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3〕10号)、《关于做好2024年部分外国语中学推荐保送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14号)等文件精神,为择优选拔具有外语特长的优秀高中毕业生,切实做好外语类保送生招生工作,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生对象
就读于具有保送资格的外国语学校,具备2024年外语类保送生资格,且高中阶段综合素质优秀、热爱外语专业、身心健康的高中毕业生。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
1.招生专业:日语(高起点、零起点)、德语(高起点、零起点)。
2.日语(高起点)专业仅招收中学阶段语种为日语的考生,日语(零起点)专业招收中学阶段语种为非日语的考生。
3.德语(高起点)专业仅招收中学阶段语种为德语的考生,德语(零起点)专业招收中学阶段语种为非德语的考生。
4.总计划不超过64名,择优录取。各专业实际招生人数将根据生源情况进行调整。
三、报名程序
考生须于2023年12月20日10:00至2024年1月5日24:00前登录“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bssbm/”(以下简称“报名系统”),按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按要求上传以下报名材料:
1.《重庆大学2024年外语类保送生申请表》(报名系统中生成,打印后,中学校长或主管校长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
2.高中阶段成绩单(含年级人数、年级排名,须由中学教务部门出具并盖章);
3.保送资格证明函(或中学盖章的公示材料);
4.高中期间的综合素质档案;
5.在高中阶段的获奖证书及其他可证明考生相关申请资格的支撑材料。
以上材料按系统要求扫描上传至报名系统。其中第2-5项请提前作好准备,在报名系统中按要求依次上传,方可进行后续操作;待报名系统自动生成申请表,并下载打印、完成签字盖章后,再上传报名系统。
申请材料应真实、完整、清晰。考生的申请材料中如存在虚假内容或者隐匿可能有不利影响的重大事实的,一经发现,取消其考试资格;已经获得保送生拟录取资格的,取消其拟录取资格;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
四、审核安排
我校将对考生的报名材料进行初审并确定初审合格名单。考生可于2024年1月8日18:00后通过报名系统查询初审结果。确认参加我校综合考核的考生可于2024年1月10日起在报名系统中打印准考证。
五、考核安排
1.考核内容:专业面试,主要考查考生所学语种的语言能力和口头表达能力,以及考生的知识结构、逻辑思维能力等综合素质。
2.考核时间:2024年1月13日(详见准考证)。
3.考核地点:重庆大学外国语学院(虎溪校区)。
五、录取办法
1.学校根据考核结果,择优确定各专业拟合格考生,并在重庆大学本科招生网、阳光高考平台以及考生所在外国语学校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者,成为重庆大学2024年外语类保送生拟录取人选。
2.学校根据各省级招生机构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录取手续(正式录取通知书将于2024年7月寄出)。
六、复查复测
新生入学报到期间,学校将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进行资格复查和专业复测。凡复查复测不符合条件或发现有舞弊行为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按照规定公布上报,情节严重者,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责任。
七、有关说明
1.重庆大学外语类保送生的招生录取工作在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接受学校纪检监察机构监督及社会监督。在外语类保送生招生过程中,若发现违规违纪违法行为,请联系学校纪检监察机构,投诉举报方式:023-65106714,cqujw@cqu.edu.cn。
2.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保送至小语种相关专业的学生入校后不得转入小语种以外的相关专业。
3.本简章由重庆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4.本简章公布后,若教育部相关政策有调整,学校将按调整后的政策执行。
5.咨询方式:
重庆大学外国语学院
电 话:023-65678502、65678517
邮 箱:fengling@cqu.edu.cn
地 址:重庆大学(虎溪校区)外国语学院301室
邮 编:401331
联系人:冯老师、唐老师
重庆大学招生办公室
电 话:023-65102371
邮 箱:zhaosheng@cqu.edu.cn
重庆大学招生办公室
2023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