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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大学2015年自主招生简章

高考资讯网  更新时间:2015-04-02  文章来源:上海大学  作者:未知

  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意见》的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深化高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选拔具有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的优秀学生,我校在总结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提出2015年自主招生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一、领导机构

  上海大学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

招生专业 招生计划 招生科类 备注
理科试验班类 10 仅招理科生 钱伟长学院(国家试点学院)
学院简介见“附件1”
人文社科类 40 文理兼招 类内所含专业“见附件2”
经济管理类 20 仅招理科生
理学工学类 30 仅招理科生

  三、报名条件

  符合上海市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条件,且具有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热心社会公益的上海市文理科高中毕业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即可报名:

  1.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省级赛区二等奖及以上的考生;

  2.高中阶段在其他全国性重大比赛或国际竞赛中获奖的考生;

  3.高中阶段在省市级数学、物理、化学、计算机、英语、作文等学科竞赛中获奖的考生;

  4.在某一方面具有突出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考生(考生需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四、报名办法

  1.网上报名

  2015年3月9日~3月27日中午12:00,考生登陆“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网址:http://gaokao.chsi.com.cn/zzbm/以下简称“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根据提示在网上提交:1)个人基本信息;2)个人照片;3)中学信息;4)高中阶段课程成绩及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第;5)高中阶段参加的社会活动及获奖记录;6)专业志愿;7)个人陈述。提交后打印由系统生成的自主招生报名申请表。

  网上报名提交后,我校将对考生网上填报的个人资料、电子照片等信息是否符合要求予以反馈(电子照片的具体要求见“报名系统”)。请于网上报名提交后的下一个工作日12:00后到原报名系统查看反馈结果,并下载报名表。

  2.书面材料寄送

  2015年4月1日前(以收件日邮戳为准),请将以下书面材料按序装订后(使用A4纸张),EMS快递至上海大学招毕办(上大路99号上海大学A楼422室 ;邮编200444):

  1)个人网上打印的自主招生报名申请表(需所在中学审核确认、盖章);

  2)高中阶段课程成绩及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第(需所在中学审核确认、盖章);

  3)个人陈述,着重突出本人的学科特长及创新潜质方面的内容,字数在1000字左右(需本人签字);

  4)网上下载打印的《考生承诺书》(需本人签字);

  5)符合报名条件第1-3条的考生,需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参加面试时出示获奖证书原件);

  6)符合报名条件第4条的考生,需提供能证明自己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的书面材料(如材料为复印件,参加面试时需出示原件)。

  考生所提交的申请材料一律不退还。我校将通过报名系统对是否收到考生材料予以反馈,请于报名期间的周一、周五进行网上查询。

  注:凡有中学、社会团体和专家个人为考生实名提供推荐材料的 ,推荐人应对其真实性负责,推荐材料需要推荐人亲笔签名,并由推荐人邮寄,不得由考生邮寄。中学要公示所有经确认推荐的考生名单及相关材料。

  五、选拔程序

  1.资格审核

  2015年4月,专家组对考生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

  2015年4月30日,考生登录“报名系统”查看是否获得测试资格。

  我校将按教育部的规定公示获得测试资格的考生名单。

  2.笔试

  1)笔试科目:

  报考人文社科类: 中英文阅读及写作;

  报考理科试验班类、经济管理类、理学工学类: 数学;

  2)网上缴费,下载“笔试准考证”

  2015年5月10日~5月25日,获得测试资格的考生登陆系统(http://bks.shu.edu.cn)进行网上缴费,并下载“笔试准考证”。

  缴费金额:40元【沪价费(2002)008号 沪财预(2002)008号沪价费(2006)5号】。

  3)笔试时间、地点:

  时间:2015年6月12日

  地点:上大路99号上海大学(详见“笔试准考证”)

  4)笔试结果查询:

  我校将根据笔试成绩确定参加综合面试名单。

  查询时间:2015年6月15日上午8:00-下午2:00

  查询网站:http://gaokao.chsi.com.cn/zzbm/

  3.综合面试

  1)面试确认及下载“面试准考证”

  2015年6月15日上午8:00-下午2:00,获得面试资格的考生网上确认是否来我校参加面试,并下载“面试准考证”。

  确认及下载网站:http://gaokao.chsi.com.cn/zzbm/

  未按规定进行面试确认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自主招生面试资格。

  2)面试内容

  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学科特长、创新潜质、逻辑思维、沟通反应等综合能力,由多位学科专家独立打分,综合评价。

  3)面试时间、地点

  时间:2015年6月16日、17日

  地点:上大路99号上海大学(详见“面试准考证”)

  4.确定入选名单

  1)根据考生合成成绩(笔试成绩60%+综合面试成绩40%)确定入选名单及相应入选专业。

  2)将自主招生入选考生名单报上海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3)入选结果查询:

  查询时间:2015年6月22日

  查询网站:http://gaokao.chsi.com.cn/zzbm/

  5.公示

  获批的自主招生入选名单按教育部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并及时将考生数据库上传至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

  六、录取政策

  获得我校自主招生入选资格的考生满足下述要求者,我校直接予以录取:

  1.必须参加2015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考试,且高考成绩达到上海市本科第一批录取资格线;

  2.必须按上海市教育考试院自主招生志愿填报的规定填报我校以及入选的专业;

  未按上述要求填报者,视作自动放弃我校自主招生录取资格。

  七、监督约束机制与申诉渠道

  1.上海大学自主招生在上海市教委、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同时接受上级纪委、监察部门、校纪委、校监察处对招生工作实行全过程监督、检查。

  2.如果考生对上海大学自主招生工作有异议,可向上海大学招生与毕业生就业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诉意见,上海大学招生与毕业生就业办公室负责作出答复。如仍持不同意见,可向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反映。

  八、其他须知

  1.对自主招生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教育部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有违规行为的学生,取消其自主招生录取资格,已经录取的则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

  2.我校自主招生工作实行考试回避制度,即凡有主要亲属或辅导过的学生参加考试,参与命题与面试的专家须主动申请回避。否则如经举报核实,将终身取消命题、面试资格,并视情节轻重依法给予相应处分;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学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也不对考生和家长作任何形式的承诺。

  4.学校严禁中介机构参与招生考试工作。

  5.咨询电话:021-66134148 投诉、监督电话:021-66132857

  电话接听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00, 下午1:00-4:30

  (2月9日-3月22日我校放寒假,电话接听时间以我办公布的值班表为准)

  附件1:

  钱伟长学院简介

  钱伟长学院是教育部首批设立的17所国家试点学院之一。学院充分发挥国家试点学院的政策优势和综合性大学多学科的资源优势,依托上海大学具有国际影响力的重点学科支撑,拥有一支集聚中科院院士、青年科学家、优秀学科带头人、教学名师组成的国际化师资队伍。学院积极探索培养拔尖人才的教育教学改革,为学生打造个性化培养方案、提供国际化教育资源。

  钱伟长学院积极搭建贯穿本科生至研究生的跨学科复合型人才培养平台,致力于培养德才兼备的理工类学术型人才。经自主招生进入学院的学生,第一学年不分专业,接受强化基础教育和联合培养;第一学年末,可以在上海大学材料、数学、物理等优势学科中根据自己意愿任选专业。学生四年全部在钱伟长学院学习,享有小班化教学、一流导师指导和自主开展创新实践的资源,优秀学生同时还享有国际交流学习,直升硕士、博士的多种选择机会。

  有梦就会有未来,欢迎有志青年报考钱伟长学院!期望在钱伟长学院跨学科的培养平台上,一批批具有扎实的理科基础、深厚的人文素养、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宽广视野的青年人才脱颖而出,成为未来的科学家、工程师和领军人物。

  附件2:

  类内所含专业

  所含专业 培养院系 备注
人文社科类 哲学、汉语言文学、历史学、汉语国际教育、社会学、社会工作、英语、广播电视学、新闻学、广告学、法学 社会科学学院
文学院
社会学院
外国语学院
影视艺术技术学院
法学院
第一学年末进行专业分流,学生依据本人意愿填满所在类内的所有专业,学校按照分流综合成绩注1从高到低排序,依据各专业最大可容纳学生数及学生填报志愿的顺序分流到专业(分流进英语专业的要求:填报分流志愿时学生的大学英语必须达到B级及以上)。
经济管理类 经济学院(含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经济学)、档案学、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工程管理、管理科学、会计学、物流管理、人力资源管理、财务管理、工商管理(专业主干课程采用英文教学) 经济学院
图书情报档案系
管理学院
第一学年末进行专业分流,学生依据本人意愿填满所在类内的所有专业,学校按照分流综合成绩注1从高到低排序,依据各专业最大可容纳学生数及学生填报志愿的顺序分流到专业。
理学工学类 理论与应用力学、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应用物理学、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微电子科学与工程、应用化学、冶金工程、金属材料工程、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材料物理、高分子材料与工程、机械工程、测控技术与仪器、工业工程、包装工程、工业设计、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自动化、通信工程、电子信息工程、生物医学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环境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生物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土木工程、数字媒体技术、建筑学、城乡规划、哲学、档案学 理学院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机电工程与自动化学院
通信与信息工程学院
计算机工程与科学学院
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
生命科学学院
土木工程系
影视艺术技术学院
美术学院
社会科学学院
图书情报档案系
第一学年末进行专业分流,学生依据本人意愿填满所在类内的所有专业,学校按照分流综合成绩注1从高到低排序,依据各专业最大可容纳学生数及学生填报志愿的顺序分流到专业。

  注1:分流综合成绩由高考成绩、大一学习成绩以及个人综合表现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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