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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长江师范学院艺术专业考试合格分数线

高考资讯网更新时间:2015-04-07文章来源:长江师范学院作者:未知

  长江师范学院2014年组织的艺术专业考试已经结束。现将考试成绩公布。考生可点击进入专业考试成绩查询栏目输入姓名或考生号查询成绩。

  一.专业合格分数线

  美术类 音乐学 音乐表演 舞蹈学  舞蹈学(体育舞蹈) 播音与主持艺术
湖南   166   舞蹈学170 
舞蹈学(体育舞蹈)159
258
江苏 美术类
152
数字媒体艺术
150
170 160 舞蹈学167
舞蹈学(体育舞蹈)153
220
福建 157 165      
甘肃 153 176 171 160 260
山西 150 170 165 168  
广西 153 168   舞蹈学162
舞蹈学(体育舞蹈)146
 
河北 153 声乐174
器乐168
  舞蹈学170
舞蹈学(体育舞蹈)163  
260
山东 150 166 164 149 249
江西 152 170   159  250

  二.招生计划

  根据各省今年报考我校艺术专业生源情况,我校将艺术专业招生计划进行适当调整,具体调整如下:

专业省份 美术类(美术学、视觉传达、数字媒体、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雕塑) 音乐学 音乐表演 舞蹈学 舞蹈学(体育舞蹈) 播音与主持艺术
江苏 35(含数字媒体艺术11名) 15 6 8 5 12
湖南   15   8 15 12
甘肃 30 15 10 8   18
福建 20 12        
广西 30 15   5  2  
河北 30 声乐13
器乐5
  6 18 18
山西 30 15 8 10    
山东 30 15 6 8   15
江西 25 15   6   15

  三.合格证打印

  我校已将合格分数线在网上公布,考生可根据合格分数线知晓自己是否合格,如需要专业合格证的合格考生,4月1日后根据成绩查询栏目网页上的提示在打印系统中自行打印。

  四.几点说明

  1.凡我校设有专业校考省份的艺术考生,高考报考我校时,专业校考成绩必须合格,文化成绩必须通过所在省(自治区)高考合格分数线。

  2.我校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播音主持类专业按综合分(文化考试成绩总分+专业考试成绩总分)排名录取;美术/音乐/舞蹈类专业按专业成绩排名录取。

  3.美术类专业设在我校美术学院,音乐舞蹈(表演)类专业设在我校音乐学院,舞蹈(体育舞蹈)专业设在我校体育与健康科学学院,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设在我校文学与新闻学院。

  4.凡参加我校舞蹈学、舞蹈学(体育舞蹈方向)校考合格的考生,高考报名时只能报考在我校取得合格的专业(方向)。江苏取得我校数字媒体艺术专业合格证的考生高考填报志愿时只能填报我校的数字媒体艺术专业。

  5.我校在各省规定的时间内将合格考生的成绩上报各省(自治区)招生办公室(教育招生考试院)。

  长江师范学院

  2014.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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