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等学校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05〕15号)精神和湖北省招生委员会的要求,为了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深化高校招生录取制度改革,促进中学素质教育全面开展,多渠道选拔特长突出、品学兼优的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优秀人才,进一步加大对农村户籍考生的政策倾斜,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自主选拔录取以促进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和实施素质教育为目标,建立健全高校招生综合评价体系为重点,严格管理,规范有序,确保公平公正和择优选拔。坚持在统一高考的基础上,着力完善高校自身的综合评价体系,主要招收具有学科特长,以及全面发展且具有创新潜质的考生。
二、组织机构
自主选拔录取工作在武汉纺织大学招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具体实施。
三、招生计划
2013年我校自主选拔录取计划分为“卓越计划”和“攀登计划”两个部分,面向湖北省招生,文、理兼收,自主选拔录取计划数按省招生委员会文件规定执行。
卓越计划:面向品学兼优,素质全面,身体健康,有一定培养潜能或个性才能的优秀高中毕业生。
攀登计划:招收农村户籍考生或高中阶段在农村地区中学就读的表现突出的考生。
四、招生对象与报名条件
具备参加2013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的湖北省应届高中毕业生以及特别突出的往届高中毕业生,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均可报名。
(一)卓越计划
1、符合教育部规定保送生条件的优秀高中毕业生[具体条件详见《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0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保送生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04]6号)]。
2、我校优质生源基地、省级重点(示范)中学和市(县)级重点中学推荐的具有学科特长,全面发展的优秀毕业生。
3、高中学习阶段,在德智体方面有突出表现,获得省级或省级以上荣誉称号的优秀毕业生。
4、高中阶段获得全国奥林匹克竞赛省级三等奖及以上的学生。
5、高中阶段在某一方面(文学、艺术、语言等)有特殊专长,在公开发行刊物上发表了作品或有专著出版或获得省级及以上等级证书、荣誉证书的优秀高中毕业生。
6、高中阶段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专利证书(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或在某一方面发表具有研究价值论文的学生(限第一作者),实践钻研能力强,有创新潜质的优秀毕业生。
7、高中阶段在省级及以上体育比赛中获得单项比赛前八名,团体比赛前六名或有二级及以上等级运动员证书的学生。
(二)攀登计划
由中学推荐的农村户籍考生或高中阶段在农村地区中学就读的表现突出的考生。
五、报名方式
我校采取“中学推荐与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报名方式。凡符合我校自主招生选拔录取条件之一的湖北省高中毕业生,均可按以下步骤报名:
1、网上填写报名表
考生可于2013年1月30日——3月15日登录武汉纺织大学招生就业网(网址http://zjc.wtu.edu.cn),进入自主招生选拔录取报名系统,按照要求在线填写相关信息,并将申请表和中学推荐表打印。
2、邮寄资料
将填写完整后打印出的报名申请表,连同签章的中学推荐表、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及其他证明材料(证书、专利、论文、作品、专著等复印件)、户口复印件(农村户籍考生必须提供)一并邮寄到武汉纺织大学招生办公室(所有材料均用A4纸打印,信封上请注明自主招生报名资料)。
报名材料均须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考生不要另行制作封面):
(1)《武汉纺织大学2013年自主招生申请表》
(2)《武汉纺织大学2013年自主招生中学推荐表》
(3)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4)获奖证书复印件及其它相关材料复印件
(5)农村户籍考生还须供户口簿户主和本人所在页复印件
邮寄地址:武汉市江夏区庙山阳光大道1号
武汉纺织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430200
邮寄截止时间为2013年3月16日(以邮寄资料的邮戳时间为准),所寄材料恕不退还。(由于普通快递不便到达,建议考生选用邮局EMS邮寄资料)
注意:考生必须进行网上注册与报名,学校不接受现场报名。考生如果仅邮寄了纸质报名材料,而未进行网上报名的,一律视为无效报名。
六、资格审核
1、武汉纺织大学招生办公室将对报名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核,确定通过资格审核的学生名单。通过资格审核的学生名单及具体测试时间,将于2013年3月23日之前在武汉纺织大学招生就业网上公布(网址http://zjc.wtu.edu.cn),我校不再另行通知考生就读中学或考生,请考生留意网上信息。
2、由中学推荐的农村户籍考生或高中阶段在农村地区中学就读的表现突出的考生,特别是高中阶段均在农村中学就读的农村户籍考生在资格审核时将优先考虑。
七、考核办法
1、考核分组:对报名审核通过的考生,我校将分文科组、理科组、特长组分别进行测试,且每名考生只能参加一个组别的测试。具体测试组别主要由考生根据个人特长及兴趣在报名时选定,学校有权依据报名情况对部分考生所选测试组别进行调剂。
2、考核方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组织专家组成自主招生选拔录取工作考核组,根据考生报名时选定的组别,分组对考生进行考核。考核方式根据报名条件分为笔试和面试,文科组和理科组只进行笔试,特长组只进行面试。
3、考核时间和内容:
考核时间:2013年3月30日
(1)文科组和理科组(笔试):
考试科目:理科组(理科综合和英语),文科组(文科综合和英语)。
考试时间:150分钟。
(2)特长组(面试):
考试内容:自我介绍、特长展示、专家提问。
考试时间:原则上每人10分钟。
八、确定合格考生
1、我校将严格按照省招生委员会规定确定合格考生,对中学推荐的农村户籍考生或高中阶段在农村地区中学就读的表现突出的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2、与我校签订优质生源基地协议的省级重点(示范)中学校长可署名(盖有学校公章的正式函件)推荐二名农村户籍优秀学生,经我校审核公示无异议后,直接入围合格考生名单。
3、合格名单上报省招生委员会核准后,在武汉纺织大学招生信息网上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送省招生委员会备案。
九、录取
1、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合格考生,体检政审合格,其高考成绩达到我校湖北省投档线,我校将按考生第一专业志愿予以录取。
2、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合格考生,体检政审合格,其高考成绩达到湖北省划定的第二批本科文理类录取控制分数线,但未达到我校湖北省投档线,若考生服从专业调剂,我校将予以录取。
3、农村户籍考生或高中阶段在农村地区中学就读的表现突出的考生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录取。
十、监督机制
1、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自主选拔录取工作的组织领导,纪检部门全程参与和监督自主选拔录取工作。(监督电话:027—59367563)
2、学校将在招生信息网上公布自主选拔录取实施办法、参加测试学生名单和合格学生名单。
3、考生应本着诚信原则向学校提出申请,对于以虚报、隐瞒或涂改有关材料及其他欺诈手段取得报名资格或录取资格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其报名资格;已经被录取或取得学籍的,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或学籍并将其退回高考户籍所在地。
4、考生所在中学应对考生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并加盖公章,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中学来年推荐资格。
武汉纺织大学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自主选拔录取招生事宜,请不要相信任何中介信息。
十一、学校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庙山阳光大道1号
邮政编码:430200
联系电话:027—59367521027—59367524
学校网址:http://www.wtu.edu.cn
招生就业处网址:http://zjc.wtu.edu.cn
十二、本实施办法由武汉纺织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