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比例的工作要求,为更多勤奋好学的农村学生提供就读重点高校的机会,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4年提高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比例工作的通知》精神,我校2014年面向农村地区学生开展单独招生工作,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生计划及专业
我校2014年面向农村地区学生自主选拔招生计划不少于我校2014年本科招生规模的2%(约130人)。招生专业如下:
文理兼招专业:工商管理类、中国语言文学类、历史学类、英语;
理工类专业:物理学类、化学类、生物科学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类、材料类、机械类、自动化、能源动力类、土木类、水利类、预防医学(五年制)、临床医学(五年制)、药学类、护理学。
二、招生地区
1.832个贫困县(包括所有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和国家级扶贫开发重点县,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在新疆南疆三地州的22个团场);
2.重点高校录取比例相对较低的河北、山西、安徽、河南、广东、广西、四川、贵州、云南、甘肃等省区农村贫困地区学生。
三、报名条件
1.考生须符合当年普通高校统一考试招生报名条件;
2.考生高中阶段具有在上述中学连续三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3.考生符合上述招生地区、具有农村户籍且家庭在农村;
4.学习勤奋、成绩优良,高中阶段学习成绩排名在年级前3%。
四、报名办法
1.中学推荐:符合本简章第二条规定的地区中学择优推荐符合第三条规定的学生,每个中学最多可推荐3人;
2.网上报名:经中学推荐、符合条件的考生于4月20日前通过山东大学本科招生在线(www.bkzs.sdu.edu.cn)网上报名;
3.邮寄材料:以中学为单位通过特快专递于4月25日前将汇总名单及以下报名材料寄送至山东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济南市山大南路27号,250100):
(1)《山东大学2014年面向农村地区自主选拔考生报名表》;
(2)个人自述(1000字以内);
(3)高中阶段学习成绩单并注明年级排名;
(4)考生学籍、户籍复印件等证明材料,并加盖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印章;
(5)获奖证书等辅助材料。
4.报名资格审核:考生的报考资格由中学和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共同负责审核。考生所有材料由中学审核签字、盖章。考生信息须在中学予以公示。
五、选拔录取程序
1.专家审核:我校组织专家对考生材料进行初审,并根据此类招生计划的一定比例确定候选资格名单,并在本科招生在线公示。
2.公示无异议的考生须参加2014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并按生源所在省级招办的有关规定填报我校志愿,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本科一批控制线,专业志愿服从调剂,我校依据学生高考投档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至公布的专业。
3.我校将根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入选资格考生人数所占比例确定我校在各省份的招生计划数,并通过山东大学本科招生网向社会公布;录取时根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入选资格考生报考情况及生源质量,可对各省份招生计划进行适当调剂。
六、其他
1.中学须对学生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虚假材料,我校将停止该中学推荐该类学生的资格两年。
2.考生须如实提供个人信息和材料,确保符合报名条件。否则,将依据有关规定取消其报名或录取资格。
3.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自主选拔录取工作全过程监督(联系方式:jjc@sdu.edu.cn,电话:0531-88364345),如有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并按教育部和山东大学相关规定处理。
4.联系方式:
地址:济南市山大南路27号山东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
邮编:250100
电话:0531-88364787;传真:0531-88564787
网址:http://www.bkzs.sdu.edu.cn
E-mail:sdbkzs@sd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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