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推动体育运动的开展,提高学校竞技体育水平,根据我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和发展需要,按照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我校高水平运动队2015年继续面向全国招收高水平运动员。
一、招生项目
田径、男子篮球
二、报名条件
符合普通高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要求,年龄不超过22周岁(篮球项目不超过20周岁),未进行过运动员注册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
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参加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测试的考生须参加其户口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省级招办)统一组织的高考报名和志愿填报。
凡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对其资格进行认定。未经资格认定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得报考。
三、报名办法
1.登录东北大学招生网(http://www.neuzs.com)网上报名,打印报名表和学校证明(A4幅面)。没有进行网上报名的考生不允许现场报名。
2.打印的报名表和学校证明经所在学校推荐签字盖章后,附一寸照片2张,与身份证、学生证、运动员等级证书、比赛秩序册、成绩册的复印件寄送到东北大学招生办公室。报名截止2015年3月1日(以收到时间为准,请用中国邮政特快专递EMS邮寄)。
考生提供的运动员等级证书须通过国家体育总局网站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查询系统(http://jsdj.sport.gov.cn)进行查验。请考生报名前登陆该系统查验证书。证书在系统上未能通过查验的考生,报名时必须提供证书发证机关的书面证明。对等级证书无法在查询系统查验且无发证机关的书面证明的报名材料,学校将不予审核。
3.招生办公室对报考考生的材料进行初审,2015年3月8日公布初审结果。初审不合格的考生不能参加专业测试。
4.初审合格考生于2015年3月11日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运动员等级证书原件、比赛秩序册原件和成绩册原件到东北大学招生办公室(综合科技大楼507室)办理报到手续,缴纳报考费。不能提供符合要求的上述材料原件者不予办理报到手续,不能参加专业测试。
四、各招生项目测试时间和地点
1.田径: 2015年3月12日上午,东北大学田径考点。
2.男子篮球:2015年3月12日下午,东北大学体育馆。
五、录取政策
获我校高水平运动员预录取的考生需与我校签订协议,须参加全国高等学校统一考试。生源所在省(区、市)统一组织高水平运动员专业测试的考生,必须参加统一专业测试并获得通过。具体录取政策如下:
1.对专业测试合格,高考文化成绩(不含高考加分,下同)达到考生所在省(区、市)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下简称“一本线”),并报考我校的考生,学校予以录取。
2.部分专业测试成绩良好的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区、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下简称“二本线”),并报考我校,由学校报生源所在省招办审核后录取。
3.少数专业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确有培养前途的考生,经学校体育加试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高考文化成绩达到二本线65%的,由学校报生源所在省招办审核后录取。
4.对于我校体育代表队建设急需的且专业测试成绩优秀的部分获得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证书以上称号的考生,经本人申请和我校研究同意后,可参加我校组织的文化课单独考试,考试科目为数学、语文、外语,考试内容和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文化课考试大纲》(教学司〔2009〕33号)。成绩合格者,由学校报生源所在省招办审核并报教育部备案后,予以录取,免于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
5.享受二本线政策的人数占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的20%左右。享受二本线65%和单独考试政策的人数占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的30%左右。具体比例视生源情况确定。
六、填报志愿和录取
1.凡被我校确定为预录取的高水平运动员,在高考成绩及控制分数线公布后三日内到我校招生办公室填报专业志愿,并将高考考生号、高考成绩等信息告知招生办公室。考生可填报不超过3个专业志愿。
2.文史类、体育文考生只能报考我校体育文和文史类专业,理工类、体育理考生只能报考我校体育理和理工类专业。考生填报专业的范围为:高考文化成绩达到一本线的考生,可以填报艺术类以外的专业;享受二本线录取政策的考生,可填报艺术类、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以外的专业;享受文化课单独考试和二本线65%录取政策的考生,只能报考体育部和文法学院的专业。
3. 学校根据考生的高考文化成绩、专业测试成绩和专业志愿,综合考虑考生的个性特长和学习能力,结合各专业录取情况安排录取专业。
七、监督机制
东北大学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工作在学校监察办公室的全程监督下进行。高水平运动员拟录取人员名单在东北大学招生网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对考生和推荐学校的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并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八、联系方式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文化路3巷11号
邮编:110004
部门:东北大学招生办公室
咨询电话:024-83687392
招生网址:http://www.neuzs.com
电子信箱:ddzsb@mail.neu.edu.cn
九、本简章由东北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如教育部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政策调整,我校将进行相应调整并重新发布。
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