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师范大学系市属重点院校,着力培养“厚基础、宽口径、高素质、一专多能的复合型人才”,是具有教师教育特色的综合性大学。经教育部批准,学校自1987年试办高水平运动队以来,先后为国家培养了大批受过高等教育的优秀运动员。学校简介及高水平运动队招生专业介绍请查看天津师范大学招生信息网。
一、招收项目、计划及专业
1.招生项目
田径、龙舟、桥牌
2.招生计划
各项目预计招生计划数如下:
田径:34 龙舟:6 桥牌:4 总计:44
最终计划数将会根据学生测试成绩及运动队建设需要进行调整确定。
3.招生专业
教育学专业(本科,学制四年)
二、报名条件
1.符合普通高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要求、年龄不超过22周岁,且具备以下条件(1)、(2)、(3)之一者方可参加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考试报名:
(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
(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3)报考桥牌项目的考生:报名者应满足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的条件要求,且考生的报考资格须获得考生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认可。
特别提示:报考龙舟项目的考生须获得水上项目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等级证书。报考田径项目的全能运动员须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等级证书。
2.报考我校高水平运动队的考生应参加其户口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统一组织的高考报名并获取高考报名号。
3.凡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对其进行资格认定。未经资格认定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得报考。
4.考生报名参加的测试项目必须与本人持有的运动员等级证书项目一致。
5.如考生所在省(区、市)组织高水平运动员资格认定、统一测试,则考生必须参加测试并合格。
三、报名安排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3月12日14:00—16:30或3月13日8:30—11:30
3.报名地点:天津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天津师范大学天勤路蓝月湾二期(第二学生食堂北侧)
4.现场报名所需材料:
(1)报名表(后附),报名表须由所在中学或单位加盖公章;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高中毕业证或就读学校学历证明原件;
(4)运动员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运动等级详细信息(运动员登陆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查询系统”http://jsdj.sport.gov.cn/查询页面打印);
(5)参加比赛的获奖证书、秩序册、成绩册原件及复印件(如考生无秩序册、成绩册原件,须提供其所在学校或单位出具的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
(6)报考桥牌项目的考生,须提供所在省(区、市)教育招生主管部门出具的允许考生报考该项目的证明。
以上材料统一使用A4纸打印或复印,并按上述(1)—(6)顺序排列整齐。此外,考生现场报名时还须提交8张(蓝底)近期一寸证件照。
5.资格审查
我校将在报名现场组织专家对报考高水平运动队各项目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审查未通过的考生取消报名资格。
6.其他要求
(1)须由考生本人到场提交报名材料,现场办理准考证。
(2)考生须签订“同意接受兴奋剂检查和不使用兴奋剂的承诺书”,拒不签订承诺书或拒绝接受兴奋剂检查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如考生有违反兴奋剂事件,不予录取。
(3)学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高水平运动队实际需求组织报考考生进行必要体检,有传染性疾病或不适于从事竞技体育活动的疾病者不予录取。
四、考试安排
1.专项测试安排
(1)测试科目
田径:形态机能测试、专业测试
龙舟:形态机能测试、综合测试
桥牌:形态机能测试、笔试、专项测试
(2)测试时间
以上科目除龙舟综合测试时间为3月15日外,其余科目均为3月14日(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详见考生准考证)。
(3)测试内容等详见附件。
2.文化课单独考试安排
(1)文化单考科目:语文、数学、英语
(2)文化单考时间:具有我校文化课单独考试资格的考生可于3月18日在天津师范大学招生信息网查询考试安排。其余测试合格考生,须在其户口所在地参加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以下简称高考)。
五、合格考生公示范围
1.具有文化课单独考试资格的考生:获得国际健将、运动健将及一级运动员称号之一,且测试成绩优异的考生,学校根据招生计划、高水平运动队建设需要及教育部相关规定,按照考生测试结果择优确定并公示名单。
2.达到所在省(区、市)二本线65%拟予录取的考生:具有国家二级运动员以上(含二级)证书,且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的考生,学校根据招生计划、高水平运动队建设需要及教育部相关规定,按照考生测试结果择优确定并公示名单。
3.达到所在省(区、市)二本线拟予录取的考生:具有国家二级运动员以上(含二级)证书及符合我校桥牌项目报考条件,且测试成绩及格的考生,学校根据招生计划、高水平运动队建设需要及教育部相关规定,按照考生测试结果择优确定并公示名单。
学校将在天津师范大学招生信息网上公示测试合格考生名单(考生可于3月18日查询),并在招生生源地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和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备案。教育部将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公示,未经教育部公示的考生,我校不予录取。
五、录取规则
1.具有我校“文化课单独考试资格”且文化单考成绩合格,经公示无异议者,拟予录取。
2.具有我校“达到所在省(区、市)二本线65%拟予录取”资格,经公示无异议,且高考成绩达到其所在省(区、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线分数线65%者,拟予录取。
3.具有我校“达到所在省(区、市)二本线拟予录取”资格,经公示无异议,且高考成绩达到其所在省(区、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线者,拟予录取。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我校与拟录取的相关考生签订协议,明确入校后参加训练、比赛的义务和责任。
六、其他事宜
1.考生可于3月30日登陆天津师范大学招生信息网查看合格考生名单。我办不再寄发书面通知,请考生注意查询。
2.参加测试的考生食宿自理。
3.考生须按照所在省(区、市)教育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高水平运动员高考志愿填报办法填报高考志愿。
4.对在体育专项测试或文化课单独考试中被认定为作弊的考生,以及提供虚假身份证明(或证书)材料取得高水平运动员资格的考生,一经发现并核实,取消其当年报考或录取资格,并将其考试作弊或材料作假事实通报其所在地省级招办,由省级招办将其作弊事实记入考生高考诚信电子档案;已被录取进入学校学习的,取消其学籍。
5.凡被我校高水平运动队录取的考生,将在入学报到前由学校统一组织进行专业复核考试。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6.凡被我校高水平运动队录取的学生不得转专业,进校后必须参加运动队日常训练、比赛等活动,同时遵守运动队的各项规定。若违反协议,将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7.本招生简章由天津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8.教育部相关规定若有调整,则以教育部最新公布的政策为准。有关信息请及时关注天津师范大学招生信息网。
七、联系方式
天津师范大学招生信息网网址:www.tjnuzsb.com
联系电话:022-23541338、23767181
学校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宾水西道393号天津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3003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