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航天职业技术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面向全国招生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是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国防科工办、四川航天管理局三方共建的四川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是四川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先进单位。为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进一步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高等职业教育体系和高等教育多样化选拔录取机制,提高高等职业教育的生源质量和办学水平,经教育部批准,我院2013年开展单独招生工作。单独招生办法如下:
一、组织保证
1、学院单独招生工作接受省招考委、省教育厅的指导与监督。
2、学院成立由院长为组长的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凡属单独招生过程中的重大问题,一律集体研究决定。
3、学院纪委负责对单独招生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
4、学院成立由主管招生副院长为组长,招生就业处处长为副组长的招生录取工作组,负责招生宣传、报名、资格审查、录取等工作。
5、学院成立由教学副院长为组长,教务处处长为副组长的单招考务工作组,负责命题、制卷、保密、准考证发放、考试、阅卷评分等工作。
6、学院成立由安全保卫副院长为组长,保卫处长为副组长的安全保卫小组,负责后勤保障、现场秩序和安全保卫。
二、招生原则
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以及程序规范、自我约束、社会监督的原则,严格实施“阳光工程”。
学院单独招生工作实行招考分离。
凡有直系亲属(子女、兄弟姐妹)报考者,不得参与当年单独招生考试录取工作。
三、招生专业及人数
专业名称 | 合计 | 普通高中毕业生 | 中职类毕业生 | 学费 | ||
计划数 | 科类 | 计划数 | 类别 | |||
数控技术 | 60 | 40 | 文理兼收 | 20 | 加工制造类 | 4800元/年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60 | 40 | 文理兼收 | 20 | 4800元/年 | |
焊接技术及自动化 | 70 | 50 | 文理兼收 | 20 | 4800元/年 | |
汽车电子技术 | 60 | 60 | 文理兼收 | 4800元/年 | ||
飞行器电子装配技术 | 80 | 60 | 文理兼收 | 20 | 信息技术二类 | 4800元/年 |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 80 | 60 | 文理兼收 | 20 | 4800元/年 | |
计算机应用技术(软件方向) | 80 | 60 | 文理兼收 | 20 | 信息技术一类 | 4800元/年 |
建筑工程技术 | 60 | 45 | 文理兼收 | 15 | 土木水利类 | 4800元/年 |
总计 | 550 | 415 | 135 | 4800元/年 | ||
备注:招生专业及计划以四川省教育厅主管部门批准为准。 |
四、招生范围:
四川省
五、报名条件
申请报名的考生必须是普通高中毕业生或中等职业学校(含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中师校和技工学校)毕业生,且符合以下全部条件:
1、普通高中毕业生必须参加2013年四川省普通高考报名并取得考生号;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必须参加2013年四川省普通高考报名或高职班对口招生考试报名并取得考生号。
2、身体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
3、建筑工程技术专业要求考生无色盲、色弱;电子信息工程技术、飞行器电子装配技术专业要求考生无色盲。
六、报名方式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于3月15日- 4月15日18:00登陆四川航天职业技术学院网(www.sacvt.com)单独招生报名系统(也可以到我院招生就业处办公室现场通过网络报名),考生按要求输入相应信息,报名时必须填报专业志愿,普通高中类考生可以填报2个专业志愿,中等职业学校类(高职班对口招生类)考生填报1个专业志愿,填报完成后提交,并打印《四川航天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单独招生报名表》,在领取准考证时提交纸质报名表。
七、报名资格审查
考生基础信息采用省教育考试院在2013年四川省普通高考统一报名时所采集的信息。考生报名结束后,学院到省教育考试院核准考生基础信息,并在学院网站上公布基础信息核准无误的考生名单。基础信息核准无误的考生方可参加我院组织的考试。
考生到学院领取准考证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考生本人签名确认的《四川航天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单独招生报名表》;
(2)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近期彩色免冠照片(大一寸)4张;
(4)能证明考生特长等级的证书原件、复印件以及近三年获得的相关奖励证书原件、复印件(在面试时提交)。
八、考核办法
1、初审:学校招生就业处组织人员审阅考生报名材料,确定参加考试考生名单。参加考试考生名单于2013年4月17日-18日在四川航天职业技术学院网站(www.sacvt.com)一并向社会公布,不再另行通知。
2、考试: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总成绩满分为300分,笔试为200分,面试为100分,学院将笔试和面试成绩进行合并,计算出总成绩。
(1)笔试。
考试形式为闭卷,考试时间150分钟,试题在考试结束前为机密级。
普通高中毕业生和中等职业学校类(高职班对口招生)考生,笔试内容包括语文、数学、英语,合卷考试,总分为200分,其中语文占40%,数学占30%,英语占30%。语文、数学、英语的考试命题依据教育部颁布的当年普通高考(高职班对口招生)考试大纲及其“考试说明”,同时不超出教育部颁布的当年普通高考(高职班对口招生)考试大纲。
(2)面试。学院组织专家组对考生进行面试,综合素质面试的内容为职业能力倾向测试、心理素质测试、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测试,主要考察考生的基本文化素质、举止仪表、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高职班对口招生类考生面试内容包含专业综合理论知识。
3、免试入学。
在校期间参加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等奖以上及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以上奖项的考生,在毕业当年,可以向学院招生就业处提出申请,免试进入对口专业学习,并经学院呈省教育考试院审核报教育部备案。在申请时,需提交的材料有《四川航天职业技术学院免试入学申请表》、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考试费用
考生须缴纳考试费130元,在考生领取准考证时收取。考生领取准考证地点:四川航天职业技术学院广汉校区(广汉市航天大道155号)明志楼一楼102办公室。
5、考试地点
四川航天职业技术学院广汉校区(广汉市航天大道155号)。
6、考试时间
(1)4月20日8:30-16:30考生领取准考证。
(2)4月21日9:30-12:00笔试。
(3)4月21日13:30-18:00面试。
7、考生参加笔试、面试时必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和准考证。
九、录取
1、考生的政考意见和体检信息均采用省教育考试院统一采集的信息。
2、学院根据考生成绩,分别划定普通类、高职班对口招生类的各专业合格线。考生不享受任何加分照顾政策。
3、录取过程中若出现专业计划和计划类别不平衡,按照实际报考学生情况在计划范围内平衡专业计划和计划类别。
4、录取办法:
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相加为考生的成绩总分。在各专业合格线以上考生中,根据考生体检信息,按照考生成绩总分,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由学院招生录取组提出入选考生名单,经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各专业录取最低分和预录取考生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七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后,学院将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办理相关录取手续,并由学院发放录取通知书。
5、拟录取名单公示期间可以申请放弃录取。申请放弃录取的考生须在5月8日16:00分之前将考生本人及家长签字的放弃录取申请书和考生身份证复印件送达或传真至学院招生就业处(传真:028-84809675)。逾期不再接受放弃录取申请。
6、在拟录取名单公示期间,如有考生申请放弃录取,则在填报该专业且成绩达到合格线的未录取考生中,按照志愿顺序,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十、其他事宜
1、考生参加单独招生考试的交通、食宿自理。
2、单独招生是普通高考的另一种形式,考生被学院正式录取后,与高考普招新生一视同仁;我院录取的考生不能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及录取、高职班对口招生考试及录取;未被学院录取的考生可以继续参加普通高考或高职班对口招生高考。
3、凡经我院录取的考生不得转入其他学校。
4、除招生简章中公布的收费标准外,我校在单独招生录取工作中不收取其它任何费用。
5、我校单独招生录取工作开展整个过程不委托其它任何中介机构。
6、若单独招生计划未能完成,则将未完成的计划转为四川省当年普通高校招生计划,在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录取时执行。
十一、时间安排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13年3月15日—4月15日18:00。
2、2013年4月16日,学院到省教育考试院核准考生基础信息。
3、2013年4月17—18日,基础信息经省教育考试院核准无误的考生名单在学院网站公布。
4、2013年4月20日8:30-16:30,考生到学院交验相关材料,领取准考证。
5、2013年4月21日上午9:30-12:00,考生到学院参加笔试;下午13:30-18:00面试。
6、2013年4月26日,考生可在学院网站上查询本人成绩。
7、2013年4月27日,对成绩有疑问需查分的考生可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到学院纪检监察办公室登记查分,逾期不再办理。联系电话:028-84801555。
8、2013年4月28日,在学院网站公布各专业合格线。
9、2013年5月2日-5月8日,在学院网站公示各专业最低录取分和拟录取考生名单。
10、2013年5月15日前,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办理正式录取手续,并寄发录取通知书(具体寄发时间以学院网上通知为准)。
十二、新生注册和复查
1、经我院单独招生所录取的考生,须在录取通知书注明的时间内到校报到注册。逾期未报到注册者,取消入学资格。
2、新生入学后,学校将认真进行复查,对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原户口所在地。
十三、本办法由学院负责解释
十四、学院单独招生的负责部门及联系方式
部门:四川航天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
地址:成都市龙泉驿区天生路155号
邮政编码:610100
咨询电话:028-84809675 84804666
监督电话:028-84801555
学院网址:http://www.sacvt.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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