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类、舞蹈类专业联考由河北师范大学组织实施。
⑴考试内容和分值(满分为200分)
音乐类专业联考:专项(150分,分声乐、器乐,考生根据自己专长任选一门作为专项参加考试)、乐理(15分)、音乐素质(听音15分,视唱20分);
舞蹈类专业联考:专项(150分)、即兴舞蹈(30分)、节奏(20分)。
⑵缴费办法
2013年12月13日至16日,考生凭《报考证》上14位考生号到河北省内中国建设银行任意储蓄网点交纳专业考试费200元,缴费学校代码为7100426,请领取并保留银行代收费凭证(含有生僻字的考生姓名,银行系统可能无法识别,收费凭证上的考生号正确即可),逾期未缴费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专业考试。建设银行咨询电话:0311-80786406。
⑶下载《考生回执》
2014年1月7日以后,考生登录河北师范大学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zsjy.hebtu.edu.cn/zsw/)“通知公告”栏目查询,并按要求下载《考生回执》。
⑷考试时间
2014年1月11日音乐类考生进行乐理、听音考试,音乐类考生的其他考试项目和舞蹈类考生所有考试项目的考试时间、地点及考试要求详见《考生回执》。
⑸河北师范大学咨询电话:0311-807866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