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简况
学校全称:长春师范大学
学校代码:10205
校 址:吉林省长春市长吉北路677号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学习形式:全日制
培养目标:具有较高的文化素养和高度的社会责任感,系统掌握体育基本理论知识和专项运动教学、训练、竞赛的基本方法,具备较强的专项运动技能和教学训练指导、体育活动策划与组织的实践及创新能力,能够在学校、体育俱乐部等部门从事教学、训练、竞赛、管理等方面工作的应用型人才。
学历层次:本科
授予学位:教育学学士
学费标准:9000元/年(如有变化,以吉林省物价部门当年公布的数据为准)
二、报名安排
(一)报名条件
1.符合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以下简称普通高考)报名条件,且已参加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普通高考报名(具体按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要求执行)。
2.具备《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第三条所列项目二级(含)以上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考生运动技术等级以“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系统”公示的数据信息为准。
3.2022年报名考生的等级证书审批日期为:冬季项目为 2012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夏季项目为2012年1月1日至2022年3月10日。
(二)注册报名
1.报名地址: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www.ydyeducation.com) 或“体教联盟APP”中“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系统”(以下简称“体育单招系统”)。考生如具备所报考项目的多个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报名时应填报所有二级(含)运动员以上等级证书。《管理办法》第三条所列项目不得跨项报名。
2.注册: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体育单招系统”完成注册,校验运动员技术等级信息。
冬季项目注册时间为2021年12月1日12:00至12月30日 12:00。
夏季项目注册时间为2022年2月7日12:00至3月7日12:00。
考生在注册过程中,如发现本人运动员技术等级信息有误,冬季项目报名考生应在2021年12月24日12:00前、夏季项目报名考生应在2022年3月3日12:00前联系等级证书授予单位进行信息更正。
3.报名:已完成注册的考生应通过“体育单招系统”签订《反兴奋剂承诺书》(见附件1)、填报志愿并缴纳考试费。考生完成缴费视为报名成功,完成缴费后,考生不得再对报名信息进行修改。
冬季项目报名时间为2021年12月22日12:00至12月31日12:00。
夏季项目报名时间为2022年3月1日12:00至3月10日12:00。
4.因特殊原因(例如使用曾用名办理等级证书造成无法在系统中注册)未能通过“体育单招系统”正常线上报名的考生,应填写线下报名申请表(见附件2),并在报名截止之前,将线下报名申请表提交至一志愿院校招生办公室(长春师范大学招生工作办公室:教学综合楼1111室)。
(三)操作步骤
1.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体育单招系统”进行注册报名,报名时应合理选择不超过2所招生院校,并确定志愿顺序。
2.考生依据体育专项考试的收费标准和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文化考试收费标准,在线交纳考试费。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在对考生生源地信息进行审核后,考生生源地如有变化,考生应根据审核后的生源所在地文化考试收费标准,办理文化考试费补缴或退费手续,未按规定时间补缴文化考试费的考生将被取消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
三、考试安排
(一)体育专项考试
1.冬季项目考试时间为2022年1月4日至3月31日期间。
夏季项目考试时间为2022年3月20日至5月10日期间。
考生可通过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www.ydyeducation.com) 及“体教联盟APP”,查询体育专项考试具体安排、考生须知、考试防疫要求等信息,按要求参加体育专项考试。
2.体育专项考试分项目采用全国统考和分区统考的模式进行,由体育总局科教司委托有关院校组织实施,按照体育总局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体育专项考试测试方法与评分标准》(2022版)评分,满分100分。
3.体育专项考试将进行兴奋剂检查,兴奋剂违规的考生,视为考试作弊,取消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并通报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4.考生应独立应考,除考生本人外,其他人员不得进入考点。
5.考生应按照体育总局科教司公布的《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体育专业体育专项考试测试方法与评分标准》(2022版)相关要求准备并参加考试。
6.考生可对体育专项考试中相关技术问题提出申诉,相关申诉应在考试期间当场提出,由组考院校启动仲裁程序进行处理。仲裁小组的处理意见即为最终决定,考试结束后不再接受此类申诉。
7.如考生在体育专项考试中发生违规行为,由组考院校对违规考生做成绩处理并报体育总局科教司,科教司将体育专项考试违规考生情况通报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处理。
8.考生可于2022年5月12日12:00后通过“体育单招系统”查询体育专项成绩,对成绩有疑议的考生可于2022年5月12日12:00至13日12:00通过“体育单招系统”提交复核申请。成绩复核只对成绩是否存在加分错误、登记错误等情况进行复核,不对考生考试情况重新评价打分。
(二)文化考试
1.考试时间
时 间 | 上 午 | 下 午 |
9:00-10:30 | 14:00-15:30 | |
4月16日 | 语 文 | 数 学 |
4月17日 | 政 治 | 英 语 |
2.文化考试由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指定标准化考点,按照普通高考相关要求组织实施。
3.考试科目:语文、数学、政治、英语;考试分值:每科150分,总分600分,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
4.考生于2022年4月9日12:00后登录“体育单招系统”打印文化考试准考证,并依据准考证上的考点信息于4月16、17日参加文化考试。
5.考生可于2022年5月12日12:00后在“体育单招系统”查询文化成绩,对成绩有疑议的考生可于2022年5月12日12:00至13日12:00通过“体育单招系统”提交复核申请。成绩复核只对成绩是否存在加分错误、登记错误等情况进行复核,不重新评阅答卷。
四、录取原则
1.文化成绩录取控制线不低于180分,体育专项成绩录取控制线不低于40分。在此基础上由我校根据实际情况划定文化和体育专项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依据上线考生填报的志愿梯次顺序,分项目按照综合分由高到低,分男女进行录取;综合分相同时,以体育专项、语文、数学、政治、英语为顺序,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2.对持有一级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的考生,可在我校划定的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30分录取;对持有运动健将技术等级证书的考生,可在我校划定的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50分录取。
3.在达到我校文化和体育专项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的基础上,根据考生的文化成绩(折合百分制后)和体育专项成绩3:7的比例进行综合评价,计算考生录取综合分。具体公式为:综合分=(文化成绩/6)×30%+体育专项成绩×70%。综合分计算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采用四舍五入计数保留法。
4.考生若已被我校运动训练专业录取,不得放弃录取资格,同时不再参加普通高考及高校高水平运动队的录取。
五、招生项目及计划
面向全国招生,拟计划招生90人,分项目分性别招生计划如下:
分类 | 招生专项 | 招生小项 | 性别 | 招生计划 |
冬季 项目 | 速度滑冰 | 500米、5000米 | 男 | 1 |
500米、3000米 | 女 | 1 | ||
短道速滑 | 500米、1500米 | 男 | 1 | |
女 | 1 | |||
冰壶 | 冰壶 | 男 | 1 | |
女 | 1 | |||
越野滑雪 | 越野滑雪 | 男 | 1 | |
女 | 1 | |||
高山滑雪 | 高山滑雪 | 男 | 1 | |
女 | 1 | |||
夏季项目 | 径赛 | 400米栏、110米栏、10000米竞走、5000米 | 男 | 6 |
800米、1500米、400米栏、100米栏、3000米 | 女 | 4 | ||
田赛 | 跳高、标枪 | 男 | 4 | |
三级跳远、铁饼 | 女 | 4 | ||
技巧 | 技巧 | 男 | 1 | |
女 | 2 | |||
足球 (十一人制) | 守门员 | 男 | 1 | |
非守门员 | 男 | 13 | ||
篮球 | 篮球 | 男 | 14 | |
排球 | 自由防守人 | 男 | 1 | |
女 | 1 | |||
非自由防守人 | 男 | 5 | ||
女 | 6 | |||
沙滩排球 | 沙滩排球 | 女 | 4 | |
乒乓球 | 乒乓球 | 男 | 2 | |
女 | 4 | |||
网球 | 网球 | 男 | 4 | |
女 | 4 |
注:篮球项目考生使用五人制或三人制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均可报名,按照五人制篮球考试方法与评分标准参加篮球专项考试。
分项目分性别计划如未完成,计划间不做调整。
六、违规处理
1.考生在报名、考试中的违规行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处理暂行办法》处理。
2.新生入学后,学校将组织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和专业复测。对复查、复测不合格者,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处理暂行办法》处理。
3.2022年体育单招将加强对考生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的审核,加大对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造假的打击力度。对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造假的考生,将取消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参加高考报名的,由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取消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计入考生诚信档案。对参与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造假的其他人员,由相关部门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七、注意事项
1.如因身体原因入学后不能正常参加训练的考生请慎重报考!
2.上述内容如有变动,以长春师范大学招生信息网(https://zhaosheng.ccsfu.edu.cn/)公布的信息为准。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我校 2022年招生章程。
八、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431-86168762、86168222
通信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二道区长吉北路677号长春师范大学招生工作办公室
邮 编:130032
长春师范大学网址:https://www.ccsfu.edu.cn/
长春师范大学招生信息网:https://zhaosheng.ccsfu.edu.cn/
附件1:反兴奋剂承诺书 点击查看
附件2:线下报名申请表 点击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