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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科技大学2015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高考资讯网更新时间:2015-04-04文章来源:山东科技大学作者:未知

  山东科技大学是一所工科优势突出,行业特色鲜明,工学、理学、管理学、文学、法学、经济学、艺术学等多学科相互渗透、协调发展的省属重点大学,是山东省重点建设的应用基础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

  学校始建于1951年,在青岛、泰安、济南三地办学,总占地面积3640余亩,建筑面积142万平方米。设有19个学院、9个教学系(部)、4个科研机构和1个独立学院。有9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8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43个博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24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27个硕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6个硕士专业学位类别;78个本科专业。现有在校生39700余人,其中博士、硕士研究生6300余人。

  学校有国家级特色专业7个,国家级综合改革试点专业1个,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1个,国家级精品视频公开课1门,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3门,国家级精品课程4门,国家级双语教学示范课程1门,国家级教学团队1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个,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1个,国家级工程实践教育中心1个,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1个。学校是国家“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和“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实施高校。近年来学校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4项,省级教学成果奖70余项。

  一、 招生专业、计划及生源范围

专业代号 专业名称 层次 学制 科类 计划 招生范围 学费 就读地点
01 视觉传达设计 本科 4年 艺术文 53 山东、安徽、河南、河北、山西、江苏 8800 青岛
02 本科 4年 艺术理 7 8800 青岛
03 环境设计 本科 4年 艺术文 53 8800 青岛
04 本科 4年 艺术理 7 8800 青岛
07 产品设计 本科 4年 艺术文 33 8800 青岛
08 本科 4年 艺术理 7 8800 青岛
05 音乐学 本科 4年 艺术文 30 山东 8800 青岛
06 本科 4年 艺术理 10 8800 青岛

  二、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凡符合教育部及考生所在省份普通高等学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中确定的报考条件并具有一定的艺术基础和技能的考生均可报考。

  三、报名及考试

  (一)美术类专业

  使用各省的统考成绩,学校不再组织校考;美术类考生持所在省份《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美术类专业统考本科合格证》到户口所在县(市、区)招办办理报考类别和文化考试报名手续,参加所在省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文化课考试。

  (二)音乐学专业

  1.报名要求

  报考我校音乐学专业的考生凭身份证和《山东省2015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测试报考证》按规定时间到我校报名,持三证(身份证、《山东省2015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测试报考证》、《山东科技大学2015年音乐学专业测试准考证》)参加音乐学专业测试,三证不全或不一致者不准参加考试。为方便考生报考,音乐学专业考试安排在山东科技大学泰安校区。

  2.报名地点:山东省泰安市岱宗大街223号 山东科技大学泰安校区

  3.考试科目及分值

  (1)视唱:10分

  (2)技能:①声乐 ②键盘(钢琴或手风琴)、器乐(中、西乐器)或舞蹈。考生在专业技能测试时分主项和副项,其中一项必须为声乐,主项70分,副项20分。女生1.60米、男生1.70米以下者不得报考舞蹈主项。

  4.时间安排

专业代号 专业名称 科类 计划 报名时间 测试时间
05 音乐学 艺术文 30 2月27日—2月28日(8:00-17:00) 3月1日 8:00 开始,考生具体考试日期和时间,报名时根据报名情况确定,详见考生本人准考证。
06 音乐学 艺术理 10

  5.文化课考试

  音乐学专业考生持我校所发的《2015年音乐学专业招生考试合格证》到户口所在县(市、区)招办办理报考类别和文化考试报名手续,参加山东省普通高校统一招生文化课考试。

  四、录取原则

  (一)山东省音乐学专业的考生,先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投档,对于进档考生再按专业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若专业课成绩相同,主项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二)山东省美术类专业的考生,先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投档,对于进档考生再按专业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若专业课成绩相同,文化课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三)外省的美术类考生,使用所在省的美术类统考成绩,按照所在省份的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实施办法,在投档的考生中,按专业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若专业课成绩相同,文化课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五、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0532-86057077 0538-3076218(报名、测试期间)

  学校招生网址:http://zs.sdkd.net.cn; E-mail: zsb@sdust.edu.cn

  注:(1)招生简章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各专业拟招生计划,我校可根据生源情况适当增减,最终招生计划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公布的计划为准。

  (2)关于收费标准,若上级主管部门收费标准调整,我校2015年学费将按上级规定作相应调整。

  (3)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或个人承办招生相关事宜,请考生及家长提高警惕。

  山东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

  二○一五年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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