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地图 快速导航 投稿说明 学历验证 高考专题
当前位置:首页 > 高校招生 > 招生简章 > 艺术类简章

长安大学2015年艺术类专业招生实施办法

高考资讯网更新时间:2015-04-02文章来源:长安大学作者:未知

  长安大学艺术类专业共3个,分为美术类和编导类2个艺术门类。2015年拟招方案见下表:

艺术门类 美术类 编导类
专业名称 环境设计 广播电视编导 戏剧影视文学
专业代码 130503 130305 130304
招生科类 文理兼招 文理兼招 只招艺术文
所属学院 建筑学院 文学艺术与传播学院
学制 4年
层次 本科
全国拟招计划总数 60 30 30
分省拟招 计划安排 陕西省20 陕西省18 陕西省15
河南省10 河南省6 河南省8
湖南省10 湖南省6 湖南省7
浙江省10 -- --
广东省10 -- --
专业课校考 不校考 不校考 不校考
录取参照成绩 【美术类】省考成绩 【编导类】省考成绩 【编导类】省考成绩
文化课要求 达到艺术类本科控制线 达到二本线 达到二本线

  说明:

  1.分省计划以2015年公布的各省艺术类招生计划为准!

  2.艺术类3个专业均不设专业课校考,以各省艺术类统考成绩为准!

  3.艺术类考生直接填报高考志愿,投档考生按照专业课择优录取!

  4. 本办法未尽事宜将在2015年5月份公布招生计划时一并发布!各省级招办2015年艺术类招生另有规定的,将在2015年6月份长安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补充通知!

  5.欢迎订阅长安大学本科招生微信【 微信号zsb82334099 】,最新招生信息将发送到您的手机微信,方便您第一时间了解。

免责声明

本网站的信息及数据主要来源于网络及各院校网站,本站提供此信息之目的在于为高考生提供更多信息作为参考,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敬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最新高考政策解读
历年高考录取分数线汇总
历年高考试题及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