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工业大学具有百年办学历史,是首批入选国家“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2011计划)高校,是江苏高水平大学建设高峰计划A类建设高校、江苏省重点建设高校、江苏省综合改革试点高校、江苏省人才强校试点高校、国家首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国家级创新创业学院建设单位、全国高校实践育人创新创业基地、教育部首批卓越工程师培养计划试点高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试点高校、教育部国防教育特色学校、江苏省落实“科技创新改革30条”试点高校。学校秉承“明德、厚学、沉毅、笃行”的校训,以建成特色鲜明国内一流国际知名创业型大学为发展目标,坚持扎根中国大地办大学,形成了产学研协同创新的鲜明特色。
学校有着悠久的体育育人传统,为进一步推进体育文化建设,提高学生运动竞赛水平,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2〕8号)的相关规定,结合我校人才培养目标和高水平运动队建设需要,我校2023年继续招收品学兼优、体育特长突出的高水平运动员。
一、机构及原则
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工作在南京工业大学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招生办公室和体育学院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工作将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程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二、项目与计划
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规模在我校上一年度招生计划总数的1%以内,招生总计划不超过66人。公示合格考生人数按教育部规定执行,根据测试情况,择优录取,宁缺毋滥。若某项目符合认定条件考生不足时,则其计划取消或调至其他项目。招生项目及计划数见下表:
项目 | 性别 | 招生小项 | 计划数 | 优秀 (文化单考) | 一类 (本二线65%) | 二类 (本二线) |
田径 | 男 | 短跨 | 0-15 | 0-3 | 0-4 | 0-8 |
中长跑 | 0-7 | 0-1 | 0-2 | 0-4 | ||
10000米竞走 | 0-3 | 0-2 | 0-1 | |||
跳跃 | 0-6 | 0-1 | 0-2 | 0-3 | ||
女 | 短跨 | 0-14 | 0-2 | 0-4 | 0-8 | |
中长跑 | 0-8 | 0-1 | 0-3 | 0-4 | ||
5000米竞走 | 0-3 | 0-2 | 0-1 | |||
跳跃 | 0-6 | 0-1 | 0-2 | 0-3 | ||
投掷 | 0-2 | 0-1 | 0-1 | |||
全能 | 0-2 | 0-1 | 0-1 | |||
合计 | 0-66 | 0-13 | 0-19 | 0-34 |
三、报考条件
(一)符合教育部及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的高考及高水平运动队报考要求,并参加高考报名。
(二)考生应持有与报考运动项目一致的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田径项目运动小项须严格对应)。
(三)考生运动员技术等级以“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系统”公示的数据信息为准(2023年报名考生的等级证书审批日期为2013年1月1日至2023年3月10日)。
(四)凡报考我校的运动员必须为生源所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示无异议的考生,且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
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历,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2020年9月至今)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六名的主力队员。
(五)报考我校的考生均须签订《2023年高水平运动队考生反兴奋剂承诺书》,不签订承诺书或拒绝接受兴奋剂检查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
(六)考生高中阶段获得的比赛成绩或运动员等级证书中的成绩须满足招生相关小项的报名起点成绩(下表中未列出的小项不招生):
项目 | 男子 | 女子 | ||
小项 | 成绩 | 项目 | 成绩 | |
短跨 | 100米 | 11.30 | 100米 | 12.80 |
200米 | 22.60 | 200米 | 26.60 | |
400米 | 51.50 | 400米 | 01:02.00 | |
400米栏 | 56.00 | 400米栏 | 01:05.00 | |
中长跑 | 800米 | 02:02.30 | 800米 | 02:25.30 |
1500米 | 04:10.00 | 1500米 | 05:00.00 | |
/ | / | 5000米 | 19:00.00 | |
竞走 | 10000米竞走 | 44:00.00 | 5000米竞走 | 24:55.00 |
跳跃 | 跳 远 | 6.80 m | 跳远 | 5.35 m |
三级跳远 | 14.30 m | 三级跳远 | 11.60 m | |
投掷 | / | / | 铅球 | 12.50 m |
全能 | / | / | 全能(七项) | 3500分 |
备注:
1.凡参加过由国家体育总局或田径运动管理中心(协会)所主办的上述项目的全国性比赛(全国少年、青年比赛除外)、全国田径锦标赛(包括室内、越野赛和竞走赛)、全国冠军赛总决赛和大奖赛分站赛等比赛的考生需要特别注明。
2.“省级及以上比赛”是指省(直辖市、自治区)教育部门和体育部门主办的有关比赛,含教育系统的全国、省(直辖市、自治区)中学生单项体育协会组织的比赛。
3.高中阶段获得的比赛成绩和运动员等级证书必须与学籍地和生源地相一致。
4.应届高中毕业生限2020年9月1日以后参加的比赛,往届生限2019年9月1日以后参加的比赛且须由所在中学出具往届生证明。
四、报名流程
(一)网上报名:考生登录“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按要求报名。
网址为:http://gaokao.chsi.com.cn/gspyddbm/
时间为:即时起至2023年2月10日24:00
(二)下载申请表: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请认真核对申请表中填写的相关信息,确认无误后下载打印报名申请表,并由学籍所在中学相关负责人审核并签字,加盖中学公章。
(三)上传材料至报名系统(无需邮寄纸质材料):
1.《南京工业大学2023年高水平运动队申请表》;
2.身份证正反面(无身份证者使用户口簿);
3.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和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查询系统”(http://ydydj.univsport.com/index/look/look.html)等级证书电子版(含本人照片)页面截图;
4.高中阶段符合报名要求的获奖证书;
5.对应获奖比赛秩序册(封面及本人页);
6.对应获奖比赛成绩册(封面及本人页);
注:所有考生必须在报名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网上提交的申请材料扫描图片务必完整清晰,否则报名无效。
五、资格初审
我校初审主要依据考生网上报名填写的相关信息,重点加强在户籍地、学籍地以外省份获得运动员技术等级情况的审核,以及依集体项目、团体项目取得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的运动员个人在赛事中客观表现情况(如比赛结果数据等)审核。初审结果将于2月底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特殊类型招生报名系统”内公布,不另行寄发书面通知,请考生注意查询。
六、网上缴费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2〕8号)的规定,田径项目参加体育专项全国统测。学校初审通过的田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按照国家体育总局指定的统考报名方式报名(详细报名信息见“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或“体教联盟APP”),报名及缴费相关安排详见体育总局相关公告。若未报名,视同放弃我校资格认定。根据《关于进一步明确我省高校收费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07〕423号,苏财综〔2007〕92号,苏教财〔2007〕89号文件的规定,参加测试的考生每生收取60元人民币。如果物价部门收费标准调整,南京工业大学将作相应的调整。
七、录取
(一)录取办法
学校根据体育专业水平统考测试成绩,以及运动队建设需要,择优确定合格考生,分别享受以下政策:
1.凡符合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报名条件且获得一级及以上运动员等级证书的考生,可自行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运动训练专业单独招生文化课考试。具体文化课考试安排和考试大纲详见“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文化课单招的考生须待文化课测试成绩公布后,由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生的体育专项测试成绩、文化课考生成绩及我校运动队建设需要,确定我校文化课单招考生入选名单并公示。这部分考生入围公示人数不超过我校2023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的20%。
2.我校统筹考虑学生运动特长和学业发展,在生源省份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录取体育测试合格考生。对于体育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的考生,不低于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录取,拟录取人数不超过我校2023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的30%。
注:对于合并本科批次或取消划定一本线、二本线的省份,参照有关省份招生主管部门划定的高水平运动队参考录取线或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资格公示
我校将按照教育部的相关规定对高水平运动队候选人资格认定结果进行公示。获得优录政策的考生名单将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和我校本科招生网公示。
(三)志愿填报
拟录取考生须按照生源省招生考试机构的规定,在相应批次正确填报高考志愿,志愿未填报或填报错误者,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四)专业确定
高水平运动队按照专业招生、大类培养,入校后不能转入其它专业,拟录取考生的专业志愿以报名系统填报的为准,高考改革省份考生选考科目须符合我校相应专业选考科目要求。
八、其它说明
高水平运动队学生要接受所在院系和运动队双重管理,既要按录取专业培养方案完成专业学习任务,也要认真履行参加训练和比赛的义务。
九、监督机制
学校将严格遵照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选拔办法、标准、程序,以及结果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督察有关部门履行相应职责,负责受理考生投诉和来访。纪委办公室、监察专员办公室联系方式:025-58139070,jiwei@njtech.edu.cn。
学生本人应本着诚信原则,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进行报名考试。发现有舞弊者,取消认定或录取资格,并通报考生所在省份招生主管部门。相关工作人员在选拔及录取中出现违规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高水平运动员新生入学后,将进行高水平运动员复测工作。如发现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录取条件、违反招生规定、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并通报生源中学或单位以及省级招生部门。
十、联系方式
电话:025-58139090(招办)
025-58130092(体育学院)
传真:025-58139090
邮箱:zhaosheng@njtech.edu.cn
地址:南京市江北新区浦珠南路30号
邮编:211816
网址:http://zhaosheng.njtech.edu.cn(招办)
http://tyxy.njtech.edu.cn(体育学院)
微信:njtechzb(南工招办)
十一、附则
本简章解释权属我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其中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招生政策不符的,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的招生政策。如教育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出台新招生政策,按新政策执行。我校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承担高水平运动队招生事宜,请不要相信任何中介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