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西藏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音乐学类)专业考试大纲
一、初试科目内容与分值(总分200分)
(一)基本条件测试(合格、不合格)
1.五官端正(身体条件、手指条件);
2.女生身高1.5米以上,男生身高1.6以上;
(二)乐感测试(100分)
1.音高模唱50分;
2.节奏模打50分;
(三)声乐演唱(100分)
二、复试科目内容与分值(总分200分)
(一)基本乐理(笔试,50分)
参考书目《音乐理论基础》李重光编,人民音乐出版社。
(二)视唱练耳(面试,50分)
1.节奏视唱:视读节奏。
2.看谱即唱:固定唱法或首调唱法均可,视唱单声部(无升降号调)。
3.说出指定调的正三和弦原位、转位。
(三)声乐演唱(面试,50分)
清唱一首歌曲。
(四)舞蹈与器乐展示(面试,50分)
自选舞蹈或演奏一曲,类别不限。(有器乐演奏等特长生可在此展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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