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招生简章。
一、学校简介
南方科技大学(以下简称“南科大”)是深圳在中国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时代背景下创建的一所高起点、高定位的公办新型研究型大学。学校借鉴世界一流理工科大学的学科设置和办学模式,以理、工、医为主,兼具商科和特色人文社科的学科体系,在本科、硕士、博士层次办学,在一系列新的学科方向上开展研究,使学校成为引领社会发展的思想库和新知识、新技术的源泉。2022年2月14日,教育部等三部委公布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南科大及数学学科入选“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2023年,南科大入选第二批国家卓越工程师学院建设高校名单,成为全国24所卓越工程师学院建设高校之一。
南科大扎根中国大地,紧抓粤港澳大湾区、深圳先行示范区“双区”驱动,深圳经济特区、深圳先行示范区“双区”叠加的历史机遇,发扬“敢闯敢试、求真务实、改革创新、追求卓越”的创校精神,突出“创知、创新、创业”的办学特色,践行“明德求是、日新自强”的校训精神,努力服务创新型国家建设及深圳国际化现代化创新型城市建设,快速建设成为聚集一流师资、培养拔尖创新人才、创造国际一流学术成果并推动科技应用的国际化高水平研究型大学,为尽早实现建成世界一流研究型大学的宏伟目标打下坚实基础。
学校根据国际化高水平研究型大学的办学定位和目标,面向国家和粤港澳大湾区战略新兴产业发展的重大需求,目前已设置理学院、工学院等八大学院,建成34个院系及若干中心,开设37个本科招生专业。2018年,南科大入选博士学位授权单位及硕士学位授权单位,获批数学、物理学、化学、地球物理学、生物学、力学、材料科学与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等16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及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获批数学、物理学、化学、地球物理学、生物学、力学、材料科学与工程7个博士学位授权点。南科大联合清华大学实施共建“清华-南科大人才培养高地”暨博士研究生联合培养计划,联合鹏城实验室共同开展博士研究生培养计划。
截至目前,南方科技大学已签约引进教师1400余人,包括院士64人(签约引进与自主培养全职院士48人),国际会士73人,教育部特聘教授(含青年)47人,“国家特支计划”专家26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57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基金”获得者33人。教学科研系列教师90%以上具有海外工作经验,60%以上具有在世界排名前100名大学工作或学习的经历,高层次人才占教研系列50%以上。
南科大致力于培养拔尖创新人才。截至2023年,学校共有本科生约5000人,硕士、博士研究生约6200人。本科采取四年制,实行导师制和通识专业融合的“1+3/2+2”培养模式,即学生入学后暂不分专业,主要修读通识课程,强化学科基础和人文知识素养,入学一年或两年后可根据个人兴趣和特长,在导师、专业教师指导下自主选择专业。
南科大本科教育的核心理念是根据学生特点,注重对学生学习能力的培养,鼓励对知识的不懈探索,用知识启迪自己、服务社会,尊重学术差异,崇尚学术创造与创新,追求学术卓超。南科大通过以学分制、导师制、书院制(“三制”)为基础,人才培养的个性化、精英化、国际化(“三化”)为特色,依托“631”招生体系、课程体系、科研体系、创新实训体系、“1+3/2+2”通识-专业融合式培养体系、国际化三学期体系(“六体系”),构建南科大国际化创新型本科人才培养模式。
学校本科生采用书院制管理,目前共设立致仁、树仁、致诚、树德、致新、树礼6个书院。书院是学校全面教育的核心组成部分,致力于促进学生在认知、情感、社会性等方面的多维度成长,在课堂之外为学生提供全方位的学习和丰富的兴趣活动,营造密切互动的师生社区。书院以学生公寓为核心,若干栋公寓楼及相关的配套设施组成一个书院,各书院有自己的文化、活动和非正式的教育课程、辅导咨询、兴趣社团。学生入学后,书院为每位学生安排一位全职教授作其导师,为学生的学习、生活提供咨询和指导。明确专业后,学生可选择一名专业导师,获得专业学习、研究等方面的指引。
南科大位于深圳市南山区,学校占地总面积198万平方米,规划总建筑面积为141.01万平方米,校园建设总建筑面积达85.92万平方米。校园二期基本建成,工学院、理学院、商学院、第三教学楼等一批新建筑投入使用。校园三期建设稳步推进,南科大医学院、附属医院已开工建设。校园环境优美、交通便利,校园内九山一水,风景如画。建筑彰显“厚重、节能、实用、环保”理念,成为绿色建筑和生态校园的典范,立志于建设中国最美的大学校园之一。
二、报名条件
(一)身心健康、志存高远、独立思考、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高中毕业生。
(二)港澳地区考生,具有《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和香港或澳门居民身份证。
(三)台湾地区考生,具有《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和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
(四)华侨学生须具有《202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简章》认定的华侨资格。
(五)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以下简称“全国联招”)入学考试的学生,且为理工类考生。
三、报名与考试
具体报名、资格审核与考试事项,详见《202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简章》。
四、招生计划
最终招生计划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办公室(以下简称“联招办”)填报志愿系统公布为准。
五、录取原则
我校将根据考生成绩、志愿及本校招生计划,在联招办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择优录取新生。按照考生全国联招考试投档总分进行录取,考生总分相同时,按单科顺序“数学-物理-化学-中文-英语”的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录取。
我校按理工大类录取,学生入学时不分专业,在大学一、二年级根据自己的兴趣和能力,结合国家发展和社会进步对人才的需求,按照学校专业设置的实际情况,从理学、工学、经济学、管理学等学科大类共36个招生专业中自主选择,入学后经考核合格还可选择临床医学专业(中外合作办学专业除外)。
六、学历学位
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校期间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成绩合格,获得规定的学分,达到毕(结)业要求者,颁发南方科技大学本科毕(结)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南方科技大学学士学位并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七、收费标准
我校学费为6000元人民币/生·学年,住宿费1200元人民币/生·学年。
八、联系方式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学苑大道1088号南方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编:518055。
电话:0755-88010500,0755-88010507。
传真:0755-88010504。
电子邮件:zsb@sustech.edu.cn。
招生网:http://zs.sustech.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