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测试指标及分值
指标 | 基本形态 | 基本技术 | 综合能力 |
体型 | 难度动作 | 技巧成套动作 | |
形象 | |||
分值 | 10分 | 50分 | 40分 |
二、测试方法与评分标准
(一)基本形态(共10分)
1、体型(5分)
(1)测试方法:由考官目测。要求身材匀称,线条优美。
(2)成绩评定:根据考生的身体线条进行评分。
2、形象(5分)
(1)测试方法:由考官目测。要求五官端正,气质佳。
(2)成绩评定:根据考生的条件进行评分。
(二)基本技术(共50分)
1、测试内容及分值:
测试类别 | 具体内容 | ||||
尖子 | 劈叉 (左、右、横) | 直角支撑(静止5秒以上) | 连续10次 俯卧撑 | 控倒立(静止2秒以上) | 单个或成串的翻腾动作 |
底座 | 分腿支撑(静止5秒以上) | ||||
分值 | 10分 | 10分 | 10分 | 10分 | 10分 |
2、测试方法:考生根据自身特长,任选尖子或底座进行考核,考试时按动作顺序依次考核。
3、成绩评定:各基本技术动作满分为10分,五个动作得分相加为基本技术分。由考评员按评分规则要求进行评分。
(三)综合能力(40分)
1、测试内容:根据技巧运动规则自编成套组合,风格自选,成套动作时间不超过60秒,音乐自备。
2、测试方法及要求:
成套中需要包含跳步、柔软类、平衡类、灵巧类或翻腾类等至少5个难度动作,每类别至少有一个难度动作,舞蹈动作风格突出、具有表现力;技巧可以进行配合考试,配合考试除完成上述要求外,必须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完成动力性与静力性配合动作各至少1个。
3、成绩评定:成套动作满分为40分。由考评员按评分规则要求进行评分。
三、说明
1、要求考生必须穿紧身服或比赛服参加测试,严禁穿戴具有明显个人、单位或机构标识的衣服、鞋袜或者装饰(如XXX中学、培训机构、或特殊图案等),否则不予参加测试。
2、自编成套动作所用音乐由考生自备U盘,要求U盘上仅有本次考试所用的1首音乐。考试中如发生U盘音质不清、不读盘等问题,一律由考生本人负责。
3、参加配合考试的人员必须是参加我校表演专业(技巧表演)招生考试的考生,且每人只能参加一个组的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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