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简介
湖北第二师范学院位于九省通衢的湖北省武汉市,是一所以教师教育为主要特色,教育学、文学、理学等学科为主要支撑的省属普通本科院校,是湖北省教师教育的重要基地之一。学校前身是1931年创立的湖北省立教育学院。建校80多年来,学校培养了近15万名优秀毕业生,为基础教育和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
学校地处中国光谷核心区,山清水秀,交通便利。校园面积1718亩,建筑面积43.4万平方米,纸质图书资料105万册。学校设17个二级学院,开办45个普通本科专业,全日制在校生1.6万余人。另外,湖北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中心、湖北省普通教育干部培训中心、湖北省教师资格认定中心等省级教师培训、研究和管理机构设在学校,在服务、引领全省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学校现有教师889人,其中副高以上职称324人,享受国务院津贴、省政府津贴以及荣获全国优秀教师等荣誉称号25人,38人被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等高校聘为博、硕士生导师。外聘教授38人,其中中科院院士2人、“千人计划”1人、“楚天学者”5人、“彩虹学者”6人。学校高度重视科学研究,采取项目经费配套、定期评选并奖励十大科研成果等措施,鼓励教师开展科研工作。近年来,学校取得4122项科研成果,其中被SCI收录论文87篇、EI收录论文171篇,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812篇,出版学术专著、编(译)著、教材290部。获得国家自科基金项目12项,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项,教育部、文化部等科研项目14项,获省政府智力成果采购项目、省科技厅支撑计划项目、省自科基金、社科基金项目等省厅级项目共320项。获省科技进步奖3项、省社科奖2项,专利授权8项。
学校先后建成教师素质训练中心、英语语言学习示范中心等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湖北省虚拟仿真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湖北文化产业经济研究中心、湖北教师教育研究中心、湖北省方言文化研究中心、植物抗癌活性物质提纯与应用湖北省重点实验室、基础教育信息技术服务湖北省协同创新中心等8个省级教学科研平台。举办了行知实验班、双学位班、复合型人才实验班、创新人才实验班等教学改革实验班。教育学、应用经济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先后获批省级重点学科。学校现有1个国家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2个省级专业综合改革改革试点,3个湖北省高等学校战略性新兴(支柱)产业人才培养计划项目;1门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7门省级精品课程和省级精品视频公开课。
学校广泛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与美国、英国、法国、澳大利亚、新西兰等国家20多所高校及科研机构建立合作关系,形成专科、本科和硕博培养的国际合作办学格局,并每年选派大学生赴国外参加社会实践项目或短期实习。学校是省教育厅指定的汉语教师海外志愿者派出高校,是国家汉办的优质生源学校,每年选送优秀学生到海外开展对外汉语教学活动。
学校将秉承“学高、身正、诚毅、笃行”的校训,坚持“正己达人、以生为本”的办学理念,立足湖北,面向全国,努力建成比较规范的、特色鲜明的、高质量的本科院校,为区域基础教育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和技术支撑。
美术类
一、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专业名称 | 层次 | 学制 | 招生类别 | 各省拟招生计划数 | 学费(元/年) | ||||
江苏 | 广西 | 山西 | 甘肃 | 湖北 | |||||
美术学 | 本科 | 4 | 文理兼招 | 34 | 25 | 30 | 30 | 待定 | 10000 |
视觉传达设计 | 本科 | 4 | 文理兼招 | 10000 | |||||
环境设计 | 本科 | 4 | 文理兼招 | 10000 | |||||
动画 | 本科 | 4 | 文理兼招 | 10000 |
注:具体招生计划根据考生成绩及报考情况综合平衡。
二、招生对象
招收符合艺术专业高考报名条件、并达到所在省级招生委员会对艺术专业联考成绩的相关要求的艺术类考生。
三、报考办法、时间和地点:
1、报名办法 考生凭所在省艺术考生高考报名登记表、省艺术专业考试准考证和身份证到省考试院指定的考点现场报名,一律不接受跨省报名和考试。我校不接受函报。
2、各省报名考试时间、地点
省份 | 报名时间 | 考试时间 | 报名考试费 | 报名考试地点 |
甘肃 | 1月18~19日 | 1月21日 | 120元/生 | 兰州文理学院(兰州) |
广西 | 1月23~24日 | 1月26日 | 广西师范大学(桂林) | |
江苏 | 1月22~23日 | 1月24日 | 江苏师范大学(徐州) | |
山西 | 1月21~22日 | 1月24日 | 太原师范学院(晋中) | |
湖北 | 不单独组织考试,使用湖北省专业联考成绩 |
注:考试时间、地点以各省考试院公布为准;
四、考试科目及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素描、色彩(各科满分均为200分)
考试时间:各科均为150分钟(以各考点公布时间为准)
音乐类
一、招生专业、招生计划
专业名称 | 层次 | 学制 | 招生类别 | 各省拟招生计划数 | 学费(元/年) | |||||
湖南 | 广西 | 江苏 | 山西 | 甘肃 | 湖北 | |||||
音乐学 | 本科 | 4 | 文理兼招 | 25 | 20 | 21 | 20 | 20 | 待定 | 10000 |
音乐表演-声乐方向 | 本科 | 4 | 文理兼招 | 10000 | ||||||
音乐表演-舞蹈方向 | 本科 | 4 | 文理兼招 | 10000 |
备注:具体招生计划根据考生成绩及报考情况综合平衡。
二、招生对象
招收符合艺术专业高考报名条件、并达到所在省级招生委员会对艺术专业联考成绩的相关要求的艺术类考生。
三、音乐类报考办法、时间和地点
1、报考办法:考生须在生源所在地我校设置的考点参加报名和考试,一律不接受跨省报名和考试,不接受函报。
2、各省报名考试时间、地点
省份 | 报名时间 | 考试时间 | 报名考试费 | 报名考试地点 |
甘肃 | 1月18~19日 | 1月21日 | 200元/生 | 兰州文理学院(兰州) |
广西 | 1月23~24日 | 1月25日 | 广西师范大学(桂林) | |
江苏 | 2月3~4日 | 2月5日 | 南京师范大学(南京) | |
湖南 | 2月3~4日 | 2月5日 | 湖南师范大学(长沙) | |
山西 | 2月12~13日 | 2月14日 | 山西艺术职业学院(太原) | |
湖北 | 不单独组织考试,使用湖北省专业联考成绩 |
3、 注意事项:
(1)考试时间、地点均已各省考试院公布为准;
(2)拟报考音乐表演专业的考生,男生身高不低于170cm,女生身高不低于160cm。
(3)考生只能报考一个专业,不能兼报。
(4)考生如报考音乐表演专业必须注明专业方向。
4、音乐类本科专业考试科目及要求
专业名称 | 面试顺序 | 面试科目 | 面试内容 |
音乐学 | 1 | 声乐、气质形象 | 演唱一首声乐作品;身高、形象、气质测评。 |
2 | 钢琴或其它器乐 | 演奏一首钢琴或器乐作品。 | |
3 | 视唱、练耳 | 现场抽题视唱五线谱或者简谱;现场弹奏听音。 | |
音乐表演(声乐方向) | 1 | 声乐、气质形象 | 演唱两首声乐作品;现场测试音域。身高、形象、气质测评。 |
2 | 视唱、练耳 | 现场抽题视唱五线谱或者简谱;现场弹奏听音。 | |
音乐表演(舞蹈方向) | 1 | 舞蹈 | ①成品舞(不限舞种);②基本功(开软度测试,古典舞技巧组合一个)。 |
2 | 形体形象 | 测量身高及身材比例,形象、气质测评 | |
3 | 节奏、模唱 | 节奏(现场抽题模打节奏);模唱(现场抽题模唱) |
特别提示:
1、 “声乐、钢琴、民乐、钢琴或其它器乐、气质形象”考试内容均在同一考场进行。
2、声乐、钢琴、器乐考试中,考生一律背谱演唱(奏)。
3、考试时除钢琴外,其它乐器由考生自备。
4、音乐表演(舞蹈方向)专业的“形体形象”在舞蹈考场进行,“节奏、模唱”考试在视唱、练耳考场进行。
5、 音乐表演(舞蹈方向)专业舞蹈考试的伴奏一律使用CD光碟。
四、音乐类本科专业考试成绩计分办法
音乐学专业分主、副项计分,统计总分时将考生声乐、钢琴或器乐两门成绩中的高分作为主科成绩记分,另一门成绩作副科成绩记分。
考生最终专业成绩按综合成绩排序。各专业综合成绩结构如下:
音乐学:主科50%、 副科25%、 视唱9% 、 练耳9%、 形象7%。
音乐表演(声乐方向):主科75%、 视唱9% 、 练耳9%、 形象7%。
音乐表演(舞蹈方向):舞蹈80%、 节奏7%、模唱6% 、 形体形象7%。
播音与主持艺术
一、招生计划
专业名称 | 层次 | 学制 | 招生类别 | 各省拟招生计划数 | 学费(元/年) | |||
湖南 | 江苏 | 山西 | 湖北 |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本科 | 4 | 文理兼招 | 15 | 15 | 15 | 待定 | 10000 |
注:具体招生计划数根据考生成绩及报考情况综合平衡。播音与主持艺术使我校新申报开设的专业,已通过湖北省教育厅审核并报教育部,教育部已于八月予以公示。
二、考生报考条件
1、招收符合艺术专业高考报名条件、并达到所在省级招生委员会对艺术专业联考成绩的相关要求的艺术类考生。
2、普通话标准,身体健康,发声器官无疾病,五官端正,无肢残和色盲、色弱、夜盲。身高要求:男1.70米以上(含1.70米),女1.60米以上(含1.60米)。
三、专业考试安排
省份 | 报名时间 | 考试时间 | 报名考试费 | 报名考试地点 |
湖南 | 2月3~4日 | 2月5日 | 200元/生 | 湖南师范大学(长沙) |
江苏 | 2月3~4日 | 2月5日 | 南京师范大学(南京) | |
山西 | 3月7~8日 | 3月10日 | 山西传媒学院(晋中) | |
湖北 | 不单独组织考试,使用湖北省专业联考成绩 |
注:1、专业考试初、复试一并进行;
2、专业考试期间考生不得佩戴任何装饰物,不得化浓妆(可化淡妆),相关考试用品自备。
3、考生须在生源所在地我校设置的考点报名参加考试,不接受函报、不接受跨省报名。
四、专业考试内容与分值
1、形象气质,10%;
2、才艺展示,时间不超过2分钟,20%;
3、指定稿件(新闻类),现场抽签,时间不超过1分钟,30%;
4、即兴评述,面试答题,现场抽签,现场陈述与答辩,有5分钟准备时间,40%。
考试成绩查询及专业合格证的发放
1、成绩查询:考生可于4月3日起登录湖北第二师范学院招生在线网站(http://www.hue.edu.cn/zsb/)查询成绩。如对成绩有疑问,可在4月10日前通过电话咨询。
2、合格证发放:成绩公布十天后,我校开始进行专业划线,按招生计划1:4的比例,根据考生专业总分,从高到低依次发放专业合格证。考生登录我校招生在线网站查询合格信息,成绩合格考生不单独寄发成绩合格证,以网上公布合格信息为准。
高考录取及入学资格审查
一、高考录取原则:
1、美术类考生应达到所在省美术类专业联考合格控制分数线,文化成绩应达到省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进档考生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成绩×40%+专业成绩×60%)×2。)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综合成绩相同则按专业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2、音乐类本科专业在文化成绩上省线的基础上,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3、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凡取得我校专业考试合格证,进档考生我校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成绩40%+专业成绩60%)由高到低录取,综合成绩相同则按专业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二、新生入学资格审查:
新生报到后,我校将对其文化、专业、身体状况进行全面复查,凡考试有舞弊行为者或资格审查不合格者,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三、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新生进校后在文学院培养不得转入非艺术类专业学习。
专业介绍
美术学(师范类)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教师教育美术专业特长,具备较高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能适应教育改革发展需要的中小学学校美术教师和教学研究人员。以及在创作、设计领域能够从事相关方面的工作,适应现代化社会一专多能的应用型人才。
主要课程有素描、色彩、绘画透视与艺用解剖、创作与构图、 书法与篆刻、国画基础、油画基础、水彩基础、中国美术史、外国美术史、美学概论、教师职业技能训练、心理学等。
视觉传达设计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艺术创作及创新设计能力素质,掌握视觉传达设计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具有独立进行视觉传达设计实践的基本能力,能够从事广告公司、设计公司、新闻、企业等单位从事相关艺术创意设计工作的应用型人才。
主要课程有设计素描、设计速写、设计色彩、构成基础、设计心理学、装饰绘画、写生、字体设计、世界平面设计史、版式设计、企业形象设计、摄影、商业插画、招贴设计等。
动画
本专业培养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服务、为人民服务,具有高尚的道德品质,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具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具备电影、电视动画创作所需的基础知识及理论,熟练掌握动画绘画基础、传统动画绘画技能、理念,能够初步具备现代动画创意,并能够熟练运用动画制作软件,从事动画原画制作、动画创意设计和编导及三维电脑动画创作工作的高级应用人才。
主要课程有素描、色彩、速写、动画概论、角色设计、场景设计、原画、影视后期特效与合成、三维建模等。
环境设计
本专业培养面向21世纪,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熟练掌握现代设计所需要的基本软件与技能,并同时具备一定室内与景观创作与设计能力,能在装饰设计公司、景观设计公司、建筑、林业等单位从事相关环境设计、研究与管理等方面工作的高级应用型技术人才。
主要课程有设计素描、设计色彩、构成基础、设计心理学、效果图技法、制图、AUTOCAD、3DMAX、材料与施工、人体工程学、家具设计、照明设计、住宅空间设计、住宅小区规划、广场商业区规划等。
音乐学(师范类)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具有音乐学(师范类)弹、唱、跳等基本素质,具有音乐基本理论及相关艺术学科知识,初步具备音乐学演唱、演奏、创编能力,能够从事中小学音乐教育以及相关领域工作的应用型人才。
本专业主要课程有乐理与视唱练耳、中国音乐史与音乐欣赏、西方音乐史与音乐欣赏、中国民族音乐、合唱与指挥基础、基础和声学、曲式与作品分析、艺术概论、声乐、钢琴即兴伴奏、自弹自唱、钢琴、形体与舞蹈等。
音乐表演(声乐表演方向)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音乐表演专业(声乐方向)的表现素质,具有音乐基本理论及相关人文学科知识,基本掌握声乐发声方法和歌唱艺术,初步具备舞台表演能力,能够从事专业文化事业演艺团体工作以及社会艺术教育相关领域工作的应用型人才。
主要课程有声乐、舞台表演、重唱与表演唱、合唱与指挥、声乐教学法、中国民族音乐、视唱练耳、基本乐理、基础和声学等。
音乐表演(舞蹈表演方向)
本专业培养具有德、智、体全面发展,熟练掌握舞蹈表演专业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的艺术人才。通过学习,具备一定的音乐表演方面的能力,能在专业文艺团体、艺术院校、社会艺术教育领域等相关部门、演出机构从事表演、教学的高级应用型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有中国古典舞基训、中国民族民间舞、现代舞、中国古典舞身韵、剧目排练、舞蹈创编、舞蹈教学法、舞蹈概论、舞蹈技巧、中国舞蹈考级等。
播音与主持艺术
本专业旨在培养掌握播音与主持艺术理论和实践的专业技术,具备广播电视节目及网络音频、视频节目的配音、播音、主持、策划、采访、编辑、制作等综合能力,能在广播电视等传媒机构和其他相关单位从事播音主持及新闻传播等工作的适应性强、富于创新能力的高素质人才。
主要课程有普通话语音与播音发声、主持艺术与技巧、播音创作基础、电视编辑与制作、电视摄像与采访、视听媒介批评、即兴口语表达、现代汉语、新闻学、广播电视学等。
湖北第二师范学院2014年普通招生各省市艺术类录取分数线
专业名称 | 湖南 | 江苏 | 广西 | 甘肃 | 山西 | |||||
专业合格线 | 录取最低分 | 专业合格线 | 录取最低分 | 专业合格线 | 录取最低分 | 专业合格线 | 录取最低分 | 专业合格线 | 录取最低分 | |
美术学 | 309.333 | 552 | 286.67 | 654.35 | 310 | 668.8 | 294.67 | 635.2 | ||
环境设计 | 565.6 | 567.9 | 679.2 | 664 | ||||||
视觉传达设计 | 541.6 | 626.34 | 599.2 | 652.8 | ||||||
动画 | 532 | 597.6 | 635.2 | |||||||
音乐学 | 72.3 | 73.72 | 82.985 | 90.406 | 80.61 | 80.778 | 71.658 | 71.845 | ||
音乐表演(声乐) | 73.62 | 73.66 | 82.14 | 82.348 | 83.515 | 84.44 | 73.985 | 75.225 | ||
音乐表演(舞蹈) | 78.325 | 79.59 | 78.325 | 83.5 | 81.695 | 82.855 | 65.4(统考成绩) |
招生考试咨询电话:027-87943888、87943780
招生考试监督电话:027—87943522 (纪委)
学校地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二路129号 邮编:430205
乘车路线:乘地铁2号线到武昌光谷站转756路公交车至湖北第二师范学院(终点)。
学校网址:www.hue.edu.cn
本网站的信息及数据主要来源于网络及各院校网站,本站提供此信息之目的在于为高考生提供更多信息作为参考,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敬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