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我校2015年继续招收保送生,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一、招生对象
高中阶段均在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推荐保送生资格的外国语中学就读且具有2015年保送生资格的应届高中毕业生(限英语、法语和日语语种)。
二、报名与考核
1、符合我校外语类保送生招生条件的学生需登录“武汉理工大学本科招生网”网上报名系统(http://zs.whut.edu.cn:8080),按要求如实填写相关信息,成功后打印《武汉理工大学2015年保送生申请表》并交所在中学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中学公章。然后将申请表原件、中学推荐信、个人陈述及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表原件寄送至武汉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并在信封上注明“保送生材料”字样,报名材料概不退还。网上报名截止时间2015年1月20日,考生必须在2015年1月23日(以收件日邮戳为准)前将申请材料以快递方式邮寄至我校招生办公室。
2、测试安排
我校将根据要求进行初审,初审合格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外语类保送生测试,有关测试安排见初审后公告。
3、外语类保送生测试项目为外语(阅读与写作、听力测试和口语面试),满分300分。
4、学校根据考生的总成绩排序划定资格线,确定预录取考生名单。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定后,名单将在武汉理工大学本科招生网公示,并报教育部及考生所在省(区、市)级招办备案,同时通知考生所在中学。
三、录取办法
1、符合教育部及考生所在省级招生机构关于保送生招收政策,并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名单之列,且经学校公示无异议的考生,我校将寄发预录取通知书,并将预录取考生名单报教育部和相关省(区、市)招办。
2、外语类保送生可就读我校英语、法语和日语专业,其中英语专业招收第一语种为英语的考生;法语专业招收第一语种为法语或英语的考生;日语专业招收第一语种为日语或英语的考生。
3、我校收到各省(区、市)招办寄发的保送生录取名册后,将在高考录取期间寄发正式录取通知书。
四、监督机制
1、学校保送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由学校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和监督。
2、中学及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按照程序进行推荐和申请工作,推荐和申请材料必须属实,考生所在中学应在校内张榜公布入围我校保送学生名单。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该考生的保送资格,并通报考生生源地省级招生办公室。
五、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武汉市洪山区珞狮路205号武汉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编:430070
咨询电话:027-87859017、027-87858399
监察电话:027-87651423
六、其他
1、本简章由武汉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2、若教育部及考生所在省级招生部门2015年的保送生招生规定有变化,以新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