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大学2023年艺术类校考考试大纲
表演(影视戏剧)术科考试大纲
一、考试性质和目的
表演(影视戏剧)术科统一考试是由合格的高中及中专毕业生参加的选拔性考试。根据考生的术科成绩和文化成绩,按已确定的招生计划,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通过考试检测考生是否具备基本的演员素质(观察力、感受力、想象力、表现力、注意力、判断与思考力、交流与适应力和形象感、节奏感、幽默感、真实与信念感以及体裁感、整体感等、审美感等);是否具有良好的形象条件(身高、五官、体型);并有一定的形体和声音表现能力;选拔出具有影视戏剧表演学习潜能、毕业后能从事影视戏剧表演实践和相关专业工作的艺术类学生。
二、考试形式
广东省考生须按本大纲要求参加我校组织的校考。初试采用非现场考核——线上提交视频作品,复试采用现场面试。
三、考试科目、要求及评分标准
(一)考试科目
1.初试:(1)声乐:自选声乐曲目一首,无伴奏演唱;(2)文学作品朗诵。
本专业初试作品录制视频说明:
(1)视频总时间不超过7分钟,其中声乐和文学作品朗诵单项展示每一项不少于2分钟且不超过3分钟。开场需进行自我介绍:年龄、身高、生源地市、所报考专业(不得以任何方式透露本人姓名、证件号等能表明个人身份的信息,不得虚报身高)。
(2)拍摄景别:自我介绍、声乐及文学作品朗诵为中近景竖屏拍摄(半身),背景干净整洁,光线充足,以浅色背景为宜(不要将镜子等反光物品作为背景)。
(3)录制视频时考生不允许化妆,不得加入背景音乐,不允许使用麦克风等传声、扩音设备。
(4)录制视频期间考生本人须始终在镜头内,一镜到底;镜头内不能出现除考生外的其他人员影像及声音,不允许他人现场指导。
(5)不得对视频进行任何形式的编辑、美颜、调音、特效(包括使用自带美颜效果的设备进行拍摄等)。
2.复试:(1)根据主考老师要求进行声乐、文学作品朗诵的片段展示;(2)舞蹈;(3)多人小品。
(二)初、复试着装要求
1.服装:考生需穿着合体的服装进行作品录制及面试,着装便于活动,但不宜过于宽松或过长过大;不可使用内增高等影响考官判断的辅助产品。
2.发型:长发考生需将头发束起,且露出额头,保证头发不遮挡任何面部主要特征。
3.化妆:初试及复试考试均要求素颜,且不得佩戴眼镜,需要视力矫正的考生可佩戴透明隐形眼镜,但不得使用美瞳。
4.请勿使用服装或化妆等手段掩盖体貌特征(如遮盖身疤痕、纹身、胎记等)。
(三)评分标准
声音宏亮富有穿透力,音色纯正; 文学作品朗诵感情饱满、理解深刻、表达准确、节奏把握到位;形体表现力强,富有爆发力,节奏感强,软度适中;小品构思巧妙,内容贴近生活、符合逻辑,行动真实、有机,注意力集中。
如违反考试大纲相关规定,将予以适当减分。
四、考试成绩计算方法
初试:声乐占40%,文学作品朗诵占60%,成绩为合格或不合格;
复试(300分):舞蹈占40%,多人小品占60% ,声乐、文学作品朗诵片段展示不计入成绩。
五、专业成绩排名方法
本专业成绩排名,按复试总分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排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