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工学院始建于1955年,地处河南省省会郑州市,原隶属于纺织工业部,是面向全国招生的普通高等学校。根据我校人才培养需求,2015年我校面向全国招收保送生。
一、报名条件
符合教育部保送生资格要求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均可报名。
二、报名程序
1、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如实填写《中原工学院保送生报名表》,粘贴个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由所在学校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学校公章。
2、报名时间:2015年4月6日前。
3、报名时提供的材料:请报名考生将具有保送生资格的有关材料(学生自荐信、学校推荐材料、河南省普通高校招收保送生推荐表、中原工学院保送生报名表、获奖证书复印件、高中成绩单)以特快专递形式直接寄送我校招生工作处(在邮件上注明保送生字样),也可将材料直接送到我校招生工作处(办公地点在中原工学院北区)。
三、选拔程序和录取办法
1、初审:我校成立专家评审组对报名考生进行资格评审,审查通过者按要求参加综合能力测试。
2、综合能力测试:考核测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包括语文、数学、英语三个科目,三个科目的笔试时间均为90分钟;面试内容包括语言表达、综合素质、特长、分析问题与解决问题的能力等。笔试和面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我校将根据报名情况,提前通知有关中学和考生。
3、预录确认:我校根据综合能力测试结果,结合考生中学阶段的学习成绩和各方面表现,确定预录取名单。我校将与保送生签订协议,经考生所在学校和我校公示后,报教育部和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备案。
四、招生录取
经我校确定预录取的考生并通过公示后,学校将根据学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学科特长以及考试成绩综合考量后安排专业。学校在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录取手续并发放录取通知。
五、监督机制
1、学校将严格按照“公开程序、公开选拔、综合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保送生的选拔录取工作。
2、学校纪监部门参与保送生选拔录取工作的全过程,接受社会监督,保证实施过程的公平、公正。
3、考生递交的所有材料必须真实可信,凡有弄虚作假和舞弊行为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报考或录取资格。情节严重者,按照国家有关法规追究当事人责任。
4、监督电话:0371—62506906
六、其他
1、本简章解释权归中原工学院招生工作处。
2、本简章仅适用于2015年招生工作。
3、如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调整,我校也将作相应的调整。
七、联系方式
北区:河南省郑州市中原中路41号 邮编:450007
南区:郑州市新郑双湖经济开发区淮河路1号 邮编:451191
学校网址:http://www.zut.edu.cn
E-mail:zsb@zut.edu.cn
咨询电话:0371—67698700
传真电话:0371—676987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