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文件精神,“对特长显著、符合学校培养要求的,依据面试或者测试结果自主录取;高中阶段全面发展、表现优异的,推荐录取;对在实践岗位上作出突出贡献或具有特殊才能的人才,建立专门程序,破格录取”,我校研究决定举办复旦大学2015年外语类保送生体验营,旨在传播复旦大学人文精神,选拔符合复旦大学人才培养理念、具有显著的外语学科特长并对中国文化有深刻理解和领悟的学生,对期间表现优秀的学生给予招生优惠政策。
一、招生对象
学生注重全面发展,热爱语言文学等人文学科类专业,具有显著的外语学科特长,具备教育部外语类专业保送生资格,有志于在外语类人文学科潜心发展。
所在中学为教育部批准的具有外语类专业保送生推荐资格的外国语学校,经中学公开选拔推荐、符合2015年普通高考报名资格、具备外语类专业保送生资格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可报名申请参加本次体验营。
二、推荐方式与选拔程序
(一)根据近年来参加我校外语类专业保送生选拔的测试成绩、录取人数和保送生质量等因素综合考量,我校确定各中学推荐名额。各中学根据本简章要求推荐优秀学生,并公示推荐方案及学生名单。各中学不应重复推荐学生参加其他高校的招生选拔。
(二)被推荐学生须在2015年1月7日前登录复旦大学招生网(www.ao.fudan.edu.cn)网上报名系统填写并下载相应表格,按照要求完成报名后由中学统一寄送至我校。1月9日左右可以通过报名系统查询审核结果。
(三)报名材料经我校审核通过的学生获得入营资格。
(四)体验营期间将进行笔试(外语基础测试占70%、中文写作占10%、英文写作占20%)和面试。笔试总分合格的学生还须参加面试。笔试合格者根据面试成绩择优给予保送生入选资格(保送到相关专业)。未获得保送生入选资格的学生择优授予“优秀营员”称号。
(五)保送生入选名单经我校招生领导小组讨论认定后报送学生所在省级招办审核,并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进行公示,审核、公示合格后办理相关录取手续;获评“优秀营员”的学生所享受的具体优惠政策及成绩要求等以其与复旦大学招生办公室签订的协议为准。
(六)教育部规定,“外国语中学推荐保送录取的学生不得录取或调整到非外语类专业”,“不得在发放新生录取通知书或新生入学报到环节更改录取专业”。具体政策以2015年教育部、学生所在省级招办和上海市教委相关规定为准。
三、体验营安排
(一)营期为1月17日至1月18日,内容包括:名师讲座、外语交流等。体验营旨在传播复旦大学人文精神,深化营员对外语类等人文学科的了解,培养其对相关学科的学术兴趣,并通过外语基础测试、中英文写作和面试进行选拔。营员可于1月12日左右登陆报名系统查询具体安排。
(二)本次体验营不收取报名费;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四、招生计划
本次体验营招收的保送生人数不超过100名,宁缺毋滥。招生专业包括英语、法语、德语、日语、俄语、朝鲜语。
五、监督保障机制
(一)我校在实施本方案的过程中做到招生方案公开、选拔方法公平、录取结果公示。
(二)复旦大学外语类保送生体验营招生工作全程接受监察处监督。
监察处电话:021-6564 2212,邮箱:jijian@fudan.edu.cn。
六、咨询及联系方式
地址:上海市邯郸路220号复旦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编:200433
招生咨询呼叫中心:021-5566 6668
传真:021-5566 4345
电子邮箱:admission@fudan.edu.cn
复旦大学招生网:www.ao.fudan.edu.cn或www.ao.fudan.sh.cn
复旦大学主页:www.fudan.edu.cn
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可查询外语类保送资格等相关规定):
www.chsi.com.cn
七、本简章由复旦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复旦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5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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