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理工大学始建于1948年。位于辽宁省沈阳市浑南高新区风景秀丽的浑河南岸,学校总占地面积115万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44.3万平方米。
经过六十年的建设和发展,沈阳理工大学已成为以工为主,理、工、经、管、文、法相结合,服务辽宁、面向全国,具有鲜明国防特色的多科性大学。学校以“实施工程教育、突出工程实践和社会实践”为培养模式,大胆创新,勇于实践,在社会上享有较高的声誉。
学校现有18个学院及教学部,50个本科专业,涵盖7大学科门类;12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涵盖45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和7个工程硕士授权领域;拥有1个辽宁省重大科技平台,9个辽宁省重点、优势特色学科;1个国家级中俄科技合作基地、1个国家863高技术发展计划重点实验室,14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2012年,我校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博士人才培养项目已通过教育部学位委员会评审;成功获批辽宁省重大科技平台项目(全省仅13个单位15个项目);获批国家留学基金委赴俄罗斯专业人才本硕博连读公费项目,是全国7所高校中获得该项目的唯一的省属高校。
优良的师资队伍、良好的校园环境。学校现有教职工1777人,其中专任教师1061人,教授170人,副教授374人,具有博士学位教师220人。各类学生26346人。建校60年来,沈阳理工大学为国家培养各类专门人才80000余人。
为了推动学校体育文化建设,不断提高学生运动竞赛水平和身体素质,经教育部批准,2011年我校开始招收高水平运动员。欢迎广大具有高水平体育特长的青年学生报考我校。
一、招生计划、省区及专业
招生人数:我校年度本科招生计划的1%以内
招生省区:辽宁省、内蒙古自治区、河北省、山东省、北京市
招生项目:足球
招生专业:工商管理(文理兼招)、市场营销(文理兼招)、法学(文史类)
二、报考条件
1、符合普通高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要求,年龄不超过22周岁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方可参加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考试报名:
(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
(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证书(含)以上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2、参加高水平运动员测试的考生应参加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省级招办)统一组织的高考报名。
凡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进行资格认定。未经资格认定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得报考。
三、测试方法及项目
1、体育专项测试报名及测试时间
2013年3月30日在我校招生就业处报名(艺帆馆A区)。报名时需持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1份、所在学校推荐介绍信、国家等级运动员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被认定为等级运动员相应竞赛的秩序册、成绩册原件及复印件1份、1寸近期照片2张。考生需本人到校报名。
2013年3月31日在学校指定体育场进行体育专项测试。
2、文化课测试
我校将在具有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称号之一,且在我校组织的体育专项测试成绩优异的考生中,根据学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的急需程度,经考生本人提出申请,确定参加学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文化课考试的名单并发放《准考证》。考生持《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参加我校组织的文化课考试,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考试内容依据国家教育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文化课考试大纲》(试行),考试难度不低于普通高中学生毕业考试要求,具体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3、体育专项测试项目
足球:测试内容为颠球、运球过杆射门、踢准、折返跑、分队比赛。
四、录取办法
1、我校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录取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考生须在我校组织的体育专项测试以及所在地省级招办组织的高水平运动员统一测试中成绩合格,且文化课成绩达到相应要求,并经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合格,我校方能录取。
2、具有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证书,且在我校组织的体育专项测试中成绩优异,并在我校自行组织的文化课考试中成绩合格的考生,我校将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体育专项测试成绩+文化课单独考试总成绩÷3。),经考生所在地省级招办审核同意后择优录取。
3、经我校体育专项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确有培养前途,并参加了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的考生,如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区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65%,我校将在考生所在省级招办审核同意后予以录取。
4、具有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在我校体育专项测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如高考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区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我校将在考生所在省级招办审核同意后,参照考生所报志愿择优录取至额满为止。
五、其他说明
1、体育专项测试结束后,学校将体育专项测试合格考生名单上报教育部高校学生司。教育部将在“阳光高考”平台(http://gaokao.chsi.cn)对体育专项测试合格考生名单进行集中公示。未经教育部集中公示的考生,我校不予录取。凡属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发现,取消当年报考或录取资格,并按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2、对于招收的高水平运动员在校期间的专业学习和体育训练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
3、未尽事宜,按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艺术、体育类专业考试招生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教学司【2013】11号文件执行。
六、学校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沈阳理工大学招生就业处:024—24686088
沈阳理工大学体育部:024—24681728
学校地址:沈阳市浑南新区南屏中路6号(110159)
学校网址:www.sylu.edu.cn
招生Email:syitnew@vip.sin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