试评价,严格规范管理,确保公平选才、科学选才、平稳有序。现就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党委组织领导

  试点高校是本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学校党委要加强对试点工作的领导,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对考试、招生、培养、评价各环节进行专题研究部署,强化统一领导和过程指导。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办法须经学校党委会研究审定。加大校级统筹力度,健全工作机制,明确招生、教务等相关部门职责分工,坚决杜绝简单下放、层层转交。健全全面从严治党和招生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完善多部门参与、互相监督制约机制。严格执行领导小组议事规则和程序,坚持“集体议事、集体决策”,重大事件处置决策及时报省教育考试院。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要全程监督招生考试及录取各环节工作,畅通社会监督举报渠道。各设区市考试招生机构要依法依规履行属地监管责任,加强对属地高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规范管理和监督检查。

  二、进一步营造良好招考秩序

  试点高校要坚持科学选才、公平公正的导向,完善三位一体报名规则和流程,引导考生理性报考、有序报考,促进减负增效,维护良好的招考秩序。2025年起,除浙江警察学院外,其余省内地方属试点高校(名单见附件)要适当限制考生报考高校总数,原则上不超过4所,具体数量由各校自主确定并在招生章程中明确。优化报名平台设计,提前做好系统设置、对接、测试、检查等工作,确保功能正常、运行顺畅、操作规范。在招生章程发布前要制定有关宣传方案、解读口径等,加强正面解释引导,坚决杜绝因宣传内容不规范不准确、解读回应不到位而引发社会不良影响。招生章程发布后,要畅通咨询渠道,及时回应考生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强对考生报名环节的提醒和指导,为考生查阅招生章程、填报选考科目、查看备注要求等提供指导帮助和便捷服务。加强考生有关信息的比对确认,确保学考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等第、选考科目等信息准确、完整且符合报考条件。

  三、进一步提高人才选拔质量

  试点高校要加强对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人才选拔和培养的规律性研究,结合国家战略发展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综合考虑专业建设、师资队伍、人才培养、毕业生就业状况等,进一步明晰招生定位,明确选拔标准,科学合理设置报考条件。优化招生专业布局,优先将服务国家战略需要、地方经济社会建设急需、社会民生领域紧缺的专业或学校特色优势专业纳入三位一体招生,不得以此为途径变相为统招弱势专业招揽生源。合理安排招生计划并保持年度总规模相对稳定。完善综合素质考核内容和形式,突出对学生学科潜质、综合素质、创新能力的考查,探索推进在面试中参考使用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加强多维度综合考察。严控素质特长项目,不得以竞赛为导向,不得作为高考加分项目与高考招生录取挂钩。对权威性、科学性、规范性存疑的特长项目一律予以取消。在综合素质测评环节对考生素质特长项目的真实性予以有效考查,不得以证代分、以奖代分。严格执行事先向社会公布的录取办法和录取标准,提高选拔质量,原则上综合成绩中高考成绩的比例不得低于60%。

  四、进一步严格考试规范管理

  试点高校要按照国家教育考试安全保密规定,参照高考考务管理要求,进一步细化完善综合测试各项管理制度和操作流程,确保试题试卷绝对安全、考试组织严格规范、数据信息准确无误。认真审核考生资格,不得降低报考资格条件,不得放宽资格审核标准。从严选聘专家评委,建立命题专家库、面试专家库等,强化业务培训和安全保密教育,扩大省外校外评委比例,严格执行考评人员回避制度和违规评委“黑名单”制度,积极推进信息技术赋能考核评价。严格命题、组考、评卷、面试等校考各环节的规范管理,细化操作流程,严防考生替考和携带手机等作弊工具入场,严格落实考生、评委、考场随机编排的“三随机”工作机制,面试全程录音录像。完善内部工作检查机制,反复核验数据信息,对考生信息、成绩、名单等重要数据进行两人以上“背靠背”独立核验和比对,对数据交接、成绩合成、名单排序、上传公示、录取确认等关键环节,反复进行核查,确保准确无误。考生名单须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发布。加强各项工作痕迹管理与归档,确保“回溯机制”有效运行、查之有据。

  五、进一步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各地和试点高校要切实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坚持底线思维,建立健全应急工作机制,确保考试招生平稳顺利。建立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明确工作制度和具体职责,做到集体研判、科学决策、协调联动、精准实施。全面排查梳理考试招生各环节可能存在的风险隐患和管理薄弱环节,实现全覆盖、无死角,提出针对性防范举措,落实到岗到人。细化完善应急预案,预先对突发事件的指挥协调、监测预警、应急处置等做出具体安排,明确人员职责、任务列表、物资清单和工作程序,确保快速响应、妥善处置。加强对涉考工作人员应急处置培训,严格按照预案开展演练。加强网络舆情监测和预警,确保平稳有序。加强信息安全防护,对重要设备、信息系统、网站进行运行监控和安全监测,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六、进一步深化宣传服务

  试点高校要积极运用主流媒体和新媒体,借助宣传短片、视频直播、系列典型培养案例等途径,提高三位一体招生宣传实效,积极引导考生理性报考、诚信报考。加强与中学沟通衔接,以高中生涯规划教育、招生政策宣传解读、高考志愿填报等为载体,充分发挥学校育人主阵地的作用,使学生、家长及中学教师深入了解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的目标定位、专业特点、培养模式和发展前景,引导学生从“综合评价”的角度理解三位一体招生模式,进一步发现学习兴趣、拓宽学术视野、提升核心素养。加大对农村、山区和海岛地区考生群体的宣传服务力度,适时面向高一、高二学生宣传,吸引优秀生源关注和报考。建立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招生宣传队伍,规范提供咨询服务,加强正面引导,杜绝盲目承诺、不实承诺。加强考试期间治安、食宿、交通、卫生、心理辅导等方面的综合保障和服务,营造温馨、便利的考试环境。

  七、进一步严肃招生考试纪律

  各地和试点高校要建立健全多级监督制约机制,切实加强对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全流程工作的监督检查,推动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协同发力。严格遵守高校招生“十严禁”“30个不得”“八项基本要求”等规定,认真执行招生信息公开公示制度,实现阳光招考。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完善考生申诉复核机制,及时妥善处置信访问题,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高校及其内设院系、部门的教职工不得组织或参与考前辅导、应试培训;不得与社会培训机构或其他组织以任何方式开展前述活动,牟取不正当利益。对在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中有违规违纪行为的考生、高校及有关工作人员,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因高校组织管理不规范造成较严重后果和不良社会影响的,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暂停直至取消其试点资格等的处理。

  浙江省教育考试院

  2025年3月1日

  2025年浙江省普通高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试点高校名单(省内地方属高校)

  浙江工业大学、浙江师范大学、宁波大学、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浙江工商大学、浙江理工大学、温州医科大学、浙江海洋大学、浙江农林大学、浙江中医药大学、中国计量大学、浙江万里学院、浙江科技大学、浙江财经大学、嘉兴大学、浙大城市学院、浙大宁波理工学院、杭州师范大学、湖州师范学院、绍兴文理学院、台州学院、温州大学、浙江外国语学院、宁波工程学院、衢州学院、浙江水利水电学院、浙江警察学院、杭州医学院、丽水学院、湖州学院、温州理工学院、嘉兴南湖学院、温州肯恩大学、宁波诺丁汉大学、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宁波财经学院、温州商学院、金华职业技术大学、宁波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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