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农业大学是教育部批准具有招收高水平运动队资格的高校之一。现结合教育部和广东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公布我校2023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
一、招生项目
羽毛球、足球、跆拳道
二、招生范围及招生计划
2023年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地区:北京、天津、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
2023年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为90人,最终招生计划以教育部最后批复确认为准。学校坚持宁缺毋滥,择优录取的原则,可根据实际生源、国家体育总局组织的全国统考测试情况及教育部最终批复计划总数,调整各项目招生人数。
羽毛球:本类招生计划不超过29人,单考单招招生0-6人,二本线65%招生0-9人,二本线0-14人。招生具体人数视生源情况和项目需求确定。其中,甲组(非国家注册专业运动员)不超过24人,男女均不超过12人,若男、女队其中一队报名人数不超过12人,多出的招生计划将调配到本类超过12人报名的队伍;乙组(国家注册专业运动员)0-5人。
足球:本类总计划不超过11人。只招男队员,运动员等级证书项目及比赛获奖仅限11人制足球(不招收五人制足球运动员)。招生计划为:
跆拳道:本类招生计划不超过50人,单考单招招生0-10人,二本线65%招生0-15人,二本线0-25人。招生具体人数视生源情况和项目需求确定。其中,男队、女队招生计划数均不超过25人,若男、女队其中一队报名人数不超过25人,多出的招生计划将调配到本类超过25人报名的队伍。
三、就读专业
公共管理类(按照大类招生,一般在第三学期根据学院相关管理办法进行专业分流,含公共事业管理、行政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
四、报考基本条件
(一)考生必须参加高考报名,必须符合教育部招收高水平运动队的报考条件,且具备以下条件者方可报名。
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跆拳道项目考生必须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运动员等级证书,羽毛球和足球项目考生必须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运动员等级证书。
2.竞赛成绩要求:我校仅招收参加以下竞赛并获得相应奖项的考生,不在以下竞赛范围内的考生,我校不予录取,请考生切勿报考!
(1)羽毛球考生报名竞赛要求:要求于2020年9月1日-2023年1月30日期间,获得省级比赛团体前两名,单项前三名(各省青少年运动会羽毛球赛、青少年羽毛球锦标赛或冠军赛,各省中学生羽毛球锦标赛或中学生运动会-高中组);或者获得全国赛前五(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运动会、全国羽毛球锦标赛或者系列赛、中国羽毛球冠军赛、全国青年运动会羽毛球赛、全国青少年锦标赛(甲,乙组);或者获得国际赛前八(奥运会、亚运会、世界羽毛球锦标赛、亚洲羽毛球锦标赛)。
(2)足球考生报名竞赛要求:要求于2020年9月1日-2023年1月30日期间,获得省级比赛前四名(各省教育厅、体育局主办的足球联赛、锦标赛),或者获得全国赛前八(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运动会、中华人民共和国青年运动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学生运动会、全国中学生足球锦标赛、中国中学生足球联赛、全国高中生足球精英赛、中国足球协会青超联赛、中国足球协会职业足球俱乐部精英梯队联赛、中国足球协会U系列(U15以上)比赛、全国体校杯足球赛、中国中学生足球协会杯)。
凡曾代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职业俱乐部、行业体协(不含学生体协)、企业参加中超、中甲、中乙或预备队比赛的球员不接受报名。球员以学籍所在学校名义参加中超、中甲、中乙或预备队比赛可接受报名。
(3)跆拳道考生报名竞赛要求:
要求于2020年9月1日-2023年1月30日期间,获得省级前三(各省青少年运动会、青少年跆拳道锦标赛或冠军赛);或者获得全国前五(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运动会、全国跆拳道锦标赛系列赛、中国跆拳道冠军赛、中国跆拳道大满贯系列赛、全国青年运动会、全国青年跆拳道锦标赛(甲、乙)、全国跆拳道精英赛;或者获得国际赛前五(奥运会、亚运会、世界跆拳道锦标赛、亚洲跆拳道锦标赛)。
(二)符合生源地省级招办规定的报考高校高水平运动队要求。如本省有统一体育专项测试的,须取得省统一测试合格。
(三)考生报考我校的运动项目应与本人所持有的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中的运动项目一致(运动小项也对应一致)。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凡符合报考条件,有意报考我校高水平运动队的考生,于2023年2月15日至2月25日登录教育部阳光高考网站高校特殊类型招生信息服务平台(直接点击登录)进行网上报名。我校在教育部阳光高考网站高校特殊类型招生信息服务平台上,限定考生报考的高水平运动队学校总数不超过两所(含我校)。
考生必须在教育部阳光高考网站高校特殊类型招生信息服务平台报名且现场资格终审通过才具备录取资格。同时,考生务必在体教联盟APP的报名系统上填报我校志愿,才能完成专业统测成绩的报送。
(二)报名资格审核
完成网上报名后,考生于2023年2月20日至2月28日期间(以快递寄出时间为准)将审核材料复印件快递寄送到华南农业大学招生办公室,过期未快递审核材料复印件的考生视为放弃报名,我校不予录取(建议使用EMS或顺丰快递)。我校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审核,并通过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查询系统”核实考生运动技术等级。我校将于2023年3月30日前完成高水平运动队报名考生的资格审核并公布结果。报名资格审核不通过者,我校将不予录取。届时,请考生及家长密切关注华南农业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zsb.scau.edu.cn/)公布的2023年高水平运动队报名考生资格审核结果,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者可在公示期内申诉,逾期申诉无效。
报名资格审查材料清单(以下材料缺一不可,所有材料邮寄复印件即可,原件切勿邮寄):
a.在报名系统下载《华南农业大学2023年高水平运动员申请表》,填写完整并打印1份、加盖所在学校公章,邮寄复印件。
b.运动员等级证书及办证材料:运动员等级证书复印件,办理运动员等级证书时使用的竞赛秩序册、成绩册、获奖证书复印件,集体项目须提供主力队员证明复印件。
c.运动成绩证明:2020年9月1日-2023年1月30日期间我校认可的省级(含)以上竞赛秩序册、成绩册、获奖证书复印件,集体项目需提供主力队员证明复印件(以上材料必须为同一比赛的相关材料,如有多次获奖均符合条件,仅提供其中一次竞赛的完整材料即可)。
备注:①竞赛秩序册仅需提供封面、本人所属参赛队伍及本人姓名页,需将本人姓名标出;成绩册仅需提供封面、本人所属参赛队伍及本人获奖信息页,需将本人姓名标出。
②集体项目含羽毛球团体项目、跆拳道团体项目、足球。集体项目竞赛主力运动员证明,必须由参赛队伍所属单位开具,否则无效(例如:考生若代表广州恒大足球学校参赛,主力运动员证明必须由广州恒大足球学校开具,高中学籍所在学校开具的主力证明无效;考生若代表市体育局、市教育局或市足协参加比赛,参赛队伍所属单位为市体育局、市教育局或市足协,考生高中学籍所在学校盖章无效)。
邮寄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483号华南农业大学招生办公室(行政楼223室),收件人:招生办老师,联系电话:020-85283652。
(三)体育测试
考生须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或“体教联盟”手机APP上进行考试报名,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科教司牵头组织实施的全国体育统测,同时,考生还须在“体教联盟APP”的报名系统上填报我校志愿,才能完成全国体育统测成绩的报送。
(四)现场资格终审及合格名单公布
国家体育总局将全国体育统测成绩下发到我校后,我校将公布所有资格审查通过考生的全国统测成绩,资格审查通过考生可根据自己成绩情况,确定是否前往我校进行现场资格终审。未通过我校现场资格终审的考生,我校不予录取。我校在通过现场资格终审的考生中,根据成绩分布情况提出本校体育测试合格成绩要求,确定并公示本校体育测试合格名单。国家一级运动员以上(含一级)的考生,若需申请单考单招,须同时报名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组织实施的单独招生文化课统一考试,否则无法获得单考单招资格。
现场资格审查,考生需要携带相关资料原件,缺一不可。请考生按要求提前准备好以下材料原件。
(1)加盖所在学校公章的《华南农业大学2023年高水平运动员申请表》原件,及考生户口所在地高考考生号复印件或加盖就读中学的考生号证明原件。
(2)学历证明原件:应届毕业生(未发毕业证者),学校出具的学历证明原件;往届生持毕业证书原件。
(3)运动员等级证原件及办证材料原件:运动员等级证书原件、办理运动员等级证书所用的竞赛秩序册、成绩册、获奖证书原件【注意:①秩序册(整本)、成绩册(整本)须全部为原件,电子版彩印无效,且原件须有比赛主办单位公章,否则无效。②若个别比赛材料的原件无比赛主办单位盖章,须在原件侧面加盖比赛主办单位或参赛队伍所属单位的骑缝章,且要求在有考生所属参赛队伍及本人名字的页面加盖比赛主办单位或参赛队伍所属单位公章。③若个别比赛确实无法提供秩序册、成绩册原件,可提供复印件(整本),但必须在整本复印件侧面加盖比赛主办单位或参赛队伍所属单位的骑缝章,同时在有考生所属参赛队伍及本人名字的页面加盖比赛主办单位或参赛队伍所属单位公章。④获奖证书须为原件,电子版彩印无效,且原件须加盖证书颁发单位公章,否则无效。
若办理运动员等级证书的竞赛为集体项目(羽毛球团体项目、跆拳道团体项目、足球),需提供主力运动员证明原件,竞赛主力运动员证明必须由参赛队伍所属单位开具。
(4)运动成绩证明原件:2020年9月1日-2023年1月30日期间的省级(含)以上竞赛秩序册、成绩册、获奖证书原件【注意:①秩序册(整本)、成绩册(整本)须全部为原件,电子版彩印无效,且原件须有比赛主办单位公章,否则无效。②若个别比赛材料的原件无比赛主办单位盖章,须在原件侧面加盖比赛主办单位或参赛队伍所属单位的骑缝章,且要求在有考生所属参赛队伍及本人名字的页面加盖比赛主办单位或参赛队伍所属单位公章。③若个别比赛确实无法提供秩序册、成绩册原件,可提供复印件(整本),但必须在整本复印件侧面加盖比赛主办单位或参赛队伍所属单位的骑缝章,同时在有考生所属参赛队伍及本人名字的页面加盖比赛主办单位或参赛队伍所属单位公章。④获奖证书须为原件,电子版彩印无效,且原件须加盖证书颁发单位公章,否则无效。
若2020年9月1日-2023年1月30日期间的省级(含)以上竞赛获奖为集体项目(羽毛球团体项目、跆拳道团体项目、足球),需提供主力运动员证明原件,竞赛主力运动员证明必须由参赛队伍所属单位开具。
备注:参赛队伍所属单位,为秩序册、成绩册中注明的参赛单位。例如考生代表广州恒大足球学校参赛,参赛队伍所属单位为广州恒大足球学校,考生高中学籍所在学校盖章无效;考生代表市体育局、市教育局或市足协参加比赛,参赛队伍所属单位为市体育局、市教育局或市足协,考生高中学籍所在学校盖章无效。
七、录取原则
1.学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学校招生计划、学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的需要及考生最终体育测试成绩划定合格线,确定我校高水平运动队体育测试合格考生名单。
2.文化课成绩要求,按教育部及所在省(市、区)的相关规定执行。基本要求如下:
(1)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的入围合格考生,且项目体育测试成绩突出,经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同意,可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组织的文化课考试进行录取(即单独招生考试)。根据规定,我校确定并公示此类考生人数不超过我校当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的20%。
(2)其他入围合格考生均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进行录取。①对于少数考生体育测试成绩特别优秀,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普通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65%及以上,经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投档后,我校予以录取。我校确定并公示此类考生人数不超过我校当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的30%。②考生体育测试成绩合格,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普通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及以上,经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投档后,我校予以录取。③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录取控制分数线按教育部及相应省份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规定执行。
3.学校对高水平运动队体育测试合格考生的文化课成绩要求,分为单考单招(限国家一级及以上级别的运动员)、二本线65%、二本线三个等级。确定体育测试合格考生的文化课成绩要求等级时,同一项目体育测试成绩相同者,按净胜率等体育总局公布的技术指标确定文化课成绩要求等级;同一项目体育测试成绩及相关技术指标均相同者,按国家体育总局组织实施的单独招生文化课统一考试成绩,确定文化课成绩要求等级(无体育总局单独招生文化课统一考试成绩的考生,体育总局单独招生文化课统一考试成绩视为零分)。
4.高水平运动队考生只能在我校当年设置的高水平运动队招生专业就读,录取后在校期间不允许转专业。经公示合格的考生,务必加入华南农业大学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工作群(群号将于考生合格名单公示时公布),以便及时接收学校相关通知。
5.参加高水平运动队测试的考生应参加其户口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统一组织的高考报名,并获取考生号,若因报名问题影响考试与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行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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