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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水利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单独招生办法

高考资讯网更新时间:2013-04-18文章来源:高考资讯网作者:编辑员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11年部分高等职业院校开展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1]6号)文件的精神,进一步提高高等职业教育的生源质量和办学水平,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高等职业教育体系和高等教育多样化选拔录取机制,特制定四川水利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单独招生办法。

  一、组织保证

  1.学院单独招生工作接受省招考委、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与监督。

  2.学院成立以书记、院长为组长的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专门负责单独招生考试工作。

  3.凡属单独招生考试、录取中的重大问题,一律经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刘建明、王建华

  副组长: 于建华、李亚生、姚志富、王宾、马大思

  成 员: 欧阳新、缪勉一、沈彪、饶国清、万玲、余文英、袁麟、杨星跃、张智涌、杨绍平、罗亚东、吴映清、汪仁银、李万渠、杨波静、贾力、王剑平

  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六个工作组:

  1.单独招生录取组

  组长: 王建华

  副组长:袁麟、罗亚东、周绍军、郭毅

  成员: 田晋川、王忠、李丹、李耘稷、王静、牟江天与信息中心相关工作人员

  负责整个单招工作的全面协调和实施。负责招生宣传、报名、资格审查、计划协调、专业调配、录取、统计数据提供等工作,全面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阳光招生政策。

  单独招生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

  2.考务组

  组长: 于建华

  副组长:饶国清、缪勉一、袁麟、杨星跃、张智涌、杨绍平、罗亚东、何雄、汪仁银、李万渠

  成员:成洁、何国荣、张元军、徐长春等教务处、学生处及相关工作人员

  负责命题、制卷、试卷保管、考场设置、准考证打印、笔试、面试、阅卷等考务工作,制订《命题规则》、《考务人员工作手册》、《考场规则》、《面试考官管理规则》、《考生须知》、《阅卷规则》等,整个考务工作按普通高考的相关要求进行。组织相关教师及专家拟定笔试题目,制订面试题目、评分细则及面试。单招笔试试题在考前属机密级材料,学院与有关人员签订保密协议,责任落实到人,严防泄密。

  3.保障组

  组长: 李亚生

  副组长:欧阳新、余文英、杨波静、贾力、王剑平、张蕾

  成员:后勤、财务、行政、团委相关工作人员

  现场收取报名费;安排校内志愿者,报到流程引导,报名现场次序维持;安排协调报名当日现场学校整体宣传布置;负责水、电、食堂、医疗等后勤保障工作。

  4、安全保卫组

  组长: 姚志富

  副组长:沈彪、姬拥军

  成员:安保部门相关工作人员。

  全程负责封闭命题、制卷、试卷保管、阅卷、登分、报名、考试等过程安保工作。同时联系相关国安、公安、武警参与安保。

  5.纪检组

  组长: 王宾

  副组长:万玲

  成员:韩苓、陈碧辉

  负责对本院单独招生录取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检查,严查舞弊、泄密等事件。

  6.指导协调组

  崇州市招生办公室

  负责指导高考相关政策,协调本次单独招生考试工作,协调安排试卷保密、试卷运输等。

  二、招生原则

  1.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以及程序规范、自我约束、社会监督的原则,严格实施招生“阳光工程”。

  2.学院单独招生工作实行招考分离。

  3.凡有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报考者,不得参与当年单独招生考试录取工作。

  三、招生专业及人数

  分专业计划表:

序号 专业名称 专业代码 文理科 对口高职 计划数
1 电力系统自动化技术 580204 理工 自动化类 60
2 水利水电建筑工程 570203 理工 水利工程与管理类 60
3 工程测量技术 540601 理工 测绘类 60
4 计算机应用技术 590101 文理兼收 计算机类 60
5 饲料与动物营养 510303 文理兼收 畜牧兽医类 60

  四、招生范围

  四川省

  五、报名条件

  具有四川省2013年普通高考报名资格并取得考生号的四川省户籍普通高中、职高、中专、技校学生和复原军人,且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身体健康。报考我院的考生必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六、报名方式

  1.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通过四川水利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swcvc.net.cn/)上的单独招生报名系统报名,也可到我院招生就业处现场报名。

  2.普高考生在报名时,可填报三个平行专业志愿。对口职教类考生在报名时,只能填报专业类别相对应的专业,填报其他专业视为无效。

  3.考生网上报名信息提交完成后,需及时打印《四川水利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单独招生考试报名表》

  七、报名资格审查

  1.考生的基础信息采用省教育考试院统一采集的信息。考生报名结束后,学院将报名考生信息报送至省教育考试院审核。

  2.审核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学院单独招生考试,合格名单将在学院网站上公布。

  3.考生报名资格审查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四川水利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单独招生考试报名表》。

  (2)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符合报名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主要获奖证书、荣誉证书、等级证书或其他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4.经学院资格审查合格考生须缴纳报名考试费130元,方可领取准考证,参加学院组织的考试。

  八、考试办法

  考试采用文化考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法。

  (一)文化考试

  1.考试形式:闭卷、笔试;考试地点:四川水利职业技术学院;考试时间:150分钟。

  2.考试由学院统一命题,统一阅卷评分。试题在考试结束前为秘密级。

  3.考试内容:语文(100分)、数学(100分)、英语(100分)三科合卷考试,总分300分。命题依据教育部颁布的当年普通高考考试大纲及其“考试说明”。

  (二)面试

  学院组织专家对考生进行面试。面试为综合素质及职业倾向面试,采用现场考核和问答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逻辑思维能力、语言沟通能力、专业基础知识等基本素质,总分100分。

  九、录取

  1.考生的政审意见和体检信息均采用省教育考试院统一采集的信息。

  2.学院将考生的文化考试成绩与面试成绩相加,作为考生的录取依据。考生不享受任何加分照顾政策。

  3.学院根据招生计划、参考人数和考生考试后成绩的总体情况划定文化考试和面试总成绩的合格线。在总成绩合格且政审体检都合格的考生中,按照考生文化考试和面试成绩总分,以分数优先、志愿优先的平行模式录取。

  4.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七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确定无异议后上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并办理相关录取手续,手续办理完毕后,学院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十、其他事宜

  1.考生被学院正式录取后,与高考普招录取新生一视同仁;不能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及录取、对口高职招生考试及录取;不得转入其他学校;不得调换专业。

  2.若单独招生计划未能完成,则将未完成的计划转为面向四川省的普通高考类招生计划。

  3.本办法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十一、时间安排表

  1、2013年3月15日(周五)至4月10日(周日18:00前),接受考生网上报名或到学院招生办公室现场通过网络报名。

  2、4月16日,学院到省教育考试院核对考生基础信息。

  3、4月18日至19日,学院在网站上公布拟参加资格审查的名单。

  4、4月20日(周六,截止时间18:00),公布名单内的考生到学院提交相关资料,学院对考生进行报名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的考生名单在学院网上公示,审查合格考生领取准考证并熟悉考场。

  5、4月21日(周日)文化考试、技能考核和面试。

  6、4月25日,考生在学院网上查询本人考试成绩。

  7、4月25日-26日,凡对成绩有疑问需复查的考生可凭《准考证》到学院招办办理复查手续,逾期不予办理。

  8、5月3日,学院网上公布各专业成绩总分控制线。

  9、5月6日-12日,学院网站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

  10、5月16日,学院将拟录取考生名单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办理正式录取手续,并发放录取通知书(具体发放时间以学院网站公布时间为准)。

  十二、新生注册和复查

  1.经我院单独招生所录取的考生,须在2013年8月(详见录取通知书)到校注册。逾期未注册者,取消入学资格。

  2.新生入学后,学校将认真进行复查,对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考生,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原户口所在地。

  十三、学院单独招生的负责部门及联系方式

  部门:四川水利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

  地址:四川省崇州市羊马新城永和大道6号

  邮政编码:611231

  咨询电话:028-68611777

  纪检监督电话: 028-68611970

  传真:028-68611777

  学院网址:http://www.swcvc.net.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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