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考试是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一部分。为做好我校2025年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工作,根据《体育总局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管理办法〉的通知》(体科字〔2024〕256号)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生专业、招生计划与招生项目
1.招生专业: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系国家计划内的全日制本科专业,学制四年。
2.招生总计划:1020人,为拟定计划(含保送录取优秀运动员计划),正式计划以上级部门下达为准。面向全国招生,不列分省计划。
3.招生项目及运动员技术等级要求:
招生专业 | 招生项目 | 运动员技术等级要求 |
运动训练 | 足球(十一人制)、赛艇、皮划艇静水、皮划艇激流回旋、水球、跳水、垒球、棒球、曲棍球、柔道、拳击、射击、射箭、空手道、速度滑冰、短道速滑、冰球、跳台滑雪、单板滑雪(平行大回转、U型场地)、BMX小轮车、场地自行车、公路自行车 | 一级(含)以上运动员技术等级 |
田径、篮球*、排球、沙滩排球、乒乓球、羽毛球、网球、游泳、花样游泳、体操、技巧、艺术体操、举重、摔跤(自由式)、高尔夫球、跆拳道、攀岩 | 二级(含)以上运动员技术等级 | |
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 | 中国式摔跤 | 一级(含)以上运动员技术等级 |
武术套路、武术散打 | 二级(含)以上运动员技术等级 |
(*注:篮球项目考生使用篮球或三人篮球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均可报名,按照篮球项目考试方法与评分标准参加篮球专项考试)
二、报名条件
1.符合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条件,已参加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普通高考报名(具体按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要求执行)。
2.具备我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项目规定的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运动员技术等级以“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系统”公示的数据信息为准。考生本人的运动员技术等级项目应与报考的招生项目一致,考生如具备所报考项目的多个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报名时需填报所有符合报名要求的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
3.不在兴奋剂违规禁赛期内。
4.身体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要求。
三、注册报名
考生统一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www.ydyeducation.com)或“体教联盟APP”中“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系统”(简称“体育单招系统”)进行注册(验证考生报名资格)并报名,具体时间:
1.冬季项目:
注册时间为2024年12月19日12:00至2025年1月7日12:00
报名时间为2024年12月29日12:00至2025年1月7日12:00
2.夏季项目(含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项目,下同):
注册时间为2025年2月1日12:00至3月10日12:00
报名时间为2025年3月1日12:00至3月10日12:00
2025年报名考生的等级证书审批日期为:冬季项目为2015年1月1日至2025年1月7日;夏季项目为2015年1月1日至2025年3月10日。
四、考试安排
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实行文化考试和体育专项考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文化考试
考试科目:语文、数学、政治、英语四科,每科满分为150分,四科满分为600分,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
考试时间:3月29日至3月30日。
考试地点:由普通高考报名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详见文化考试准考证。
2.体育专项考试
体育专项考试采用全国统考方式进行,满分100分。体育总局委托有关院校(以下简称组考院校)组织体育专项考试,按照体育总局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体育专项考试方法与评分标准(2025版)》评分。
体育专项考试(含现场确认)时间、地点,以及打印体育专项考试准考证等具体事宜,以国家体育总局“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体教联盟APP”公布内容为准。
五、录取原则
1.我校文化成绩录取控制线180分,体育专项成绩录取控制线40分。
2.对具备一级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的考生,在我校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30分录取;对具备运动健将技术等级称号的考生,在我校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50分录取。
3.在达到我校文化和体育专项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的基础上,根据考生的文化成绩(折合百分制后)和体育专项成绩按3:7的比例进行综合评价,计算考生录取综合分。具体公式为:综合分=(文化成绩/6)´30%+体育专项成绩´70%。综合分计算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采用四舍五入计数保留法。
4.夏季项目考试(3月20日)前,我校将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和专业需求分项目制定招生计划(含保送录取优秀运动员)。对录取控制线上的考生,按照综合分由高到低录取。依据考生填报的志愿顺序分项目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如未完成招生计划,再录取第二志愿。如第二志愿录取结束,仍未完成计划,不再进行计划的调整。综合分相同时,依次比较体育专项成绩、文化成绩、语文成绩、数学成绩、政治成绩、英语成绩,录取成绩高者。
5.田径项目按田赛、径赛、全能三类录取;排球项目按非自由人、自由人,分男女录取;足球项目按非守门员、守门员,分男女录取;篮球、乒乓球、羽毛球、网球项目分男女录取;其他项目不分男女录取。
6.考生如已报名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志愿并被录取,不再参加普通高考及高校高水平运动队的录取。
六、其他说明
1.对达到所修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教育学学士学位证书。颁发证书的学校名称:成都体育学院。
2.收费标准:学费7250元/学年,住宿费1200元/学年。
3.考生弄虚作假,或发生考试违规违纪行为,经查实,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处理暂行办法》,取消其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已入学者,取消其入学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若教育部、体育总局及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等对招生有新的规定,则按新的规定执行。
5.本招生简章由成都体育学院招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七、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东部新区环湖北路1942号
邮政编码:641418
咨询电话:028-85090713
监督电话:028-85094470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30,13:30-16:00)
电子邮箱:zhaosheng@cdsu.edu.cn
招生网址:http://zb.cds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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